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53 皮阿诺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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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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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 10000.00│ ---│ 40.98│ ---│ -40.10│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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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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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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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 4.20亿│ 385.94万│ 3.67亿│ 87.44│ 128.52万│ 2022-12-16│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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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2亿│ 0.00│ 1.7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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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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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9 │转让比例(%) │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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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17亿 │转让价格(元)│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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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52.44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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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马礼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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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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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转让比例(%)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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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44亿 │转让价格(元)│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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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05.8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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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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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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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转让比例(%) │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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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21亿 │转让价格(元)│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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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788.8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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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马礼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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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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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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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交易金额(元)│2.2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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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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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7,888,446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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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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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马礼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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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皮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7,888,446股(占上市公司目前│
│ │股份总数的9.5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深圳通捷”)。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12.33】元(不低于2024年【12】月 │
│ │【11】日收盘价【12.28】元/股的90%),股份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056.4539】 │
│ │万元(大写金额:贰亿贰仟零伍拾陆万肆仟伍佰叁拾玖元) │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
│ │)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3,05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7.00% │
│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通捷。转让单价为【10.998】元/股,受让方应支付的转 │
│ │让价款合计为【143,611,796.0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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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交易金额(元)│1.4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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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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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3,05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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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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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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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皮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7,888,446股(占上市公司目前│
│ │股份总数的9.5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深圳通捷”)。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12.33】元(不低于2024年【12】月 │
│ │【11】日收盘价【12.28】元/股的90%),股份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056.4539】 │
│ │万元(大写金额:贰亿贰仟零伍拾陆万肆仟伍佰叁拾玖元) │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
│ │)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3,05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7.00% │
│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通捷。转让单价为【10.998】元/股,受让方应支付的转 │
│ │让价款合计为【143,611,796.0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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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9 │交易金额(元)│2.1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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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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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352435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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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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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马礼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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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 │或“皮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以下简称“乙方”)与珠海鸿禄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甲方”)之间的权益变动,马礼斌先│
│ │生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135243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7.25%)通过协议转让 │
│ │的方式转让给珠海鸿禄。 │
│ │ 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之日的上市公司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 │的90%,即转让单价为16.0560元/股,转让总价为217146963.60元。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礼斌先生持有公司7155378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36%│
│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珠海鸿禄持有公司237842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 │12.75%,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齐利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7987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 │
│ │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
│ │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 │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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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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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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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皮阿诺家居│ 1704.13万│人民币 │2023-03-10│2024-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科学艺术家│(天津)有│ │ │ │ │担保 │ │ │
│居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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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皮阿诺家居│ 1159.44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科学艺术家│(天津)有│ │ │ │ │担保 │ │ │
│居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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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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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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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流
动性、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
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持有理财产品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
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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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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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74763336.60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74892386.46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9994956.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561010.68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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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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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和2025
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
司变更2021年5月24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根据公司
实际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626800股变更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186542748元减少为182915948元
,总股本将由186542748股减少为1829159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等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
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
书面请求,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
3、申报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6月5日,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
4、联系人:柯倩
5、联系电话:0760-23633926
6、指定传真:0760-23631826
7、邮政编码:528400
8、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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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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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辞职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前期收到公司非职工
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林琦斯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琦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5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补选监事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郭玉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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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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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
5月24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6
268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5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2%,回购最高价格
19.4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01元/股,回购均价13.8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112137.00元
(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
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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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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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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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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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与深圳市通捷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通捷”)签署了《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3
05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7.00%)转让给深圳通捷,转让价格为10.
9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转让的补充协议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通捷通知,深圳通捷与珠海鸿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协商,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第三期转让价款的支付事宜达成一致,双方签署了《关于广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原协议:
“3.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双方同意,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有转让价款。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起2个自然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1000万元(“定金”),
就该笔定金,双方进一步同意并确认,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按期足额向转让方
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定金可以抵作转让价款。
受让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期限和金额按期足额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受
让方无权要求转让方向其返还定金。
(3)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30%,并且,受让
方应于2025年1月22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剩余所有转让价款。”现对上述条款补充如下:
“一、剩余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1.1双方同意,受让方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向转让方付清剩余转让价款及本补充协议第1.
2款约定的资金占用费。
1.2自原付款期限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或受让方实际付清剩余转让价款之日
(以孰早日为准),受让方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利率向转让方计付资金
占用费。
1.3如受让方未按照本补充协议第1.1款约定付清剩余转让价款的,应按《股份转让协议》
第7.3款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定金安排
2.1受让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第1.1款约定付清剩余转让价款的,定金可以抵作转让价款,否
则受让方无权要求转让方向其返还定金。
2.2受让方同意,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无论原因
,转让方均无需向受让方退还定金,定金属于转让方所有。”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补充协议作为《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构成《股份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
《股份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照《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执行。
本次补充协议主要涉及深圳通捷与珠海鸿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转让价款支付
的第三期支付期限的变化,对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重大变化。后续,双方将继续推进完成有关
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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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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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皮阿
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7888446股(占上市公司目
前股份总数的9.5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市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通捷”)。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
”)拟将其持有的皮阿诺股份1305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7.00%)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通捷。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6、深圳通捷已出具承诺,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深圳通捷不减持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该承诺函为不可
撤销承诺,承诺函自用印之日起对深圳通捷具有约束力,若深圳通捷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
司的股份,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深圳通捷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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