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71 伟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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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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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02│ 15.39│ 2.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0│ 9.03│ 1031.23万│
├───────────┼───────────┼───────────┼───────────┤
│可转债 │ 2024-08-13│ 100.00│ 2.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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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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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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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沙特有限责任公│ 7151.37│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伟隆(香港)投资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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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香港)贸易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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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新加坡)有限│ 5.41│ ---│ 100.00│ ---│ 0.00│ 人民币│
│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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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 2.70亿│ 3060.80万│ 1.14亿│ 42.17│ 0.00│ 2026-09-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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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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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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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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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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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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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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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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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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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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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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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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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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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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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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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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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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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1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转股价格:人民币8.26元/股
1、“伟隆转债”赎回价格:100.48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
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7月7日
3、“伟隆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7月29日
4、“伟隆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
5、“伟隆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1日
6、“伟隆转债”赎回日:2025年8月1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6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8月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伟转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伟隆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
完成后,“伟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伟隆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伟隆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
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伟隆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隆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伟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负责后续“伟隆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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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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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3月14日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海南伟隆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
一、注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GW0TP8U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6、成立时间:2022年01月21日
7、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五楼1001
室
8、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产评估;招投标代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融资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9、股权结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上海天诚东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
,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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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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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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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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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
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为6.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补贴。
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劳动
合同约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
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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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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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
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
88.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00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
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
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近三
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
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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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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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
使用。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
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谨慎投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宏观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
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及损益
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操作原
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
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
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外汇衍生品品种和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具备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
系。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出
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
、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沙特里亚尔、泰铢、新加坡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相关组
合产品等。
3、资金规模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票据池额度或者按照与银行签订
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
务需求情况,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对手:
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6、业务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
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该授权有效期为自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
的主营业务开展和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
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
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
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
和预测,造成公司付款或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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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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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2
亿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
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
性服务的主要载体,是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
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
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
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资产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资产到期后存入保证金
账户,与质押资产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资产置换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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