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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0027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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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796 世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4-27│ 12.95│ 2.2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5│ 18.29│ 3650.68万│ ├───────────┼───────────┼───────────┼───────────┤ │增发 │ 2018-01-12│ 32.91│ 6.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05│ 14.47│ 328.47万│ ├───────────┼───────────┼───────────┼───────────┤ │增发 │ 2018-09-18│ 22.27│ 1.9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荣旗科技 │ 8541.06│ ---│ ---│ 1463.35│ 446.93│ 人民币│ ├─────────┼─────┼─────┼─────┼─────┼──────┼──────┤ │光彩芯辰 │ ---│ ---│ 2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 7500.00万│ ---│ 7500.00万│ 100.00│ ---│ ---│ │现金对价 │ │ │ │ │ │ │ ├─────────┼──────┼─────┼─────┼─────┼─────┼──────┤ │波发特通信基站射频│ 2.45亿│ 1275.35万│ 1.16亿│ 96.19│ -683.47万│ 2021-10-31│ │系统扩建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1.3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5,29│标的类型 │股权 │ │ │1,005.55元注册资本 │ │ │ ├──────┼────────────────┴──────┴────────────────┤ │买方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7日,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者"世嘉科技│ │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即在完成本 │ │ │公司投资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或者"光彩芯辰"│ │ │)20%股权的基础上,公司拟进一步增加对标的公司的投资,并拟与标的公司股东金帝联合 │ │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签署《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世嘉│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 │ │权转让协议》"),即金帝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291,005.55元注册资本(占标的公 │ │ │司总股本比例为6.9365%)以1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近日,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金帝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9365%股权转让至 │ │ │本公司名下,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5-08-04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资意向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公司看好光通信细分行业的市场前景,认可光彩芯辰(浙江)│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在光通信领域内的前期投入、技术储备以及客户资│ │ │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增资意向协│ │ │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于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20%的股权。 │ │ │本次交易的最终估值、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将在后续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综│ │ │合考虑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市场估值、双方谈判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在后续正式协议中│ │ │明确约定。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苏州恩易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苏州安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自然人为其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苏州安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自然人为其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的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的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苏州恩易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苏州安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自然人为其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苏州安诺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自然人为其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的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9 │ ├──────┼────────────────────────────────────────┤ │关联方 │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的重要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6068.50万│人民币 │2024-08-08│2025-08-0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5408.97万│人民币 │2024-07-22│2025-07-22│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3622.00万│人民币 │2024-08-30│2034-08-30│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2932.47万│人民币 │2025-08-15│2026-08-15│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2455.78万│人民币 │2025-11-17│2026-08-17│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2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8│2026-09-25│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捷频电│ 1600.00万│人民币 │2024-07-17│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1002.53万│人民币 │2025-04-25│2026-04-25│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捷频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9│2026-09-25│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858.09万│人民币 │2025-10-21│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捷频电│ 600.00万│人民币 │2024-07-23│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昆山恩电开│ 0.0000│人民币 │2022-06-29│2025-06-28│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通信设备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人民币 │2024-10-29│2025-10-28│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人民币 │2025-08-13│2026-08-13│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市世嘉│苏州波发特│ ---│人民币 │2024-08-06│2025-08-06│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上述业绩预告区间是公司计划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但公司已就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7-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 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7-02│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7日,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即 公司在取得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股权的基础上,拟 进一步增加对标的公司的投资,并拟与标的公司股东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帝集团”)签署《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 (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即金帝集团拟 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291005.55元注册资本(占标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365%)以13000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前期已向金帝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即650 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8)。 近日,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金帝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9365%股权转让至本 公司名下,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转让款6500万元 。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 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6.9365%。 ──────┬────────────────────────────────── 2026-06-22│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 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融资 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 基本原则。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保障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 ──────┬────────────────────────────────── 2026-06-22│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6月1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 ──────┬────────────────────────────────── 2026-06-22│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7日 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者“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 年7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6-06-22│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自上市以来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 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 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 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合作银行 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及该银行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票据池业务项下的有关法 律文件。 3.实施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与所有合作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 的票据实施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即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 使用,且该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其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按需分配该实施额度。 4.业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 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性质需要具体确定 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 客户日益增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在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 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 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 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 于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 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 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 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 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 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追 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 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 2026-04-27│企业借贷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降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务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 上述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 控制,可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系预计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应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予以相应的财务资助;各被资助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财务资 助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被资助方处获得。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自有资金。涉及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 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 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 来的汇兑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有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通过投资相关外汇衍生品种来实 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业务等具备套期保值功能的产品。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 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 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 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 近端/远端)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交割汇率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 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 务,包括即期对远期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2.投资金额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14:30 时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者“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 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2025年度 及以前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其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 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经 营业务所处行业、经营业务规模和公司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同行业市场价格、审计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宜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宜。 ──────┬────────────────────────────────── 2026-04-27│对外担保 ──────┴──────────────────────────────────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该综合授信额度适用于等值其 他币种。 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该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贸易融资、保函、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满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授信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 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 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 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的担保,且该预计担保额度适用于等 值其他币种。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预计担保额 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 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 该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该预计担保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 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 担保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均为预计值,而非实际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实际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尚需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并发生的综合授信合同 及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为避免重复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本次预 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前期历次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予以撤销,而已生效且尚未执行 完毕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占用上述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但待其后期合同 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后,相应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不再占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24741711.