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18 友邦吊顶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20│ 28.02│ 1.60亿│
├───────────┼───────────┼───────────┼───────────┤
│增发 │ 2016-06-28│ 66.20│ 3.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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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股权投资) │ 30000.00│ ---│ ---│ 3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9000.00│ ---│ ---│ 0.00│ ---│ 人民币│
│) │ │ │ │ │ │ │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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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 3.36亿│ 1779.16万│ 2.39亿│ 71.11│ ---│ 2019-12-3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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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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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莲琴 1300.00万 9.89 33.28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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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00.00万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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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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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3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28 │质押占总股本(%) │9.89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骆莲琴质押了130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29 │质押占总股本(%) │3.65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8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8日骆莲琴解除质押4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9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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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00 │质押占总股本(%) │7.13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8 │解押股数(万股) │937.5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937.5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8日骆莲琴解除质押937.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38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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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79 │质押占总股本(%) │2.91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8 │解押股数(万股) │382.5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382.5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8日骆莲琴解除质押382.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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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友邦集│浙江友邦智│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成吊顶股份│能厨电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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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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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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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
股份用途,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
期限内出售;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存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000
,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
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可采用现场
递交、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申报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
:30。
4、联系人:吴伟江
5、联系电话:0573-86790032
6、邮政编码:314312
7、联系邮箱:zhejiangyoubang@163.com
8、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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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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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会议室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免去张鲁芳女士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职务,一致同意选举林圣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林圣全先生将与公司20
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圣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林圣全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圣全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曾任瑞安
市名族电器副总经理,杭州今久电器总经理,温州圣泰电器总经理,广东美的取暖清洁电器华
东工厂总经理,广东美的热水器技术总监,现任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林圣全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
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圣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圣全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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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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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以及后期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存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
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
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以及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回购期间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
月2日、3月6日、4月2日、5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股份
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10、2024-02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于2024年5月8日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2%,最高成交价为13.75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0.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3475687.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0
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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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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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顾沈华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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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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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骆莲琴女士有
关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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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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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公司积极深耕主营业务,同时夯实基础管理,注重
成本及费用管控,控费降本增效效果明显,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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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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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骆莲琴女士有
关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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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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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65人,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张鲁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
张鲁芳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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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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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浙江富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球公司”)和浙江友邦智能厨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厨电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保障2025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
球公司和厨电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日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请公司为其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额
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富球公司和厨电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担保期限不超过
2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富球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富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BCYL02T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金山路1111号友邦中顶产业园一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吴伟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智能电器技术、电子技术的研发;智能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富球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富球公司总资产13252186.37元,总负债1337679
4.84元,净资产-124608.47元,资产负债率100.94%;2024年度,营业收入17928495.30元,利
润总额-1139065.31元,净利润-1156524.30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2、厨电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友邦智能厨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CU1PN51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2-6#
法定代表人:王吴良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家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厨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厨电公司总资产9271376.89元,总负债19119781.71元
,净资产-9848404.82元,资产负债率206.22%;2024年度,营业收入2606163.58元,利润总额
-2372537.93元,净利润-2372537.93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富球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银行授信
的“申请期间”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
信“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两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厨电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银行授信
的“申请期间”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
信“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两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公司为富球公司和厨电公司提供前述新增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
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本,满足
经营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
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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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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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
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
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保理业务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服务。
2、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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