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87 华源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12-23│ 11.37│ 3.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1│ 25.97│ 8466.22万│
├───────────┼───────────┼───────────┼───────────┤
│增发 │ 2018-05-29│ 16.46│ 3.39亿│
├───────────┼───────────┼───────────┼───────────┤
│可转债 │ 2018-11-27│ 100.00│ 3.94亿│
├───────────┼───────────┼───────────┼───────────┤
│增发 │ 2019-01-03│ 6.90│ 4617.8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700.00│ ---│ ---│ 19077.4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清远华源年产3,960 │ 2.96亿│ 0.00│ 3.08亿│ 103.84│ 891.02万│ 2020-12-31│
│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 │ │ │ │ │ │
│目 │ │ │ │ │ │ │
├─────────┼──────┼─────┼─────┼─────┼─────┼──────┤
│咸宁华源年产1,730 │ 9741.36万│ 0.00│ 1.04亿│ 107.04│ 418.32万│ 2024-09-30│
│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31 │交易金额(元)│1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金属包装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包括│标的类型 │资产、股权 │
│ │公司直接持有的涉及金属包装业务的│ │ │
│ │子公司股权) │ │ │
├──────┼────────────────┴──────┴────────────────┤
│买方 │苏州华源包装有限公司(暂定) │
├──────┼────────────────────────────────────────┤
│卖方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随着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包装业务稳定│
│ │发展,新业务逐步开拓,公司将形成金属包装、塑料包装等业务板块。为进一步明晰及优化│
│ │企业架构,促进各业务板块发展、明确分工与考核、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设立全资子│
│ │公司苏州华源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子公司”),│
│ │并将金属包装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包括公司直接持有的涉及金属包装业务的子公司股权)│
│ │划转至新设子公司。前述划转资产总额预计不超过13亿元。本次划转资产事项将根据实际情│
│ │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实施结果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46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暖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6%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苏州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华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华源半导体”)拟以5100万元收购无锡暖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暖芯科技”、“标的公司”)51%股权,其中4600万元用于收购公司下属企业苏州华源创业 │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源创投”)持有的暖芯科技46%股权,500万元用│
│ │于收购王光光持有的暖芯科技5%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下属企业华源创投持有暖芯科技46│
│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源半导体持有暖芯科技51%股权,暖芯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暖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王光光 │
├──────┼────────────────────────────────────────┤
│交易概述 │1、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华源半导体”)拟以5100万元收购无锡暖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暖芯科技”、“标的公司”)51%股权,其中4600万元用于收购公司下属企业苏州华源创业 │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源创投”)持有的暖芯科技46%股权,500万元用│
│ │于收购王光光持有的暖芯科技5%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下属企业华源创投持有暖芯科技46│
│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源半导体持有暖芯科技51%股权,暖芯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5 │
├──────┼────────────────────────────────────────┤
│关联方 │Teakwood Development Ltd.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自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开拓海外市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华源控股”)拟与TeakwoodDevelopmentLtd.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新加坡)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华源”)实施增资扩股共计350万美元,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 │
│ │缴权,其中新股东TeakwoodDevelopmentLtd.认缴增资200万美元,原股东华源控股认缴增资│
│ │150万美元(下称“本次交易”)。 │
│ │ TeakwoodDevelopmentLtd.是一家注册地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VI公司,李志聪先生为│
│ │其唯一股东,持股100%,李志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李志聪先生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TeakwoodDevelopmentLtd. │
│ │ 与华源控股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李志聪先生为华源控股实际控制人之一,│
│ │双方受同一自然人控制。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半│ 1.1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导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苏州华源控│太仓瑞杰包│ 60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股股份有限│装新材料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杰包装新材│ │ │ │ │担保 │ │ │
│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中│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5-24│2030-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鲈包装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扩建改造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并向其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资产划转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包装业务稳定发展,新业务逐步开拓,公司将形成金属包
装、塑料包装等业务板块。为进一步明晰及优化企业架构,促进各业务板块发展、明确分工与
考核、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源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
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子公司”),并将金属包装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包括公司直接
持有的涉及金属包装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划转至新设子公司。前述划转资产总额预计不超过13
亿元。本次划转资产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实施结果为
准。
本次新设全资子公司并划转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华源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杏坤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金属产品生产加工;金属
原材料循环再生利用;销售自产金属包装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暂定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上述信息为公司初步拟定的信息,最终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信息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出资方式:公司金属包装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包括公司直接持有的涉及金属包装业务的
子公司股权)。
四、本次划转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资产划转适用的税务处理方式尚需税务部门认定。
2、本次划转方案涉及的人员关系变更需取得员工本人同意。
──────┬──────────────────────────────────
2026-07-31│股权回购
──────┴──────────────────────────────────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
2、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5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按回购金
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250000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
,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相关人员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
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
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者发生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重大事
项,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法定期限
内用于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发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的规定,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
2026-07-31│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8月24日(周一)在华源创新中心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
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9日(周三)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20
幢华源创新中心会议室。
──────┬──────────────────────────────────
2026-07-0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6-05│股权回购
──────┴──────────────────────────────────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777876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288%。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5176599股变更为332398723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
2026年6月3日办理完成。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
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
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11.6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
的用途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
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8
日至2024年12月19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444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3.03%,最高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成交价为10.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6元/股,成交均价为7.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3396690.5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7566600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华源转债)转股,本
次回购股份剩余2777876股。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
,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具体详见2025年2月8日公司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9)。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2月6日结束,截至目前剩余回购股份未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转股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决定注销本次回购剩余股份。2026年3月27日和2
026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777876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
、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周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
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0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4月27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777876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35176599元减少至332398723元,股份总数将由335176
599股变更为3323987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
0-16:30。
2、联系人:杨彩云
3、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4、联系邮箱:zqb@huayuan-print.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20幢,华源控股创新中心。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
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
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制定的,兼顾了公司未来投资、经营周转等资金需求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13476440.06元,母公司净利润94655819.10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65601.28元,2025年支付普通股股利33199183.07元,加上母公
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39451884.4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
1442919.22元(含结转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908700股,回
购金额70341575.97元。2025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6350000股,金额为36336289.80
