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11 佛燃能源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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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09│ 13.94│ 7.1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1│ 6.18│ 1.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1│ 4.92│ 1392.3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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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 14429.99│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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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 2608.00万│ ---│ 2608.00万│ 100.00│ ---│ ---│
│网三期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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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 3.54亿│ 0.00│ 2608.00万│ 100.00│ ---│ ---│
│网三期工程项目 │ │ │ │ │ │ │
├─────────┼──────┼─────┼─────┼─────┼─────┼──────┤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 ---│ 0.00│ 4035.57万│ 100.00│ ---│ ---│
│压管道工程项目 │ │ │ │ │ │ │
├─────────┼──────┼─────┼─────┼─────┼─────┼──────┤
│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 4035.57万│ ---│ 4035.57万│ 100.00│ ---│ ---│
│压管道工程项目 │ │ │ │ │ │ │
├─────────┼──────┼─────┼─────┼─────┼─────┼──────┤
│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 56.43万│ ---│ 56.43万│ 100.00│ ---│ ---│
│气专线工程项目 │ │ │ │ │ │ │
├─────────┼──────┼─────┼─────┼─────┼─────┼──────┤
│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 ---│ 0.00│ 56.43万│ 100.00│ ---│ ---│
│气专线工程项目 │ │ │ │ │ │ │
├─────────┼──────┼─────┼─────┼─────┼─────┼──────┤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 ---│ 0.00│ 4000.00万│ 100.00│ ---│ ---│
│气专线工程项目 │ │ │ │ │ │ │
├─────────┼──────┼─────┼─────┼─────┼─────┼──────┤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气专线工程项目 │ │ │ │ │ │ │
├─────────┼──────┼─────┼─────┼─────┼─────┼──────┤
│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 7000.00万│ ---│ 7000.00万│ 100.00│ ---│ ---│
│压管道工程项目 │ │ │ │ │ │ │
├─────────┼──────┼─────┼─────┼─────┼─────┼──────┤
│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 ---│ 0.00│ 7000.00万│ 100.00│ ---│ ---│
│压管道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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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 2.00亿│ 800.00│ 1.60亿│ 106.81│ 1148.85万│ 2023-12-31│
│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 │ │ │ │ │ │
├─────────┼──────┼─────┼─────┼─────┼─────┼──────┤
│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 1.50亿│ 800.00│ 1.60亿│ 106.81│ 1148.85万│ 2023-12-31│
│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 │ │ │ │ │ │
├─────────┼──────┼─────┼─────┼─────┼─────┼──────┤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 1.21亿│ 0.00│ 1.34亿│ 111.26│ 867.60万│ 2023-12-31│
│目二期工程项目 │ │ │ │ │ │ │
├─────────┼──────┼─────┼─────┼─────┼─────┼──────┤
│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 1.61亿│ 0.00│ 1.34亿│ 111.26│ 867.60万│ 2023-12-31│
│目二期工程项目 │ │ │ │ │ │ │
├─────────┼──────┼─────┼─────┼─────┼─────┼──────┤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 ---│ 1493.88万│ 4049.33万│ 101.23│ -61.85万│ 2023-06-30│
│陶瓷)天然气高压管│ │ │ │ │ │ │
│道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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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至禄步(萨米特│ 4000.00万│ 1493.88万│ 4049.33万│ 101.23│ -61.85万│ 2023-06-30│
│陶瓷)天然气高压管│ │ │ │ │ │ │
│道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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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广州南沙弘达仓│ 2.27亿│ ---│ 2.27亿│ 100.00│ 7547.14万│ 2021-01-14│
│储有限公司40%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
│收购广州南沙弘达仓│ ---│ 0.00│ 2.27亿│ 100.00│ 7547.14万│ 2021-01-14│
│储有限公司40%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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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9800.00│ 3653.89万│ 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9800.00│ 3653.89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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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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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1.4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经营需要,为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支撑,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科技”)拟│
│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282941074.86元收购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福能东方”)所持有的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智造”)100%股权(以│
│ │下简称“本次交易”),以推进佛燃新能源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工作。本次交易分两个阶段进│
│ │行:第一阶段,佛燃科技以138641126.68元收购福能智造49%股权;第二阶段,自福能智造 │
│ │完成禅城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认可项目地块开发投资总额达25%以上的即日起十个工作 │
│ │日内,佛燃科技以144299948.18元收购福能智造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福能智造将成 │
│ │为佛燃科技全资子公司,福能智造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 近日,佛燃科技已完成收购福能智造51%股权,福能智造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并取得了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佛燃科技已持有福能智造10│
│ │0%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VENE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 │VENE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
│交易概述 │(一)合同签订主体 │
│ │ 甲方:臻和绿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股东方") │
│ │ 丙方:VENEXHoldingCompanyLimited(目标公司) │
│ │ (二)增资内容 │
│ │ 为满足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股东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合共人民币6200│
│ │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出资日的前第三(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该等外币 │
│ │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乙方│
│ │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 │ 为满足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股东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合共人民币60,0│
│ │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出资日的前第三(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该等外币│
│ │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乙 │
│ │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VENE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臻和绿源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VENE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
│交易概述 │(一)合同签订主体 │
│ │ 甲方:臻和绿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股东方") │
│ │ 丙方:VENEXHoldingCompanyLimited(目标公司) │
│ │ (二)增资内容 │
│ │ 为满足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股东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合共人民币6200│
│ │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出资日的前第三(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该等外币 │
│ │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乙方│
│ │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 │ 为满足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股东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合共人民币60,0│
│ │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出资日的前第三(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该等外币│
│ │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乙 │
│ │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交易金额(元)│3.1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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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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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 │港中华煤气”)于2024年11月25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有意共同合作,分阶段投│
│ │入资金设立绿色燃料及化工投资平台,初步计划通过双方投资、贷款融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
│ │投资等方式实现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打造产能合计为100万吨/年的绿色燃料及化工 │
│ │供应池。 │
│ │ 臻为绿源投资公司在佛山市三水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臻为绿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臻为绿源科技公司”),由其投资建设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的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 │
│ │目(以下简称“佛山绿色甲醇项目”)。现为满足佛山绿色甲醇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及VENE│
│ │X公司和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佛燃科技公司”)增资31,000万元人民币,由其在完成收购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弗立科思公司”)100%股权后,向弗立科思公司增资31,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交易金额(元)│3.1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 │港中华煤气”)于2024年11月25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有意共同合作,分阶段投│
│ │入资金设立绿色燃料及化工投资平台,初步计划通过双方投资、贷款融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
│ │投资等方式实现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打造产能合计为100万吨/年的绿色燃料及化工 │
│ │供应池。 │
│ │ 臻为绿源投资公司在佛山市三水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臻为绿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臻为绿源科技公司”),由其投资建设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的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 │
│ │目(以下简称“佛山绿色甲醇项目”)。现为满足佛山绿色甲醇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及VENE│
