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73 康弘药业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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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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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Ptima │ 27396.91│ ---│ 60.00│ ---│ -153.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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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尔康生物医药│ 1000.00│ ---│ 3.57│ ---│ -50.00│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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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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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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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 2.97亿│ ---│ 2.32亿│ 92.24│ ---│ 2019-06-30│
│剂异地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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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 1783.06万│ ---│ 1893.66万│ 106.20│ ---│ 2017-07-31│
│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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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 5216.94万│ 100.00万│ 3169.07万│ 60.75│ ---│ 2019-08-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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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 1.76亿│ ---│ 1.82亿│ 103.44│ ---│ 2020-09-30│
│地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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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 7584.00万│ ---│ 1117.40万│ ---│ ---│ ---│
│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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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 5000.00万│ ---│ 5085.17万│ 101.70│ ---│ 2021-09-30│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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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2000.00万│ ---│ 2017.00万│ 100.85│ ---│ 2021-06-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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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 2794.75万│ ---│ 15.20万│ ---│ ---│ ---│
│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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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 ---│ ---│ 1893.66万│ 106.20│ ---│ 2017-07-31│
│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
│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 2.51亿│ ---│ 2.32亿│ 92.24│ ---│ 2019-06-30│
│剂异地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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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 ---│ 100.00万│ 3169.07万│ 60.75│ ---│ 2019-08-31│
│项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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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 ---│ ---│ 5085.17万│ 101.70│ ---│ 2021-09-30│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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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 ---│ 2017.00万│ 100.85│ ---│ 2021-06-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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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 1678.47万│ ---│ 1678.47万│ 100.00│ ---│ 2019-08-31│
│项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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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 2.07亿│ ---│ 2.10亿│ 101.47│ ---│ 2021-09-30│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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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4.21亿│ ---│ 4.21亿│ 100.00│ ---│ ---│
│国际III期临床试验 │ │ │ │ │ │ │
│及注册上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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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国际生产及研发│ 9.64亿│ 1091.70万│ 9.15亿│ 94.93│ ---│ 2022-12-31│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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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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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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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
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其中:柯潇、殷劲群、徐燕华、邓康: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7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
的3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8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的20%。
四、支付方式
(一)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
(二)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发放。
五、奖励
(一)奖励是指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利润指标时,对相关人员实施的激励。完不成
利润指标没有奖励。
(二)奖励的发放
1、奖励在任期内累计计算。在任期内上一年度未能完成利润目标时,应先扣除上年未完
成利润指标部分,再计算本年奖励。
2、奖励由总裁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岗位权重等因素确定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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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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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当激励对象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
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
权作废。因此,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获
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98750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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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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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严格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为保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
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
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与上年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
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
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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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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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
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CDAA5B0127号《审计报告》
确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230760.93元,合并报表年末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22828957.76元。其中,母公司二〇二四年实现净利润364260949.0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16685804.31元,减去二〇二
四年度分配二○二三年度现金股利349396302.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2431550450.8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二〇
二四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1550450.84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3-202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
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二〇二四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9198690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1921402.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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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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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
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
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
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作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
管理活动。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短期(1年以下)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
括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授权期限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
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
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康
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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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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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
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及2024年5月17日《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近日,公司子公司四川康弘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康贸”)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了理财产品。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738期
购买金额:四川康贸认购人民币8000万元整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康贸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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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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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
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及2024年5月17日《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近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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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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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
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及2024年5月17日《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近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四川康弘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康贸”)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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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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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弘药业”)参加了国家组织药
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
的枸橼酸托法替布缓释片、氢溴酸伏硫西汀片被联采办列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
》(GY-YD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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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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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根据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2.00万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
述12.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前述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
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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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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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当激励对象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
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
权作废。因此,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获
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2.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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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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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1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8万份,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919778254.00
股的0.0196%,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8万份。
2、本次行权对公司总股本数量无影响,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
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态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本次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本次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本次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的可行权日择机行权。关于本次行权期行权条件
达成的情况说明如下: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
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
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0日,公司对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2022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
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2年7月18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
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
年8月30日为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60
.00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13.47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13.47元/股调整为13.3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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