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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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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95 川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8-16│ 7.03│ 2.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26│ 13.43│ 9499.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1│ 6.30│ 4798.08万│ ├───────────┼───────────┼───────────┼───────────┤ │增发 │ 2020-09-03│ 11.37│ 8.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26│ 6.00│ 477.00万│ ├───────────┼───────────┼───────────┼───────────┤ │可转债 │ 2021-08-12│ 100.00│ 11.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12.48│ 8543.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9│ 12.28│ 1205.90万│ ├───────────┼───────────┼───────────┼───────────┤ │增发 │ 2023-12-14│ 16.40│ 6.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09│ 11.40│ 1.0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恒骅新能 │ 188.70│ ---│ 51.00│ ---│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 3.17亿│ 0.00│ 3.20亿│ 100.72│ 2909.81万│ 2022-06-30│ │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 │ │ │ │ │ │ │—150万t/a中低品位│ │ │ │ │ │ │ │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 │ │ │ │ │ │ │置及配套设施 │ │ │ │ │ │ │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 6.50亿│ 0.00│ 7000.48万│ ---│ ---│ ---│ │用生产12万吨/年食 │ │ │ │ │ │ │ │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 │ │ │ │ │ ├─────────┼──────┼─────┼─────┼─────┼─────┼──────┤ │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 2.96亿│ 6028.82万│ 1.81亿│ 61.06│ ---│ 2026-12-31│ │工程项目 │ │ │ │ │ │ │ ├─────────┼──────┼─────┼─────┼─────┼─────┼──────┤ │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 5.92亿│ 4240.18万│ 7034.69万│ 11.88│ ---│ 2028-12-31│ │建180万吨/年采矿工│ │ │ │ │ │ │ │程 │ │ │ │ │ │ │ ├─────────┼──────┼─────┼─────┼─────┼─────┼──────┤ │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 0.00│ 4240.18万│ 7034.69万│ 11.88│ ---│ 2028-12-31│ │建180万吨/年采矿工│ │ │ │ │ │ │ │程 │ │ │ │ │ │ │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 2.42亿│ 0.00│ 23.00万│ ---│ ---│ ---│ │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 │ │ │ │ │ │ │—30万吨/年硫铁矿 │ │ │ │ │ │ │ │制硫酸装置 │ │ │ │ │ │ │ ├─────────┼──────┼─────┼─────┼─────┼─────┼──────┤ │30万吨/年硫铁矿制 │ 2.02亿│ 0.00│ 2.03亿│ 100.68│ 5358.52万│ 2022-06-30│ │硫酸项目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5200.00万│ 0.00│ 996.81万│ ---│ ---│ ---│ │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1亿│ 0.00│ 1.31亿│ 100.14│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 ---│ ├─────────┼──────┼─────┼─────┼─────┼─────┼──────┤ │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 0.00│ 6028.82万│ 1.81亿│ 61.06│ ---│ 2026-12-31│ │工程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07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07 │ ├──────┼────────────────────────────────────────┤ │关联方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07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07 │ ├──────┼────────────────────────────────────────┤ │关联方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07 │ ├──────┼────────────────────────────────────────┤ │关联方 │贵州恒景磷化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运输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07 │ ├──────┼────────────────────────────────────────┤ │关联方 │贵州恒景磷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情况概述 │ │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恒股份)因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 │ │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全资子公司贵州恒│ │ │景磷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磷矿石、提供运输服务等日常关│ │ │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末,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4,000.00万元 │ │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44)│ │ │。 │ │ │ 为担保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履约责任,川恒集团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 │ │如下承诺: │ │ │ 川恒集团同意对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履行关联交易中的全部义务│ │ │承担连带责任。若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未能按交易│ │ │合同履行的情况,川恒集团愿连带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款项由川恒集团承担,│ │ │且同意川恒股份在川恒集团的后续分红款中直接扣减。 │ │ │ 川恒集团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川恒集团不履行上述承诺│ │ │,由此给川恒股份、川恒股份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所造成的损失,川恒集团将承担相应责│ │ │任。 │ │ │ 本承诺的生效以川恒股份股东会就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作为│ │ │前提,如该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川恒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则本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8317.27万 13.69 29.96 2025-08-27 公司 ───────────────────────────────────────────────── 合计 8317.27万 13.6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5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1 │质押占总股本(%) │0.83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05 │质押截止日 │2026-06-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5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502.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747.5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9 │质押占总股本(%) │1.23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2025-09-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1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48.5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40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6 │质押占总股本(%) │0.67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15 │质押截止日 │2026-04-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7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03 │质押股数(万股) │100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2 │质押占总股本(%) │1.87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8 │质押截止日 │2026-05-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8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006.00万股给华泰证券(上海 │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8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6 │质押截止日 │2025-08-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5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6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800.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成都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5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8 │质押股数(万股) │4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6 │质押占总股本(%) │0.85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6 │质押截止日 │2027-12-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6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460.00万股给德阳农村商业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贵州川恒化│天一矿业 │ 5.83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2.69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2.00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1.80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1.60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川恒营销 │ 1.50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1.24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8445.96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川恒营销 │ 8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川恒营销 │ 7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561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448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川恒营销 │ 35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3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2154.09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7│其他事项 ──────┴────────────────────────────────── 根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38000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信息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9月)》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 现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741140019K 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陆亿零伍佰捌拾陆万捌仟叁佰捌拾叁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货物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 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 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6-08-26│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 6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2、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5、该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58683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截至2026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2026-08-25│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本次股东会 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8人,合计持有279,005,955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05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316人,合计持有 已发行股份66,404,24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960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张巨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 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6-08-20│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回购注销股票合 计380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063%,涉及激励对象6人,回购资金总额为319200.00元。