│ │X公司和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佛燃科技公司”)增资31,000万元人民币,由其在完成收购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弗立科思公司”)100%股权后,向弗立科思公司增资31,000万元人民币。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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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上海安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深圳前海华安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佛山市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佛山市三水区汇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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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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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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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维思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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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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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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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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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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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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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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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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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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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港华到家(广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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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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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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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港华紫荆燃具(苏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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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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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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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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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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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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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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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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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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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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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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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前海华安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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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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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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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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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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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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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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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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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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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广州南沙弘│ 4.72亿│人民币 │2025-08-15│2030-07-21│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达仓储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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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佛山福能智│ 1.59亿│人民币 │2026-01-09│2045-10-23│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造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佛燃能源集│恩平市佛燃│ 5769.23万│人民币 │2019-01-01│2029-01-01│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佛燃能源集│恩平市佛燃│ 4668.13万│人民币 │2019-08-14│2022-08-13│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佛燃能源集│浏阳中蓝燃│ 1785.00万│人民币 │2020-05-13│2033-05-12│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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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新加坡华源│ 0.0000│人民币 │2026-02-13│2028-01-2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能国际能源│ │ │ │ │担保 │ │ │
│公司 │贸易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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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佛山综合能│ 0.0000│人民币 │2024-11-29│2026-03-31│连带责任│是 │是 │
│团股份有限│源(公控)│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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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佛山市华昊│ 0.0000│人民币 │2026-05-22│2027-05-21│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能能源投资│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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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深圳前海佛│ 0.0000│人民币 │2026-05-22│2027-05-21│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燃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佛燃能源集│佛山市华源│ 0.0000│人民币 │2025-10-21│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能能源贸易│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佛燃能源集│深圳前海佛│ 0.0000│人民币 │2025-05-22│2026-05-21│连带责任│是 │是 │
│团股份有限│燃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佛燃能源集│佛山市华源│ ---│人民币 │2025-03-31│2026-07-23│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能能源贸易│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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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佛山市华昊│ ---│人民币 │2025-05-22│2026-05-21│连带责任│是 │是 │
│团股份有限│能能源投资│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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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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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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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115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87315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0.67%;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4名,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415000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关
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佛国资规划〔2023〕1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有关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三)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员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8月1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2026-09-08│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7日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0,619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6年8月22日、2026年9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98,175,830股减
少为1,296,955,211股。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
2、申报时间:2026年9月8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4、联系人:历志伟
5、联系电话:0757-83381783
6、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7、邮件地址:bodoffice@fsg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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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1人,代表股份10982432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
599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87040334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83.73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112028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63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113544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746%。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3199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
41%,以下简称“众城投资”)于2022年12月26日出具《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针
对《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中特定事项,众城投资承诺放弃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2-117)。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提案1属于众城投资放弃表决权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
(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4728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
3141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39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2217%;反对3141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9%;弃权1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79333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
3090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44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2710%;反对3090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9%;弃权8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2026-08-22│价格调整
──────┴──────────────────────────────────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及原因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主动辞职,2人退休,2人因个人
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0,925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合计89,694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因
其他个人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的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则其当期个人绩效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当期全部限制性
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
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继续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
