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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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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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6-13│ 19.51│ 2.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18│ 31.89│ 1865.5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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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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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股份 │ 17.26│ ---│ ---│ 63.90│ -7.10│ 人民币│
├─────────┼─────┼─────┼─────┼─────┼──────┼──────┤
│神农集团 │ 0.00│ ---│ ---│ 55.40│ -4.1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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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诚医药 │ 0.00│ ---│ ---│ 650.67│ -121.43│ 人民币│
├─────────┼─────┼─────┼─────┼─────┼──────┼──────┤
│兴齐眼药 │ 0.00│ ---│ ---│ 390.77│ -137.68│ 人民币│
├─────────┼─────┼─────┼─────┼─────┼──────┼──────┤
│汇川技术 │ 0.00│ ---│ ---│ 117.16│ -7.63│ 人民币│
├─────────┼─────┼─────┼─────┼─────┼──────┼──────┤
│晶盛机电 │ 0.00│ ---│ ---│ 95.70│ 30.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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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 │ 0.00│ ---│ ---│ 90.19│ -46.3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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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台外转子 │ 2.46亿│ 3648.45万│ 2.37亿│ 96.20│ 7375.08万│ 2015-05-31│
│风机、300万台ECM电│ │ │ │ │ │ │
│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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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304.40万│ 2304.4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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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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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杭州富阳浩│ 739.84万│人民币 │2018-11-01│2020-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然箱包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杭州微光电│杭州祥和实│ 700.00万│人民币 │2019-01-08│2021-01-0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
│杭州微光电│杭州卓彩家│ 400.00万│人民币 │2018-01-04│2020-01-04│连带责任│是 │否 │
│子股份有限│纺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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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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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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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坚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干字当头,实字为要,深入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
效益”工作,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45.37万元,同比增长10.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7240.44万元,同比增长11.32%。按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分类,制冷电机及风机实
现销售收入66017.03万元,同比增长10.30%;伺服电机实现销售收入6867.40万元,同比增长1
1.21%;按境内外销售收入分类,境内销售收入34978.10万元,同比增长7.70%;境外销售收入
40067.27万元,同比增长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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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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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微光(泰
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泰国”)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微光泰国申
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保函等,下同)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担保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
体负责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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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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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1)委托理财:委托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
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
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
上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金及收
益不能按期收回或不能收回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
(一)投资目的
在安全第一、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种类
1、委托理财:委托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
理财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
类产品等。
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
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委
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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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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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
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金融机构。
4、交易额度: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
作,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
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超过50%,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
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
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
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金融机构。
4、拟投入额度、期间: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
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
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
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
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
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
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
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
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
交易对方均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
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
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
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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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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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
合约。
3、交易金额: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
、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
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铜(漆包线)和铝(铝锭)是公司电机、风机等产品生产所需的
主要原材料,铜和铝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有
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开展铜期货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
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铜和铝价格波动引起的产品成本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日
常经营之所需。公司根据铜和铝计划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并将合
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方式: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合约。仅限于在
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
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在有效期
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进行铜期货、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6、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
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
交易计划,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的数量,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公司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
失。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
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
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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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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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
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龙琦,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
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4.9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为66.0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8.87万元;与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相同。
(2)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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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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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表决
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1046号,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29535195.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7310685.64元,减
去2023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68277015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本年初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2024年度末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08568865.65元。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86170822.0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
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数量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7965651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4年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如本
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9656517.50元;2024年公司未进
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9656517.50元,占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11%。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
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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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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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
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10000万元、中融-汇聚金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合计金
额3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800万元;上述
信托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68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产品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且
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2023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8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1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
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
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
计110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3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9440万元(确认损失比
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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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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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
于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来盈利能力与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提
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
措如下:
一、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等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全球同类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之一,2016年6
月22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制冷电机及风机应用于制冷、空调、通
风等,并不断向储能、热泵、通信等领域拓展;伺服电机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机器人、纺织机
械、数控机床等领域。公司聚焦主业三十多年,在品牌、质量、服务、技术、价格等方面形成
综合优势,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凝聚了行业内优秀的技术、营销和管理团队,
为公司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多年以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
积极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工作,保持健康发展。公司
财务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发展韧性足、空间广。
公司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组织变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制度建
设,完善制度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能;
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应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等工具,激发员工创造力
。内涵提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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