资本运作☆ ◇002932 *ST明德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6-29│ 20.45│ 3.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7│ 20.41│ 4939.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5│ 31.76│ 411.61万│
├───────────┼───────────┼───────────┼───────────┤
│增发 │ 2021-10-14│ 56.43│ 4.6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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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合纵 │ 17500.00│ ---│ 42.42│ ---│ -72.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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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蓉康 │ 15000.00│ ---│ 9.38│ ---│ -24.15│ 人民币│
├─────────┼─────┼─────┼─────┼─────┼──────┼──────┤
│东科聚才 │ 100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
│明熙创投 │ 350.00│ ---│ 35.00│ ---│ -157.8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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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 1.90亿│ 0.00│ 1.55亿│ 100.00│-1334.97万│ ---│
│目 │ │ │ │ │ │ │
├─────────┼──────┼─────┼─────┼─────┼─────┼──────┤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 2.04亿│ 6885.61万│ 1.42亿│ 66.21│ ---│ ---│
│目 │ │ │ │ │ │ │
├─────────┼──────┼─────┼─────┼─────┼─────┼──────┤
│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 1.21亿│ 1214.23万│ 2017.50万│ 16.71│ ---│ ---│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 4750.41万│ 0.00│ 442.51万│ 100.00│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68.89万│ 0.00│ 1.43亿│ 110.8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5亿│ 0.00│ 1.35亿│ 100.00│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761.12万│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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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30 │交易金额(元)│1.9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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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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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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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德生物")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蓝帆医疗")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双方就公司以现金│
│ │方式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达成框架性│
│ │意向,并明确双方后续就本次交易进行收购工作安排以及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等事项,交易价│
│ │格19,000.00万元 │
│ │ (一)签署主体 │
│ │ 甲方: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主要内容 │
│ │ 各方就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事宜(以下简称│
│ │"拟议交易"或"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 │
│ │ 1、拟议交易 │
│ │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以实现甲方控制标的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
│ │交易目的。 │
│ │ 2、交易定价 │
│ │ 各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监管要求,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
│ │的评估机构为本次收购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
│ │报告》。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价将以前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
│ │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以正式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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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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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8.5│标的类型 │股权 │
│ │7%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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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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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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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蓝怡(湖 │
│ │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于首期收购中以增资及│
│ │股权收购方式先行取得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怡"或"标的公司"│
│ │或"目标公司")51%股权,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若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件│
│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以下简称"二期收购"),前述两阶段│
│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湖南蓝怡100%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 │
│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在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蓝怡集团")与湖南蓝怡已完成历史债权债务的抵扣、转化或转移相关协议的签署的前提│
│ │下,公司首期以现金3570.10万元,通过增资及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怡5│
│ │1%股权;同时蓝怡集团与嘉善禾欣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善禾欣")│
│ │达成协议,嘉善禾欣受让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怡股权,对应湖南蓝怡首期收购交割后的持│
│ │股比例为20%。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 │
│ │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件的前提│
│ │下,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增│
│ │资并购买股权的具体事宜。同日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首期交易中,公司以湖南蓝怡增资后估值为7000.00万元的基础增资并受让股份,其中 │
│ │公司以20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湖南蓝怡新增注册资本440.00万元,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 │
│ │湖南蓝怡的资本公积,取得其增资后28.57%的股份;同时,公司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合计15│
│ │70.10万元,对应湖南蓝怡345.4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增资后22.43%的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日,湖南蓝怡已完成首期收购后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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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06 │交易金额(元)│1570.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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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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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2.4│标的类型 │股权 │
│ │3%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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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蓝怡(湖 │
│ │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于首期收购中以增资及│
│ │股权收购方式先行取得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怡"或"标的公司"│
│ │或"目标公司")51%股权,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若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件│
│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以下简称"二期收购"),前述两阶段│
│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湖南蓝怡100%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 │
│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在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蓝怡集团")与湖南蓝怡已完成历史债权债务的抵扣、转化或转移相关协议的签署的前提│
│ │下,公司首期以现金3570.10万元,通过增资及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怡5│
│ │1%股权;同时蓝怡集团与嘉善禾欣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善禾欣")│
│ │达成协议,嘉善禾欣受让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怡股权,对应湖南蓝怡首期收购交割后的持│
│ │股比例为20%。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 │
│ │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件的前提│
│ │下,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增│
│ │资并购买股权的具体事宜。同日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首期交易中,公司以湖南蓝怡增资后估值为7000.00万元的基础增资并受让股份,其中 │
│ │公司以20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湖南蓝怡新增注册资本440.00万元,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 │
│ │湖南蓝怡的资本公积,取得其增资后28.57%的股份;同时,公司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合计15│
│ │70.10万元,对应湖南蓝怡345.4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增资后22.43%的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日,湖南蓝怡已完成首期收购后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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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明德生│新疆明德和│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物科技股份│生物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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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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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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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
26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5日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4)。
2026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莉莉女士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武
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
少召开会议的成本,陈莉莉女士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议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陈莉莉女士持有公司62,918,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其提案资格符合有
关规定,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