职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总股本988,21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98299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99149股。公司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4月26日实施完毕。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2024年第三季度)已经2025
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本总数1,297,501,261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2024年第三
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完毕。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总股本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完毕。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1
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1月15日实施完毕。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公司总股本1,298,175,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公司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4月24日实施完毕。
(三)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出现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形的,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根据上述回购数量调整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939,000股调
整为939,000*(1+0.2999149)=1,220,619股,公司拟将1,220,6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6.18元
/股调整为(6.18-0.5998299)÷(1+0.2999149)-0.25-0.23-0.25-0.27=3.2927元/股,其中
2名因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款需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4,019,132元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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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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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
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
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
(二)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
(三)投资决策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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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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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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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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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
神及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
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通过持续聚焦主业、强化科技
创新、夯实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致力于成为卓越的国际能源服务商,在当前国际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以
能源为基础,以科技为核心驱动力,构建开放协同的能源产业生态,不断优化激活既有业务并
加快拓展新兴业务,逐步形成城市燃气、能源材料服务业务、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延伸业务
和能碳业务五大板块协同发展的业务战略布局。
“十四五”期间,公司持续推进传统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经营业绩稳健增长。2020年至
2025年,营业收入自75.15亿元增至335.95亿元,累计增长347.04%;归母净利润自4.69亿元增
至10.30亿元,累计增长119.62%;资产总额自86.49亿元增至200.49亿元,累计增长131.81%。
公司先后荣获“第十八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先进集体”
“《财富》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能源(集团)500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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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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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6年
9月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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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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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天然气总供应量20.67亿方,等值石
油化工产品销售量59万吨。营业总收入为130.39亿元,同比减少14.99%,主要是公司对毛利率
较低的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相应减少该部分收入规模所致。与此同时,公司毛利率同比上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亿元,同比增长6.48%。
公司下属子公司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通过增资方式
引入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终止确认
该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相应减少资产总额8.27亿元,负债总额6.5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
施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发2.5元(含税),2025年年度每10股派发2
.7元(含税),共派6.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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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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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人,代表股份11064039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
227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092573423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84.16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138305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65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4224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95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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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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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冼彬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冼彬璋先生当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冼彬璋先生简历
冼彬璋,男,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
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税政科科长(正股职),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税政二股
股长、一级主办,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一级主办,宝裕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佛山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佛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现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兼任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冼彬璋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冼彬璋先生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除在公司控股
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冼彬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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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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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6年6
月2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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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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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股份10933276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
220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077898642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83.0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5429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8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70196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11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3199039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6.41%,以下简称“众城投资”)于2022年12月26日出具《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针对《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中特定事项,众城投资承诺放弃表决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117)。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提案1、5、6、7、8、9属于众城投资放弃表决
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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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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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26〕SCP9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
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
,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
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
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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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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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8387万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1298394217股的0.02%,本次回购价款合计为800176.97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298394217股变更至12981758
30股。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主动辞职,1人因退休与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且未继续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
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继续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时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公司总股本98821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98299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99149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2024年4月26日实施完毕。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2024年第三季度)已经2025年2月10
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本总数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
分派已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完毕。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公司总股本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1月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1月
15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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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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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
15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
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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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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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
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子公司提
供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77000万
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87000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90000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
