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86 沃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6-14│ 13.24│ 2.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4-29│ 10.23│ 1217.37万│
├───────────┼───────────┼───────────┼───────────┤
│增发 │ 2020-09-08│ 24.79│ 3.48亿│
├───────────┼───────────┼───────────┼───────────┤
│增发 │ 2023-08-07│ 16.38│ 5.8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沃特华本半导体│ 6800.00│ ---│ 51.00│ ---│ 310.64│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4.5万吨特种高 │ 2.65亿│ 1320.10万│ 1.01亿│ 37.90│ ---│ 2027-08-11│
│分子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
│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 1.53亿│ 2963.39万│ 8773.59万│ 57.49│ ---│ 2027-08-11│
│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亿│ ---│ 1.7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2353.0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沃特华本密封件制品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株式会社华尔卡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半导体行业的布局,提│
│ │升公司全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2,571.60万元(含税)收购株式会社华尔卡持│
│ │有的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件公司""VSSH""标的公司")100%股│
│ │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 近日,公司与株式会社华尔卡根据已签署的《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
│ │转让协议》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双方共同确认,经过2025年7月及8月对密封件公司净资产 │
│ │的确认,本次交易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3,530,464元(贰仟叁佰伍拾叁万零肆佰陆拾肆元│
│ │整)。 │
│ │ 近日,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事宜,涉及企业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经│
│ │营范围及股东情况等变更。 │
│ │ 上海沃特华本密封件制品有限公司(变更前为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何征 1480.00万 5.62 42.14 2026-05-27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1343.69万 5.11 36.68 2026-05-27
吴宪 720.63万 2.74 19.88 2026-05-27
─────────────────────────────────────────────────
合计 3544.32万 13.4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7 │质押股数(万股) │591.07 │
├────────┼──────────────┼────────┼──────────────┤
│质押占所持股(%) │16.13 │质押占总股本(%) │2.25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04 │质押截止日 │2026-11-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5日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9.1292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7 │质押股数(万股) │1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14 │质押占总股本(%) │5.62 │
├────────┼──────────────┴────────┴──────────────┤
│股东名称 │何征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7 │质押截止日 │2027-08-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5日何征解除质押2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31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0 │质押占总股本(%) │0.95 │
├────────┼──────────────┴────────┴──────────────┤
│股东名称 │吴宪 │
├────────┼──────────────────────────────────────┤
│质押方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5 │质押截止日 │2026-11-05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5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8日吴宪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
│ │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5日吴宪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05 │质押股数(万股) │8.57 │
├────────┼──────────────┼────────┼──────────────┤
│质押占所持股(%) │0.23 │质押占总股本(%) │0.03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03 │质押截止日 │2026-11-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3日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8.5694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银桥│
│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 │续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08 │质押股数(万股) │6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93 │质押占总股本(%) │2.47 │
├────────┼──────────────┴────────┴──────────────┤
│股东名称 │吴宪 │
├────────┼──────────────────────────────────────┤
│质押方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5 │质押截止日 │2025-11-05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28 │解押股数(万股) │6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5日吴宪质押了650.0万股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28日吴宪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09 │质押股数(万股) │16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7.83 │质押占总股本(%) │6.38 │
├────────┼──────────────┴────────┴──────────────┤
│股东名称 │何征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7 │质押截止日 │2027-08-05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5 │解押股数(万股) │168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7日何征质押了168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
│ │士、何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5日何征解除质押2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沃特│重庆沃特智│ 2.32亿│人民币 │2025-04-10│2030-04-09│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成新材料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江苏沃特新│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1-01│2027-01-01│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江苏沃特新│ 2780.00万│人民币 │2024-02-27│2026-02-27│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江苏沃特特│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4│2027-03-23│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种材料制造│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惠州市沃特│ 500.00万│人民币 │2025-11-03│2026-10-28│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惠州市沃特│ 100.00万│人民币 │2025-08-28│2027-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惠州市沃特│ 0.0000│人民币 │2024-08-01│2025-12-31│连带责任│是 │是 │
│新材料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江苏沃特特│ 0.0000│人民币 │2025-08-24│2028-08-03│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种材料制造│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江苏沃特特│ 0.0000│人民币 │2025-02-28│2025-09-05│连带责任│是 │是 │
│新材料股份│种材料制造│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重庆沃特智│ 0.0000│人民币 │2025-04-22│2026-04-21│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成新材料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沃特│重庆沃特智│ 0.0000│人民币 │2024-08-02│2025-08-02│连带责任│是 │是 │
│新材料股份│成新材料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沃特│重庆沃特智│ 0.0000│人民币 │2024-02-29│2025-02-28│连带责任│是 │是 │
│新材料股份│成新材料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沃特│重庆沃特智│ 0.0000│人民币 │2021-07-05│2025-04-09│连带责任│是 │是 │
│新材料股份│成新材料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沃特│江苏沃特特│ 0.0000│人民币 │2024-08-02│2027-08-01│连带责任│是 │是 │
│新材料股份│种材料制造│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沃特│上海沃特华│ 0.0000│人民币 │2025-10-13│2027-10-13│连带责任│否 │是 │
│新材料股份│本半导体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5日至2026
年9月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于虹女士、张尊昌先生、邓健岩
先生通过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
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56981股、256981股、3420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0.10%、0.13
%),即合计减持不超过8559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2026年6月9日,公司收到银桥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
成的告知函》,于虹女士、张尊昌先生、邓健岩先生在2026年6月9日通过银桥投资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256953股、256953股、3419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0.10%、0.
13%),即合计减持855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本次权益变动后,银桥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35779101股,持股比例由13.92%减少至13.59%;银桥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宪女士、
何征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154103股,持股比例由41.04%减少至40.71%,权益变动触及1%
的整数倍。
──────┬──────────────────────────────────
2026-05-27│股权质押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士
、何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
──────┬──────────────────────────────────
2026-05-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不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四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归属于本期的股票期权152.425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111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
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
。截至2026年5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程
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全部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结束。
──────┬──────────────────────────────────
2026-05-14│其他事项
──────┴──────────────────────────────────
1、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投资”)持有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36635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92%)。银桥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员工设立
的持股平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银桥投资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5992股(即不超
