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79 中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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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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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锯、割灌机和绿篱│ 1.93亿│ 2104.57万│ 1.96亿│ 100.00│ ---│ ---│
│修剪机扩产生产厂房│ │ │ │ │ │ │
│及附属设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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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及│ 2503.45万│ 75.67万│ 2563.28万│ 100.00│ ---│ ---│
│附属设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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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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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3614.00万 27.38 86.79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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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14.00万 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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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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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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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0 │质押占总股本(%)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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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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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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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0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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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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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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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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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9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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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41 │质押占总股本(%)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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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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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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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0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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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1-09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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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7日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00万股给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金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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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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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13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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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44 │质押占总股本(%)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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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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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1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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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5-07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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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1日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00万股给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金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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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5月07日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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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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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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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泰国子公司概述
为落实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海外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
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20
24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泰国投资设立同盛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
)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经浙江省商务厅批准投资总额不超过80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
月,公司已陆续完成泰国子公司的设立登记、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等事项。泰国子公司目前尚处
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之中。
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拟对泰国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投资总额由原来的800万美
元增加至2800万美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买、厂房建设、购买生产设备等,实际投资金
额以通过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二、泰国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英文名称:同盛科技(泰国)有限公司(TOPSU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
2、股权结构:公司通过保盛(新加坡)有限公司(POPSTER(SINGAPORE)PTE.LTD.)、高
氪(新加坡)有限公司(GOATBOT(SINGAPORE)PTE.LTD.)投资泰国子公司,分别持有90%、10%
股份。
3、注册资本:6654万泰铢(2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省班纳尼空区农普鲁分区第9村100/1号(No.100/1,Moo9,NongP
rueSub-district,PhanatNikhomDistrict,ChonburiProvince,Thailand)5、经营范围:园林
机械及配件、农业机械、电动工具,清洁设备,电子配
件,便携式发电机,逆变器,发动机,电机、机器人、电子元器件,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
件的制造和销售;家用电器、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铝合金等金属制品制造、销售,汽车零
配件的生产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进出口业务。
三、本次增加投资总额的概述
1、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拟对泰国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投资总额由原来的800万
美元增加至2800万美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买、厂房建设、购买生产设备等,实际投资
金额以通过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子公司
增加投资总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泰国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向泰国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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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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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宏观市场波
动、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
品。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
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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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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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以及固定资产,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损失349.98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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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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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
024年度合并净利润为61509403.04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4669582.40元,期末合并资产
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359447971.07元。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4452173.14元,加上
2024年度净利润为89767239.17元,减去2024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976723.92元,减去202
4年已派发的2023年年度现金红利19800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5442688.39元。截至2024
年末母公司累积资本公积金为195378661.97元。
根据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原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
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447971.07元。
2、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
1320000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52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28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4800000股(总股本可能因零碎股的舍入调整而产生微小差异,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
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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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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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年度
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
覆盖赔偿金额。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
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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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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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
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坚机电”)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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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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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
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变化的实际情
况,公司主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620.00万元(含本数)。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
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519.00万元(含本数)。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
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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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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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加快推进海外智能机器人产品
的进一步多方位合作,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坚智氪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为8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中坚智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具体以公司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
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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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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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
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264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20%)。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远希致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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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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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构建适
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提升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对
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智能创新研究院,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与产业投资。公司调整
后的组织机构分别为:智能创新研究院、割草车事业部、国内事业部、销售中心、研发中心、
苏州锂电研发中心、生产运营中心、品质中心、信息中心、财务中心、人力中心、行政中心、
法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机构。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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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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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的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8月27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2640
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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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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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坚机电”)关于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
押及质押的通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
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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