度为人民币334977.1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
保额度之和,担保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
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因担保对象归还借款或担保到期结束,相关担保额度释放后可以滚动
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类文件金额为准。上述担保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香港华源能、佛山华昊能、佛燃科技、前海佛燃、佛山华源能、新加坡华源能、南
沙华懋等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被担保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原则上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南沙仓储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将股权质押给银行,被担
保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就上述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
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
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会授权
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
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
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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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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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
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佛山市管道燃气用户容量气
价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天然气居民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佛发改价格函〔2025〕16号)文件精神,从2025年12月1日起,佛山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
售价格实行一部制气价,终止收取容量气价。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根据佛山市有关部门文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收取的佛山市管
道燃气用户开户时交纳的容量气价从收取当年起分20.5年平均摊销计入各期营业收入。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
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公司考虑匹配广东省城镇
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确定的定期校核周期,将未摊销结余的容量气价金额自2025年12月1日
起按照3年进行摊销。
4、执行开始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因摊销年限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摊销金额约775万元
,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未超过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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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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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拟为公司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
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
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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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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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二、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基本情况及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30266871.49元,未分配利润2448702074.92元;母公司净利润876818397.61元,未
分配利润756083782.8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
供分配利润为756083782.85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87681839.76元。
公司拟以现行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350566438.59元(含税),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75164992.84元,其中包括:(1)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598554.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月15日实
施完毕);(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350566438.59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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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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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
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4)、《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299号),公司发行中期票
据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
露发行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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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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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供应量为49.31亿立方米,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37.54亿元,同比增
长6.85%,主要是公司大力拓展能源化工等业务所致。其中:城市燃气收入124.93亿元,同比
减少14.83%,能源化工收入157.17亿元,同比增长2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
1亿元,同比增加17.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5亿元,同比增加11.44%;公司总
资产为201.93亿元,较期初增长4.05%。
公司以“能源+科技+供应链”为战略发展方向,在深耕城市天然气业务的同时,积极推进
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和储能等能源业务,以科技求发展,持续开展科技研发与装
备制造业务、供应链业务以及其它延伸业务,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元的用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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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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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
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
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90306728.66元,母公司净利润639610987.94元;本报告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
,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2054791055.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1678212.9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现行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324598554.2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
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
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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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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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公司总股本98821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98299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99149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
于2024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2024年第三季度)已经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本总数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完
毕。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公司总股本129750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完毕。
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
元(含税),若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前实施权益分派,则公司将对本次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出现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形的,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6.18元
/股调整为(6.18-0.5998299)÷(1+0.2999149)-0.25-0.23-0.25=3.562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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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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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利率为3.10%,发行期限为2+N年,起息日为2024年
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近日,公司已按照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期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
1546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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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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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佛
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控集团”)发来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佛燃能源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的认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
的经营成果,在符合佛燃能源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并有利于佛燃能源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佛燃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就佛燃能源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如下:
以实施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本公司的提议,并非佛燃能源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佛燃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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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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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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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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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8387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98394217股(截至
2025年12月25日的数据)减少为1298175830股。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
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
2、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4、联系人:历志伟
5、联系电话:0757-83381783
6、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7、邮件地址:bodoffice@fsg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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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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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
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的债务融资工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
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
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拟新增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
在交易商协会审批或备案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发行
或分期发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
款、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
原则上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拟注册
发行的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含权产品期限根据具体情
况确定,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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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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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
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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