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67 先锋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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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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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6844.56│ ---│ ---│ 16844.5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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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2027.20│ ---│ ---│ 3885.9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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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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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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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99亿│ 3800.46万│ 2.29亿│ 108.48│ 985.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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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 3784.00万│ 533.54万│ 3598.41万│ 95.1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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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3410.00万│ 436.17万│ 2428.82万│ 71.23│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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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800.00万│ ---│ 4802.8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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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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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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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六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维红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股东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算。胡维红女士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
工代表监事一人,符合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附件: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维红女士:女,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艺美术
师中级职称。胡维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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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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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素养,能够较好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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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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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
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
批复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并及时
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授信事项由公司财务部与各银行联系,协助办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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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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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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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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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9035777.5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4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
余公积2903577.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5798183.48元,扣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40000
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9530383.31元。
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5000000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600000.00元;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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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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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
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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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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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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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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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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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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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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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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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素养,能够较好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
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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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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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
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7月2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使用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获得相对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
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
年)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
(5)投资额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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