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7791886.82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292533598.13元。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47967.16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396182049.80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 润分配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730016.96元。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第3项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值;……。”因此,2025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结构 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就任岗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基 本薪酬相对固定,按月发放,不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与业绩直接挂钩的浮动薪酬,主要划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及超额 业绩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与业绩达成情况发放。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分解指标达成情况 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超额业绩奖金在达 成年度业绩指标基础上,对超过业绩指标上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按考核结果分配。 (3)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 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2.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兼任子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 位性质或者子公司所属职务标准和公司或者子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在公 司或者子公司兼任管理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工作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7.14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发 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协调。 3.薪酬的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 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的薪酬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 放。 4.其他说明 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7│委托理财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率,增加公司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及有效期限 公司将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 4.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 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 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且上述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概况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 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 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 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 2026-03-28│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1.鉴于本公司受让标的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履行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即标的公司其他 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等相关程序。如相关程序未履行完毕,则本次交易将无法达成,敬请投 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 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2.标的公司过去一年一期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标的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亏损状态 。如未来标的公司实现业绩低于预期或者净利润不能扭亏为盈,则标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业绩 压力,进而对本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3.标的公司若面临产能不足,将直接导致订单交付延迟,无法满足重大客户下游的数据中 心等快速增长的需求,从而引发重大客户流失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标的公司上游主要为光芯片、电芯片及光学元器件等。如果行业上游核心物料产能瓶颈 始终无法突破,无法有效保证对标的公司的供应,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供应链无法满足业务发展 需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标的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少数几个重大客户,若重大客户的产品出货不及预期或者重大客 户下游的服务器与数据中心资本开支放缓,都将直接导致标的公司配套的光模块需求同步下滑 ,标的公司订单缩减、出货量不及预期,进而引发销售收入与利润下滑,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 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背景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与<关于光彩芯 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B5轮股东协议>的议案》,即:本公司将通过增资扩股及受让标的 公司创始股东嘉兴和同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始股东”或者“嘉兴和 同”)部分股权方式取得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或者“光彩芯辰”)共计20%股权,交易对价为27500.00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2 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向标的公司支付了27500.00万元增资款;其次,标的公司已 就投资协议项下的投资事宜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持 有标的公司2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即在完成本公司投资标的公司20%股权的基础上,公司拟进一步增加对 标的公司的投资,并拟与标的公司股东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 签署《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2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即金帝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29100 5.55元注册资本(占标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365%)以1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前,金帝集团持有标的公司12210012.80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16.00 72%;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5255604.07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20.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帝集团持有标的公司6919007.25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9.0708 %;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20546609.62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26.9365%。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然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尚不构成合并报表的条件。 ──────┬────────────────────────────────── 2026-02-28│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5年5月15日 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股东 会决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公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其拟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郁向军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其 工作调整,现委派张媛媛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媛媛女士。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上述业绩预告区间是公司计划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但公司已就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 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1-09│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26日1 4:30时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 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 2026-01-09│股权回购 ──────┴────────────────────────────────── 1.回购原因 公司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第四款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数量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因此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共2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4.34元/股进行本次回购。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总金额为8.68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2025-12-30│对外投资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5年12月2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与<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B5 轮股东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看好光通信细分行业的市场前景,认可光彩芯辰(浙江)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或者“光彩芯辰”)在光通信领域内的前期 投入、技术储备以及客户资源,公司看好其未来发展空间。 故,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及受让创始股东嘉兴和同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创始股东”或者“嘉兴和同”)部分股权方式取得标的公司共计20%股权,并拟与标的 公司及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分别签署《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关于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之B5轮股东协议》(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拟将按27.2987元/股的价格以275000000元认 购标的公司10073739.78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3.2066% 的股权,其中10073739.78元作为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作为溢价进入标的公司的资本 公积金。同时,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嘉兴和同拟将其所持标的公司6.7934%股权(对应目标公司5 181864.29元注册资本)以总价1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最终达到本公司获得标的公司共计15 255604.07元的注册资本及持有标的公司20%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价为2.75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共计20%的股权。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在完成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基于对光通信行业的看好和对标的公司的认可,公司拟进一步 增加对标的公司的投资,拟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最终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公司进一步投资 相关事宜仍在筹划论证过程中,尚未签署有约束力的协议,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28│其他事项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5年8月21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该 议案于2025年9月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 月22日和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涉及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苏州市数据局向公司签发了新的《 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涉及注册资本的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的注册资本:25242.6948万元整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25236.6948万元整 公司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9993534 名称: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市建林路439号 法定代表人:王娟 注册资本:25236.6948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0年4月20日 营业期限:1990年4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精密钣金、五金件、冲压件、模具、电梯轿厢、 观光梯轿厢及其他电梯轿厢、扶梯及电梯相关部件、医疗器械及成套设备、汽车用精密结构件 、航空用精密结构件、通讯用精密结构件等各类精密结构件、金融设备柜体、通讯控制柜、新 能源控制柜及各类控制柜、电气柜;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 赁。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1-26│股权回购 ──────┴────────────────────────────────── 1.回购原因 公司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 离职手续。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第四款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 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因此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共6.00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4.34元/股进行本次回购。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总金额为26.04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5.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115号 验资报告,对截止2025年11月12日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25年11月12日止,公司已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60000.00元。 6.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为股权激励限售股,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 分,共计6.0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38%,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4.34 元/股。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手续。 ──────┬────────────────────────────────── 2025-11-07│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172万股,占 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8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5年11月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授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1、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3、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654.93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242.69万股的2.59%。其中首 次授予不超过528.9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242.69万股的2.10%,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76%;预留12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242.69 万股的0.5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24%。 4、授予价格:4.34元/股 5、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0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025-09-12│其他事项 ──────┴──────────────────────────────────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11日 3、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5人 4、预留授予数量:87.00万股 5、预留授予价格:4.34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 的规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 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 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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