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79 长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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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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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01│ 18.02│ 5.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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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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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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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 28985.00│ ---│ 55.00│ ---│ 936.6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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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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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V及以下交直流 │ 4.57亿│ 5156.85万│ 4.86亿│ 106.31│ 4268.19万│ ---│
│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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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99.24万│ ---│ 6888.25万│ 104.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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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 4675.80万│ ---│ 4917.21万│ 1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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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4.62万│ ---│ 254.6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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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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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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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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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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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日常经营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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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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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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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日常经营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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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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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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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元 1977.00万 10.24 28.86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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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77.00万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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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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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6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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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14 │质押占总股本(%) │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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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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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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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7-1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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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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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4日俞正元质押了90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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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8-31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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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68 │质押占总股本(%)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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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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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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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2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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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07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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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29日俞正元质押了800.0万股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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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7日俞正元解除质押8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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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3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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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92 │质押占总股本(%)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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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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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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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2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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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07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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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29日俞正元质押了200.0万股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7日俞正元解除质押2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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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31 │质押股数(万股) │10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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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72 │质押占总股本(%) │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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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正元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29日俞正元质押了1077.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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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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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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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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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
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931076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
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104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0%,最高成交价为1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859035.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931076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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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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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俞正元先生将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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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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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
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电缆附件框架采购第一标段(重新
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电缆附件框架采购第一标段(重新招标)
2、招标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CGN-202504090007-N1
4、中标金额:人民币97,165,250.00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5、中标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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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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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俞正元先生将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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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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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
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7932292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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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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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
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阎孟昆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
定要求,阎孟昆先生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阎孟昆
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阎孟昆先生在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阎孟昆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
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徐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当选后徐阳先生将接任阎孟昆先生原
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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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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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
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
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
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3、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
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即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
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为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
和分配的监督,增加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以下条件满足时
将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未来十二个
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票股利的发放。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
定将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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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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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就公司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
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在未来日常经
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交所的监管和指导下,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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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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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及2024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公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
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
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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