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供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6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就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并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8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0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1号楼203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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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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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0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1号楼203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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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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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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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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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蓝帆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本次重组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
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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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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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
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6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026-042)。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5月19日、6月3日
、6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4、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9436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最高成交价为17
.5元/股,最低为15.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3656652.1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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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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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1
号楼2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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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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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明德)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
规行为:
2026年1月31日,*ST明德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1200万元至1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7800万元至9800万元,未披露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
入的预计情况。3月23日,*ST明德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2025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500万元至250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0000万元至14000万元;同时,*ST明德新增预计2025年度营
业收入为25000万元至3100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3700万元至29700万元,并提示*ST明
德股票交易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明德未能在2026年1月31日前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业绩预告和*ST明德股票交易可
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ST明德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
款、第5.1.1条、第5.1.3条第一款、第5.1.9条第二款、第9.3.3条第一款的规定。
*ST明德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莉莉,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锐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
款、第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ST明德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3.2.1条、第13
.2.3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莉
莉,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ST明德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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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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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
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
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时间
公司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1-3月份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44.52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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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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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
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2026年度公司拟通过提升经营质量、开展投资并购、持续股份回购、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
计划、优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
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
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
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
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
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5.92元/股;2025年4月26日至202
5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5.06元/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估
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提升经营质量,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聚焦技术创新与场景深耕,强化产品力与智慧诊断解决方案能力,稳固并壮大核心
基本盘。在产品力提升方面,持续加大血气诊断、分子诊断等核心领域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
先性;在解决方案能力方面,突破单一产品思维,整合诊断设备、试剂、信息化系统与数据服
务,打造场景化解决方案,提升客户价值与粘性。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将聚焦前沿技术和临床需求,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加速
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保持市场竞争力。市场开
拓方面,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以东南亚为重要支点,稳步拓展拉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区域市
场,持续完善海外营销网络,提升产品海外渗透率;持续优化国内市场布局,完善渠道网络建
设,提升终端覆盖与服务能力。内部管理方面,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强化质
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夯实公司发展基石。
(二)开展投资并购,强化产业链协同
公司将围绕主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积极运用市场化资本运作手段,统
筹推进资产重组、控参股收购、参与产业基金投资等多元化举措,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上下游、
关键核心环节以及前沿技术赛道,精准并购优质标的、战略布局高成长性企业。通过整合产业
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延伸价值链布局,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与业务互补,提升技术壁
垒、市场份额与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以扎实的产业
整合成效与业绩增长支撑公司整体价值持续提升。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双方就公
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达成框架性意向。截至目前,
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
(三)持续进行股份回购,提升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市
场环境、公司财务状况与估值水平,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
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34741
股,支付总金额247957339.20元(不含交易费用)。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6
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
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不
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
公司将结合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及经营实际,有序推进剩余股份回购事宜,切实维护股东权
益,提升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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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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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1号楼201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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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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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统称
“中期”)结合当期净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利润分配计划不构成利润分配承诺,有未能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
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结合当期净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具体
计划如下:
1、分红条件
当公司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未来未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为简化分红程序,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
红方案。上述利润分配计划不构成利润分配承诺,具体以届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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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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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
市场波动等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下属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主要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
财产品。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各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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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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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
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利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
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
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保额5000万元/年(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
如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
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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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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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年。
(3)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他津贴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