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回购注销《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6名已离职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合计6名,回购股份总数为3.8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0.0063%,回购价格为8.4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1.92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予以支 付,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6年7月3日的出资情况进行 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6CDAA1B08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 2026-08-19│其他事项 ──────┴────────────────────────────────── 一、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借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 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 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502830.19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 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 级净化磷酸项目”。 结合市场原因,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中低品位磷矿 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586905813.10元(未 包含2024年12月31日后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待取得后一并计入)借款至控股子公司 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 ──────┬────────────────────────────────── 2026-08-1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 )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2026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614801481.1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5643196.1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 50.00%,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2482467966 .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8922363.08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 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与2026半年度现金分红相关的其他事项 (1)2026半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81760514.90元(本次预计分红金额)按公司最新 总股本605906383股,扣除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8000股,以可参与分红股本60 5868383股为基数测算,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176 0514.90元。 (2)2026半年度回购股份金额: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根据2025年度回购方案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1760300股公司 股票于2026年3月完成注销。 (3)综上,公司2026半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21899913.90元,占2026年半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62%。 ──────┬────────────────────────────────── 2026-08-07│对外担保 ──────┴──────────────────────────────────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前期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实际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 2、本次被担保对象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贵州恒轩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调整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2026年度对资产 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广西鹏越和恒轩新能源的融资担保额度预计12.00亿元。公司为恒轩 新能源的每笔担保均须以恒轩新能源的另一股东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 由其自身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其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为前提。 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国轩控股《不再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意见函》,国轩控股不再以 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为恒轩新能源任何新增的融资提供担保;对已 存续的存量融资,国轩控股亦不将担保责任延续至任何展期、借新还旧或变更用途的融资,但 项目贷除外。 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恒轩新能源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对2026年度对广西鹏越和恒轩新 能源的融资担保额度及对恒轩新能源的担保方式作出相应调整:公司为广西鹏越和恒轩新能源 预计的合计担保额度由12.00亿元上调至15.00亿元;公司为恒轩新能源的担保方式由按恒轩新 能源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调整为由公司提供100%全额担保。 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调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合作 银行、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者协议为准 。 ──────┬────────────────────────────────── 2026-08-07│重要合同 ──────┴────────────────────────────────── 一、情况概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恒股份)因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 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全资子公司贵州恒景磷 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磷矿石、提供运输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末,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4,000.00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本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44)。 为担保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履约责任,川恒集团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 下承诺: 川恒集团同意对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履行关联交易中的全部义务承 担连带责任。若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未能按交易合同 履行的情况,川恒集团愿连带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款项由川恒集团承担,且同意 川恒股份在川恒集团的后续分红款中直接扣减。 川恒集团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川恒集团不履行上述承诺, 由此给川恒股份、川恒股份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所造成的损失,川恒集团将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的生效以川恒股份股东会就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作为前 提,如该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川恒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则本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 2026-08-07│其他事项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 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用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 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 2026-08-0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08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47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 2026-06-2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 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8人,合计持有2796154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14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391人,合计持有已 发行股份4406308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723%。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于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 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6-06-23│其他事项 ──────┴────────────────────────────────── 因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 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离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决定对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资金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800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 激励回购减资情况,同步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 ──────┬────────────────────────────────── 2026-06-11│其他事项 ──────┴──────────────────────────────────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9.72万股,涉及激励对象896人,占公司总股本的0.7587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2、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由监 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4月10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 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5-038)。 4、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 5、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具体内容 详见2025年5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6、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在限售期内,共有6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合计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除上述情 形外,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 激励计划》关于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50%)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896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59.72万股。 7、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在限售期内,共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合计3.80万股 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 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关于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 (50%)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96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59. 7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9、2026-030、2026-031)。 ──────┬────────────────────────────────── 2026-06-03│股权回购 ──────┴────────────────────────────────── 因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离职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回购情况概述 1、因在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售期内,6名激励对象离职(未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3.8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公司对已离 职的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 数为3.80万股。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同时将根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激 励对象、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1、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涉及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0万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的调 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 2026-06-03│其他事项 ──────┴────────────────────────────────── 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减资的议案》。