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82 金龙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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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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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13│ 6.20│ 4.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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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06│ 6.27│ 4953.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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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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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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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新能源(深圳│ 20750.00│ ---│ 91.67│ ---│ -1812.6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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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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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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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 1.68亿│ 4701.19万│ 1.73亿│ 102.82│ 8442.11万│ 2020-01-31│
│电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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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181.70万│ ---│ 2745.72万│ 86.30│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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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5340.34万│ ---│ 4622.75万│ 86.56│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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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4亿│ ---│ 2.04亿│ 100.00│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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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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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转让比例(%) │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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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68亿 │转让价格(元)│1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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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301.58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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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吴玉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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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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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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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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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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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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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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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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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概述 │
│ │ 1、为满足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的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以下简称 │
│ │“惠东材料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公司”)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根据银行对│
│ │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要求,孙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控 │
│ │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以10000万元全额认 │
│ │缴,均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孙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
│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交易金额(元)│3.6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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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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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标的类型 │股权 │
│ │流通股230158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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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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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玉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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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玉花女士与深圳高申资产│
│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立1号”)于2024年11月│
│ │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玉花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康立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 │
│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 │
│ │ 甲方(转让方):吴玉花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康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一)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格 │
│ │ 1.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吴玉花将其持有的金龙羽2301.58万股股份(占金龙羽已发行股 │
│ │本总额的5.32%)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前述 │
│ │标的股份。 │
│ │ 2.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以15.98元/股,总价款为税前人民币叁亿陆仟柒佰柒拾│
│ │玖万贰仟肆佰捌拾肆元整(¥367792484)。 │
│ │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吴玉花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触发│
│ │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吴玉花女士通知康立1号解除《股份转│
│ │让协议》,终止本次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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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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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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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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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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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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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 │
│ │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租赁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 │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22楼的房屋,作为公司在深圳市的办公场地使用。每 │
│ │年租金不超过168.65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租金和期限范围内│
│ │签订租赁协议等文件。 │
│ │ 2、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租 │
│ │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
│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
│ │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经全│
│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 │ 4、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第6.3.3款等相关规定,金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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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郑有水 9342.00万 21.58 37.98 2026-07-14
吴玉花 2301.58万 5.32 100.00 2025-09-19
─────────────────────────────────────────────────
合计 1.16亿 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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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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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6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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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4 │质押占总股本(%)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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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14日郑有水质押了600.0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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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8 │质押股数(万股) │171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7 │质押占总股本(%) │3.96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2日郑有水质押了1714.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08 │质押股数(万股) │146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96 │质押占总股本(%) │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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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2027-01-0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6日郑有水解除质押1466.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质押股数(万股) │9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2 │质押占总股本(%) │2.29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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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3-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0日郑有水质押了99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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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06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8 │质押占总股本(%) │3.00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03 │质押截止日 │2027-03-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03日郑有水质押了130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14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8 │质押占总股本(%) │3.00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11 │质押截止日 │2027-02-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11日郑有水质押了130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质押股数(万股) │23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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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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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玉花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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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9日吴玉花质押了2301.58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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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6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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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8 │质押占总股本(%) │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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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4 │质押截止日 │2026-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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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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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4日郑有水质押了12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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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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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6-21 │质押股数(万股) │15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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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35 │质押占总股本(%) │3.61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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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2026-06-19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4 │解押股数(万股) │1563.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郑有水质押了1563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4日郑有水解除质押1563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1 │质押占总股本(%) │3.93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8 │质押截止日 │2026-03-2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12 │解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8日郑有水质押了1700万股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12日郑有水解除质押17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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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29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9 │质押占总股本(%) │3.23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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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3-23 │解押股数(万股)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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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7日郑有水质押了140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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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23日郑有水解除质押14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19 │质押股数(万股) │77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3 │质押占总股本(%) │1.78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7 │质押截止日 │2027-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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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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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7日郑有水质押了771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
│ │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获得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展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09 │质押股数(万股) │293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92 │质押占总股本(%) │6.78 │
├────────┼──────────────┴────────┴──────────────┤
│股东名称 │郑有水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2027-01-0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06 │解押股数(万股) │2933.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郑有水质押了2933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年01月07日郑有水质押了2933万股给国泰海通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06日郑有水解除质押146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4 │质押股数(万股) │1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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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35 │质押占总股本(%) │3.05 │
├────────┼──────────────┴────────┴──────────────┤
│股东名称 │吴玉花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2 │质押截止日 │202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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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1-25 │解押股数(万股) │1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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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2日吴玉花质押了132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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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25日吴玉花解除质押13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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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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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电缆实业 │ 9.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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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电缆实业、│ 7.7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超高压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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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电缆实业 │ 4.1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金龙羽集团│香港金龙羽│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金龙羽集团│电缆实业、│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超高压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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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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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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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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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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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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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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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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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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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3832.55万元,2026年
第一季度净利润增加2874.41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2874.41万