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因相关规定不能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
准。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上市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6、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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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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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6460699.59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923380.63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103381789.0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5
1741564.77元。
根据上市财务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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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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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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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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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00万元~1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约为-9800万元~-78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05元/股~0.0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修正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修正
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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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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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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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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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武
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森聚芯贰号”或“基金”),
不参与泽森聚芯贰号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2、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尚处于
筹备期,基金尚未完成募集,基金的设立及投资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可能受到宏观
经济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变化、投资决策失误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能
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运作、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近日,公司与武汉泽森长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鲍
婕、曾峰、付珊珊、曹颖、蒋岚、张凯、张晔共同签署《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基金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武汉泽森长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
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比例0.1053%;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持股比例31.5789%;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比例3
1.5789%;鲍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10.5263%;曾峰作为有限合伙
人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持股比例8.4211%;付珊珊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
股比例10.5263%;曹颖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持股比例2.1053%;蒋岚(普通合
伙人员工跟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持股比例4.2105%;张凯(普通合伙人员
工跟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80万元,持股比例0.8421%;张晔(普通合伙人员工跟投
)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比例0.1053%。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9,5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管理人:武汉泽森长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74100。
注:该基金尚处于筹备期,基金尚未完成募集,以上合伙人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7、出资进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
资通知”)的要求缴付。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和金额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
为准。
8、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预计为自基金成立日起8年。自基金成立日起4年届满之日
为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4年期间为“回收期”。回收期如需延长,通过合伙人
会议特别同意后,可延长回收期不超过2年,项目期限及基金的期限相应顺延。
9、退出机制:在合伙期限内,基金所投项目可通过目标公司境外上市减持变现、境内上
市减持变现、被投资企业或关联方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现退出。
10、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法: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对本次投资进行核算处理,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11、投资方向: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主要投资行业为光互联、半导体等人
工智能基础设施/终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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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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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蓝怡
(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于首期收购中以增资
及股权收购方式先行取得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怡”或“标的公
司”或“目标公司”)51%股权,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若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
件,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以下简称“二期收购”),前述两阶
段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湖南蓝怡100%股权。
2、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字(2026)第B00006号)并考
量标的公司的技术实力、行业前景、战略价值等因素后,由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谈判后最
终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增资及股权收购湖南蓝怡51%股权的交易作价合计为3570.10万
元;若湖南蓝怡未来经营情况能够满足本次交易有关协议约定的前置条件,公司将按照本次协
议约定的估值测算方法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份。
3、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蓝怡
(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但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
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交易形成的商誉
减值风险、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风险、标的公司经营风险等风险。
5、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的顺利完成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交易涉及后续二期收购的安排,前置的转让条件尚未成就、转让时间在3年后,二
期收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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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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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17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
计师的函》,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李洪勇先生及刘小
华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原因,立信现指派刘璐女士接替
刘小华女士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洪勇(项目合伙
人)、刘璐。
二、变更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17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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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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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和2025年11月5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1月6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
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6953862X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
全部自用)1栋1单元1层1号C区
法定代表人:陈莉莉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贰佰伍拾贰万零玖佰伍拾柒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
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
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
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
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
装置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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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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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
选举朝金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朝金波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朝金波: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21
年9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
截至本公告日,朝金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朝金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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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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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31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由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尚未产生,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陈莉莉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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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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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
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
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时间
公司进行清查和信用减值测试后,2025年1-9月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26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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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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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玲
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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