2021年9月,公司与国轩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同年10月合资设立贵州恒轩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注册资本8.00亿元,公司认缴4.80亿元,持股比例60 %,国轩控股认缴3.20亿元,持股比例40%。 2026年5月25日,国轩控股向公司及恒轩新能源出具《关于不再履行部分出资业务的告知 函》,明确告知其尚未向恒轩新能源实缴的1.6亿元的出资义务不再履行。同时,其提议恒轩 新能源减少其未实缴出资的注册资本1.6亿元。恒轩新能源拟减少注册资本1.6亿元。恒轩新能 源本次减资后,注册资本由8亿元变更为6.4亿元;公司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升至75%;国轩 控股出资额降至1.6亿元,持股比例降至25%。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M12FYXJ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捌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9-1、10-1经营范围: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审批)的,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 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03│其他事项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 届满,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授予情况简述如下:1、《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 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获授人数合计902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 3.24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6 月13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2、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由监 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6-0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 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 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该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59063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2026-05-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3人,合计持有280,656,1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32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446人,合计持有 已发行股份44,840,89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00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张博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 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325,434,8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49,2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5,422,5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49,2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25,445,1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49,2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40,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9%;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4%;弃权2,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4、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322,458,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65,2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10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0321%。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 数合计287.00万股。 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322,464,4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6%;反对53,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0339%。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 数合计287.00万股。 6、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325,446,2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47,9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根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首次回购 ,至2026年3月13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公司于 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 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信息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及《章程修订对照 表》。 现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741140019K 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陆亿零伍佰玖拾万陆仟叁佰捌拾叁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货物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 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 2026-04-10│其他事项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26年中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 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026-04-1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 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是按其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是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 00289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35257142.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3418393.4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50 %,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2831217704.82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12138741.45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方案,按公司最新总股本605906383股测算(不考虑股权激励回购对总股 本的影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08859574.50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 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与2025年度现金分红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90631489.40元 ①年度现金分红金额:908859574.50元(本次分红预计金额) ②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81771914.90元(含税) (2)本年度回购股份金额: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根据2024年度回购方案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3318406股公司 股票于2025年3月完成注销。 (3)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47827939.30元,占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08%。 ──────┬────────────────────────────────── 2026-03-25│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已于2026年3月23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首次回购,至2026年3月13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公司注销 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23.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 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 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3-17│股权回购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33元/股(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及3月15日在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0)。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根据 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83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13)。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 价为23.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 2026-01-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15:3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 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6人,合计持有278,899,7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46.03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人数共435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89,190,8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股份数)的14.720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张巨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 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5-12-31│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前期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实际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 2、本次被担保对象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贵州恒轩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 技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 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营销)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 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31│其他事项 ──────┴────────────────────────────────── 1、目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 相关,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额度: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利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 3、审议程序: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但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履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 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 风险和利率风险。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 拟在2026年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具体内 容如下: 1、业务类型: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 资产包括汇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3、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累计发生额) 4、受托人:总裁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5、授权期限:2026年度 6、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7、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8、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 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9、其他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 额交割的方式。 (2)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利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提速,人民币已开启双向波动。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 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 ,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 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 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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