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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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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11 郑中设计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8-30│ 13.99│ 5.62亿│ ├───────────┼───────────┼───────────┼───────────┤ │可转债 │ 2019-04-17│ 100.00│ 4.6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亚泰美凯龙空│ 1020.00│ ---│ 51.00│ ---│ 41.51│ 人民币│ │间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 9351.79万│ 0.00│ 8414.10万│ 89.97│ ---│ 2020-12-31│ │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 │ │ │ │ │ │ ├─────────┼──────┼─────┼─────┼─────┼─────┼──────┤ │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 1.49亿│ 0.00│ 8915.31万│ ---│ ---│ ---│ │目 │ │ │ │ │ │ │ ├─────────┼──────┼─────┼─────┼─────┼─────┼──────┤ │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 2.13亿│ 0.00│ 1.86亿│ 87.18│ ---│ 2020-12-31│ │装修工程 │ │ │ │ │ │ │ ├─────────┼──────┼─────┼─────┼─────┼─────┼──────┤ │遵义喜来登酒店装饰│ 1.61亿│ 0.00│ 1217.60万│ ---│ ---│ ---│ │工程项目 │ │ │ │ │ │ │ ├─────────┼──────┼─────┼─────┼─────┼─────┼──────┤ │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 ---│ 0.00│ 8915.31万│ ---│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5974.20万│ 9642.09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郑中│亚泰国际( │ 1.00亿│人民币 │2020-01-17│2021-01-16│连带责任│否 │否 │ │设计股份有│菲律宾)有 │ │ │ │ │担保,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深圳市郑中│亚泰国际( │ 1.00亿│人民币 │2020-01-17│2021-01-16│连带责任│否 │否 │ │设计股份有│越南)有限 │ │ │ │ │担保,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13│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选举刘云贵先生、郑一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云贵先生、郑一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简历: 1、刘云贵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2000年任职于天勤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至2011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曾任高级审计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现任公 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刘云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96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云贵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郑一茜女士:1995年出生,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研究生学历。2020年创立深圳 市犀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负责其管理工作,2022年创立深圳市可室生活艺术有限公司并担任 执行董事,2024年至今任全资子公司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创立深圳 市熙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并负责其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2年荣登“胡 润百富U30创业先锋”榜。 截至目前,郑一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一茜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 忠、邱艾之女,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一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5-09-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 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09-09│其他事项 ──────┴────────────────────────────────── 为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 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郭缘缘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 郭缘缘女士与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郭缘缘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艺美术师。 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深圳市旺鑫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行政总监。 截至目前,郭缘缘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8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缘缘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表 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 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130,334.7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 半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0,003,575.58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7,970,005.00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049,798.00股后的总股本299,920,207.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980,051.75元(含税 ),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9.66%。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 总额进行调整。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 2025-08-09│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电子 邮箱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通讯地址、电话及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电 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 迎广大投资者通过变更后的电子邮箱与公司沟通交流。 ──────┬────────────────────────────────── 2025-08-09│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现将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邱小维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 ,邱小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邱小维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邱小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邱小维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邱小维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年2月2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小维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7598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5%;邱小维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 承诺。 邱小维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 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邱小维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出具明确审查 意见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郑一茜女士(简历见附 件)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选举郑一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RAYANCHUANG(庄 瑞安)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年2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0.002%;林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8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0%;蔡彭华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9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0%。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林铮 先生、蔡彭华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 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RAYANCHUANG(庄瑞安)先生、 林铮先生、蔡彭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出具明确审查 意见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一茜女士、张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05-14│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 情况。因本公告涉及部分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到的 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7127.33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3657.23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或 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3470.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 亦可能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 ;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数控、奥海科技、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科瑞技术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浙江交科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锡装股份、宏润建设等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共计125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 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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