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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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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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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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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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为稳健型、风险水平为较低级别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货币型
基金、收益凭证、债券产品等。
2.投资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
超过5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投
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短期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单日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用于投
资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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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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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
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
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因向客户销售电线电缆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
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
资格的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
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
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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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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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担保预计议案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295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46%,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
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920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63%,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了提高融资效率,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电缆实业”)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
保证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68941.83万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电缆实业100%股权。
3、截至目前,电缆实业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近十
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10054.90万元。
4、经查询,电缆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
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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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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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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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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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管
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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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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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
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cu,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也存在资
金、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
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
有必要性。近三年公司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成效,具备可行性,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占用规模不大,且为自有
资金,安排合理。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交易,期货品种为铜期货合约。期货品种和预期管理的风
险敞口,具备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结合生产经营计划情况,以当前持有的固定价格
远期销售订单为基础,预计订单所需原材料采购数量,按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为基准
测算交易,对预期采购量进行套期保值等。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受现货和期货价格变动
方向是否一致、变动程度和幅度差异等方面因素影响。
2、交易金额: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预
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cu。
4、交易期限: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董事会同
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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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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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5月0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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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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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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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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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
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
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
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2025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若《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可以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启动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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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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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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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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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获得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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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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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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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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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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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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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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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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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备案、环评、安评等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方式融
资。如果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可能会拖延项目的建设进度。
4、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未能按期建设完
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增加公司负债。
一、投资概述
1、根据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抓住新能源与
固态电池领域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
用化,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拟在深圳市大
鹏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
2、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
织实施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
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2号办公楼1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1.67%,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控股子公
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4、项目性质:租赁厂房改造建设
5、项目建设内容:建成年产2GWh固态电池的全工序生产线。
6、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含设备设
施采购、厂房改造装修、厂房租金等)约9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方式融资。
7、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工期预计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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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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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深
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租赁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
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22楼的房屋,作为公司在深圳市的办公场地使用。每年租金
不超过168.65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租金和期限范围内签订租赁
协议等文件。
2、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租赁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
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1B二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
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
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限制项目);物业管理。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有水
2、经营及发展状况
金和成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住宅地产、商业地产、产业地产、城市更新等综合开发于
一体的房地产企业,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
产79523.06万元,净资产7763.6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60.61万元,净利润-548.64万元
。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6.3.3款等相关规定,金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4、经查询,金和成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5、履行能力分析:公司与金和成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管理所需,金和成经营运作
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较好,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22楼,所有
权人为金和成,房屋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租赁标的建筑面积1756.68平方米,用途为办公。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以租赁标的所在区域类似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公司与金和成
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不动产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22楼,计租面
积1756.68平方米的不动产出租给乙方进行使用。甲方承诺、确定并保证对以上租赁标的享有
所有权,不存在瑕疵或纠纷,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任何
承租权。租赁使用用途为【总部办公】。
2、租期及租金
租期共计36个月,即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其中免租期为零月。自20
26年01月01日开始计租。
计租期月租金标准为80元/平米/月,即140534.40元/月。共计租金5059238.40元。前述租
金中不含物业费及水、电等其它费用。
3、支付时间、方式
承租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乙方应以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向甲方预先交付租金,
并在下一计费周期开始的前5日内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首次计租期租金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
议并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后的15日内支付完毕。
4、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15天的宽限期,从第16
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万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予以同意,乙方须
缴清应缴费用。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6个月租金,并全
额退还押金。
6、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且双方签署交接手续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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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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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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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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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1月2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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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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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获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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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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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的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以下简称“
惠东材料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根据银行对建设项
目资本金的要求,孙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以10000万元全额认缴,均计入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孙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孙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新能源”)法定代表人:郑
有水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白花镇长塘村新平大道3689号科创楼6楼643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深圳新能源自有资金,或公司为深圳新能源提供借款。
4、惠东新能源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5、本次增资前后,惠东新能源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化。
6、经查询,惠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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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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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2025年4月1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
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
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新能源”)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
料量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惠东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亿元。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惠东材料项目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
推进建设工作,惠东新能源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度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
过10年,贷款专项用于惠东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
项目建设必要开支),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
水先生为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新能源”)为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项目贷款额度、期限、用途、担
保方式等以银行实际批复及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惠东材料项目建设
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
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深圳
新能源拟与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
不超过3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
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新能源资金需
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
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被担保人二
1、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2号办公楼1101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1.67%,深圳
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
2、深圳新能源(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3、截至目前,深圳新能源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不
含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抵押);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0元。
4、经查询,深圳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项目贷款及担保事项、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贷款/融资额度
、期限、用途、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银行、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在
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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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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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东海”)双方开展项目合作的意向和指
导性文件,该协议签署后是否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以及最终合作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情况而
定。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抓住新能源与
固态电池产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拟与投控东海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在产业并购投资和区域业务合作领域展开合作。公司与投控东海拟共同出资设立产
业并购基金,该投资合作事项将遵循基金投资运作的惯例,主要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与参股子公司项目投资,兼顾新能源固态电池产业链行业上下游投资与并购。
拟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计划认缴规模15亿元人民币,其中,投控东海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普
通合伙人认缴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不超过5.25亿元,其他份额由投控东海
负责募集。具体出资时间、金额、其他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投资策略等相关事宜,以后续
各出资主体共同签署的正式合伙协议为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
投资额度和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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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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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1月0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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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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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缆实业”)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因本年度公司线缆业务销售规
模增长,通过电缆实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金额增加。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电缆实业
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对电缆实业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新增额度后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
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增的对外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失效时间与原预计额度一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电缆实业
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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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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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冯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波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冯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离任后,冯波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督查组任职。冯波先生
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7年1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冯波先生
承诺: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离任后,冯波先生将继
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冯波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冯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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