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股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或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女士、何征先生通过银桥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
57790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9%,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于虹女士、张尊昌先生、邓健岩先生通过银桥投资间接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56981股、2
56981股、342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0.10%、0.13%,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时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于虹女士、张尊昌先生、邓健岩先生分别减持不超过256981股、25
6981股、3420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0.10%、0.13%),即合计减持不超过8559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
2026-05-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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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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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不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四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归属于本期的股票期权152.4250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全部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将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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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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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
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
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义务大小相匹配;3、长远发展
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一致;
4、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AHR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方案的具
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津贴按年度核算、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其他岗位的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①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及市场薪资行
情等确定,按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主要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确定,同时兼顾市场行情,按绩效考核周
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③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竞争态势,可以针对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
事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上述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在公
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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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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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
际签署的授信合同或协议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
合同约定执行。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
营计划和发展规划,2026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或协议金额为准)。综合授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
立信用证、出口押汇、衍生金融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
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机器设备的抵押,股权、知识产权、货币资金
的质押等。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6年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
合同约定执行。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
日止。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暂定如下分配:
1、预计为子公司惠州市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的担保;
2、预计为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的担保;
3、预计为子公司江苏沃特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
4、预计为子公司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5、预计为子公司越南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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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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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6年非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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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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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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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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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该
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该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
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8月22日-2026年8月21日)。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
关事宜。该事项审议权限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不构成关联
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
3、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
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具体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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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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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
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5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31名、从业人员总数1391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4名。2025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2家,挂牌公司客户2
08家,实现收入总额44911.66万元(未审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8384.97万元(未审数)
;证券业务收入15577.80万元(未审数)。2025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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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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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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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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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37151468.79元,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457875.55元后。
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64397172.18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2776022.08元。公司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9597.25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7235035.82元。按
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7235035.82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320356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5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9740267.38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740267.38元
;2025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9740267.38
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65%。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
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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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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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
规范治理,切实提升经营质量与投资回报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发
展成果,与会董事同意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特种高分子材料平台化战略,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将特种高分子材料作为核心发展方向,围绕“平台化”战略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与市场深耕,公司已建立起覆盖液晶高分子LCP、特种尼龙PPA、聚苯硫醚
PPS、聚芳醚酮PAEK、聚砜PSF、含氟高分子PTFE等特种工程材料的完整产品体系。
公司始终关注高附加值材料产品和产业链延伸布局,不断加强特种高分子材料平台化建设
能力。在产业链上游方面,公司已实现LCP、PPA、聚砜、PEEK等特种工程树脂的产业化合成布
局;在产业链中游方面,公司通过多样化的材料加工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满足不同使用需求
的高/低介电性能、抗静电、屏蔽、轻量化、薄壁化、高强度、高韧性、导电、绝缘、阻燃、
导热、导磁、耐磨材料产品,以及与产品相对应的模拟测试和加工工艺定制服务;在产业链下
游方面,公司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LCP薄膜、PTFE薄膜和成型制品,以及PEEK成型制品和热固
性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并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使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平台化战略,加速创新与技术突破,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行
动深耕材料领域的未来,向着“成为世界一流的材料方案提供者”的愿景稳步迈进,为推动中
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实现可持续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目标贡献更多力量。
二、强化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技术创
新体系。2023年至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连续三年保持在6%左右,为技术攻关
和产品迭代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建有国家级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
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和研发中心,
并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形成“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制定工作,截至2025年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70项,