元。
──────┬──────────────────────────────────
2026-03-3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2.投资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6年3月2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最终签署相关实施
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具体情况
如下: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3、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本次拟续聘天健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能够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审计
规程以及该所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保持良好业务素质,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
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
公司管理水平和组织效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组
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
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2026-03-31│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444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3.03%
,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33
96690.5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7566600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华源转债)转股,剩余2
777876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共注销2777876股。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2025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1016213.51元人民币。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4月27日(周一)在创新中心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7日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1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
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会议室。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
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
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
2026-03-31│银行授信
──────┴──────────────────────────────────
2026年3月27日,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
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机构签署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
文件。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
2026-01-2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
──────┬──────────────────────────────────
2026-01-17│股权回购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750
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截至2026年1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的数量为24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2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2.0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5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
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
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3、截至2026年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45747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3.0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6539858.95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实施情况符
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
2025-12-20│收购兼并
──────┴──────────────────────────────────
特别提示:
1、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源半导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源半导体”)拟以5100万元收购无锡暖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暖芯科技”、“标的公司”)51%股权,其中4600万元用于收购公司下属企业苏州华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源创投”)持有的暖芯科技46%股权,500万元用于收
购王光光持有的暖芯科技5%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下属企业华源创投持有暖芯科技46%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源半导体持有暖芯科技51%股权,暖芯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无锡暖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绩波动风险、收购整合风险以及商誉减值风险
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多元化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半导体与暖
芯科技及其股东华源创投、王光光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
方式以5100万元收购暖芯科技51%股权。暖芯科技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前,公司下属企业华源创投持有暖芯科技4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源半导体持
有暖芯科技51%股权,其中4600万元用于收购公司下属企业华源创投持有的暖芯科技46%股权,
500万元用于收购王光光持有的暖芯科技5%股权。暖芯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
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2-16│股权回购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7
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
.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的数量为24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06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2.2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5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6.0
0元/股。公司首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
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750
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5-11-28│股权回购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12.28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257
32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62866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8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的数量为6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2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964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
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4日、10月10日、11月4日、11月6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1)。
3、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44118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9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9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9904383.05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26日,实施情况符
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
2025-11-04│对外投资
──────┴──────────────────────────────────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设立的苏州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芯源科技设立
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行业趋势、市场需求、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
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总投资金额为分年度进行投资。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
多元化布局,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科技”,暂定名
,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出资,注册资金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持有芯源科技100%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工
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5-10-25│增资
──────┴──────────────────────────────────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开拓海外市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源控股”)拟与TeakwoodDevelopmentLtd.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新加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华源”)实施增资扩股共计350万美元,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缴权,
其中新股东TeakwoodDevelopmentLtd.认缴增资200万美元,原股东华源控股认缴增资150万美
元(下称“本次交易”)。
TeakwoodDevelopmentLtd.是一家注册地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VI公司,李志聪先生为其
唯一股东,持股100%,李志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志聪先生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TeakwoodDevelopmentLtd.
注册资本:5万美元
股东:李志聪持股100%
设立时间:2025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BVI离岸公司)
与华源控股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李志聪先生为华源控股实际控制人之一,双
方受同一自然人控制
截至2025年9月30日,TeakwoodDevelopmentLtd.净资产为人民币355360元,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TeakwoodDevelopmentLtd.为境外公司,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核查。经查询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志聪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5-08-30│股权回购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12.28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257
32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62866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的数量为6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人民币8.2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964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2.2
8元/股。公司首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0│其他事项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沈华
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沈华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副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到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2027年4
月19日,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沈
华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华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7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沈华加先生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沈华加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沈华加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当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沈华加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沈华加先生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由李志聪先生(主任委员)、陆林才先生和沈华加先生组成。
四、关于取消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
5年8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因此,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相应取消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沈华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函授)。1998年至2018年
历任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参与研发、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和实
用新型专利,并于2013年获得人社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荣
誉称号,2017年起任子公司咸宁华源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沈华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7328股,持股比例0.5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华
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
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华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