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83 *ST中设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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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6-08│ 15.67│ 1.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30│ 21.73│ 1761.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3-08│ 13.46│ 393.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3│ 6.12│ 688.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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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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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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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新材料 │ 6885.00│ ---│ 51.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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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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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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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 6684.38万│ 882.51万│ 6670.84万│ 99.80│ ---│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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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 1500.00万│ ---│ 1534.50万│ 102.30│ ---│ 2021-06-30│
│应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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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中心扩建项│ 1500.00万│ ---│ 1545.24万│ 103.02│ ---│ 2020-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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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 2000.00万│ ---│ 2036.79万│ 101.84│ ---│ 2020-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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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469.35万│ 6507.52万│ 108.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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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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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5 │交易金额(元)│661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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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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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无锡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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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设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
│ │金购买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交建新材料”或“标的公司”)51%股权(简 │
│ │称“本次交易”),其中上市公司拟向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建集│
│ │团”)购买标的公司2%的股权,拟向无锡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锡通路桥”)购买│
│ │标的公司49%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交易价格为合计6885万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
│ │议已于2025年10月14日在无锡市签署。 │
│ │ 甲方:上市公司 │
│ │ 乙方:锡通路桥 │
│ │ 目标公司:交建新材料 │
│ │ 1、交易对价及付款方式 │
│ │ (1)根据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
│ │:桥一评报字[2025]00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
│ │值为11421.35万元。 │
│ │ (2)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13500万元,本次目标│
│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6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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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5 │交易金额(元)│27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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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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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的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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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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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上市公司 │
│ │ 乙方:交建集团 │
│ │ 目标公司:交建新材料 │
│ │ 1、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
│ │ (1)根据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桥一评报字[2025]00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
│ │价值为11421.35万元。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13500万 │
│ │元,本次目标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2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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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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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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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离任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 │ │ │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 │ │ │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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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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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离任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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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 │ │ │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 │ │ │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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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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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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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设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
│ │金购买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交建新材料”或“标的公司”)51%股权(简 │
│ │称“本次交易”),其中上市公司拟向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建集│
│ │团”)购买标的公司2%的股权,拟向无锡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锡通路桥”)购买│
│ │标的公司49%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交易价格为合计6,885万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 │
│ │协议已于2025年10月14日在无锡市签署。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交建集团,交建集团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无锡│
│ │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无锡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委员会(简称“无锡市国资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上市公司向交建集团购买标的公司2%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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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凤军 1237.10万 7.92 69.77 2025-09-18
─────────────────────────────────────────────────
合计 1237.10万 7.92
─────────────────────────────────────────────────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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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8 │质押股数(万股) │12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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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77 │质押占总股本(%) │7.92 │
├────────┼──────────────┴────────┴──────────────┤
│股东名称 │陈凤军 │
├────────┼──────────────────────────────────────┤
│质押方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陈凤军先生通知,获悉陈│
│ │凤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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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相比去年同期,公司本报告期亏损规模收窄,经营亏损状况实现改善。营业收入层面,本
期营收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或有小幅增长,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保持稳定。
本报告期亏损收窄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内部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费用全流程管控,优
化业务运营结构,在营收基本维稳的前提下有效压降经营损耗,盈利承压态势得到缓解。但公
司本期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受外部行业环境、项目周期拉长、固定支出等持续性外部及
内部因素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深耕主营业务,拓宽市场渠道,持续降本增效,稳步推动经营
基本面持续向好,力争逐步实现盈利修复。
──────┬──────────────────────────────────
2026-06-30│其他事项
──────┴──────────────────────────────────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497,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6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81,92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15,82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15,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415,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2011%。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967,900
股股份因超比例增持而不得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1.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4,0
09,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6%;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3%;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2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5.7048%;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18%
;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以上提案为普通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
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
2026-05-28│其他事项
──────┴──────────────────────────────────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221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8.16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18332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038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62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40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307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984%。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967900股
股份因超比例增持而不得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3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
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844%;反对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50%;弃权4
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6%。
提案2.00《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3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反对
6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379%;反对6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15%;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7506%。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08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
8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0%;弃权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989%;反对8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35%;弃权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2376%。
提案4.00《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02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
8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794%;反对8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00%;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7506%。
提案5.00《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09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5%;反对
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241%;反对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4%;弃权48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95%。
以上提案均为普通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上提案4.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5.00关联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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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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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通知,高级顾问黄励
鑫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结束聘期并辞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黄励鑫先生原定任期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27年7月14日),现辞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人员梯队建设有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退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黄励鑫先生的辞任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黄励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
520股,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离任后,黄励鑫先生所持公司
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黄励鑫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励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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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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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2026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
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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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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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
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
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
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
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或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
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
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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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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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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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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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
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江苏
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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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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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陈凤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陈凤军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凤军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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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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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459,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5.42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47,29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6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4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40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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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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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
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
保)。
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
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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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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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
天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年限,根据《管理
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相关程序
,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公证天业、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证天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
,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
(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素,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并通过邀请招标确定,公司20
25年度审计费为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总体与上
年持平。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证天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证天业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年限
。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选聘。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
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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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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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
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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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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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20685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
3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8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2.7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829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
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829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3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829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
44%。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967900股
股份因超比例增持而不得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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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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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设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
购买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交建新材料”或“标的公司”)51%股权(简称“
本次交易”),其中上市公司拟向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建集团”)
购买标的公司2%的股权,拟向无锡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锡通路桥”)购买标的公司
49%的股权。
本次交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交易价格为合计6885万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
已于2025年10月14日在无锡市签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交建集团,交建集团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无锡市
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无锡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简称“无锡市国资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向交建集团购买标的公司2%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锡通路桥不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但上
市公司因购买锡通路桥的持股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交建集团共同投资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向锡通路桥购
买标的公司49%的股权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建新材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交
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冬青、胡志伟、陆卫东
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如下:1、交建集团本次向上市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事项获得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2
、本次交易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及营业收入均低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科目的50%,故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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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10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
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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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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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30日分别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
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承诺函暨调整增持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9),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之一致行动
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炬航”)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自2025年4月1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此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公司近日收到无锡炬航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无锡炬航于近日增持公司
股份21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持股比例已达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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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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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凤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根据法律
法规要求,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1、根据陈凤军先生所作的首发限售及后续补充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且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
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
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凤军先生已履行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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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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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陈凤军先生通知,获悉陈凤
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凤军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
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陈凤军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
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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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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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通知,总工程师沈建
钢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结束聘期并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沈建钢先生原定任期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27年7月14日),现辞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人员梯队建设有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退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沈建钢先生的辞任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沈建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沈建钢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沈建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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