累计参与制定国家及各类标准76项。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前沿材料技术,在服务器材料、
轻量化材料、半导体设备材料等新兴领域开展前瞻性研发,为后续业务增长储备了充足动能。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能力,以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
深厚的高端材料技术积淀,公司将加速推进前沿领域的融合与协同创新,打造新质生产力引擎
,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与自主可控贡献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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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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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拟通过远期结/购汇、外汇
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金融产品工具办理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抵御能力。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相应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2、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履约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
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
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
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
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安排及进出口等日常经营性外币结算需求,公司(含合
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上述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拟在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通过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
金融产品工具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额度范围
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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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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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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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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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黄文锋先
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文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黄文锋
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黄文锋先生原定的任职期间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文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
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产生
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16.10万股。离任后,黄文锋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黄文锋先生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文锋先生任董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朱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个人简历见附
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朱珊女士简历
朱珊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2000年8月
至2011年4月就职于TCL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部长、总监;2011年4月至2022
年5月就职于TCL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23年11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
2年5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预算及分析总监,现任公司职工董事。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朱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尚未解锁公司股份1.
4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朱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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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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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士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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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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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续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银桥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后续若出现
平仓风险,银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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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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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士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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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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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作了相应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
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
事会职权、职责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朱珊女士、方小法先生、黄富诗女士因公
司治理结构调整,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离任监事后,朱珊女士、方小法先
生、黄富诗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次监事离任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关于
“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小法先生、黄富诗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朱珊女士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间接持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万股股份,其所持有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朱珊女士、方小法先生、黄富
诗女士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朱珊女士、方小法先生、黄富诗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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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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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沃特智成”
)融资业务担保额度由6亿元调整为5.5亿元;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密封件公司”)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同意由公司对上述密封件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次调整之
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总授信额度,以及公
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均保持不
变。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子公司重庆沃特智成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其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对重庆沃特智成
融资业务担保额度由6亿元调整为5.5亿元;鉴于公司收购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密封件公司”)100%股权后,密封件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资金需
求,密封件公司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由公司对上述密封件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次调整之后,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总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
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均保持不变。
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及相关主体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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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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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华尔卡持有的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密封件公司”“VSSH”“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半导体行业的布局,提升公司全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2571.60万元(含税)收购株式会社华尔卡持有的密封件公司100%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密封件公司100%的股权,密封件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收购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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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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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表
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珊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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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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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
盈利规模和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平
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同时,充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注重公司股本扩
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协调。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为股东提供科学、持续、稳定、合理
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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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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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8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届
时将另行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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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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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宪女士
、何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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