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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0026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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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37 赞宇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1-16│ 36.00│ 6.65亿│ ├───────────┼───────────┼───────────┼───────────┤ │增发 │ 2016-07-26│ 7.96│ 7.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8-30│ 5.41│ 2921.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8-29│ 4.18│ 522.50万│ ├───────────┼───────────┼───────────┼───────────┤ │增发 │ 2021-01-20│ 8.57│ 4.0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赞宇 │ 13500.00│ ---│ 97.00│ ---│ -582.09│ 人民币│ ├─────────┼─────┼─────┼─────┼─────┼──────┼──────┤ │马来赞宇 │ 1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7亿│ 4.07亿│ 4.07亿│ 100.0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 6300.00万 13.39 --- 2026-07-17 限合伙)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 6200.00万 13.18 --- 2026-07-17 责任公司 陆伟娟 1505.74万 4.71 --- 2016-08-05 邹欢金 431.46万 2.70 --- 2015-12-11 陈雨 1011.00万 2.39 44.34 2020-04-08 洪树鹏 374.00万 2.34 --- 2015-10-29 方银军 710.00万 1.51 29.83 2025-10-25 ───────────────────────────────────────────────── 合计 1.65亿 40.2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25 │质押股数(万股) │7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83 │质押占总股本(%) │1.51 │ ├────────┼──────────────┴────────┴──────────────┤ │股东名称 │方银军 │ ├────────┼──────────────────────────────────────┤ │质押方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2 │质押截止日 │2026-10-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2日方银军质押了710.0万股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1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5.71 │质押占总股本(%) │5.31 │ ├────────┼──────────────┴────────┴──────────────┤ │股东名称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9 │质押截止日 │2028-03-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9日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500.0万股给平安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2024年09月19日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500.0万股给平安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赞宇科技集│杭油科技 │ 7.66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眉山赞宇 │ 3.10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杭州赞宇 │ 3.05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河南赞宇 │ 2.30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广东赞宇 │ 2.18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新沅水务 │ 1.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嘉兴赞宇 │ 1.23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江苏赞宇 │ 9999.5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江苏金马 │ 80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永银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 2026-07-11│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实际控制人、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方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8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6%)。方 银军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8月3日—2026 年11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 。 ──────┬────────────────────────────────── 2026-06-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赞宇大厦A1815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国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6-26│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连武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董事离任、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选举连武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 连武杰先生:1983年5月生,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2006年3月起至2017年7月,历任广州立智化工有限公司车间负责人、安环 经理;2017年7月起至2026年3月,历任智盛(惠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法 定代表人。2026年4月起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6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连武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连武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连武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连武杰先生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6-18│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 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月21日、2023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暨计划 实施完毕。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实施概况 1、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16893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14%。2023年3月10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16893749股,已于2023年3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开立的“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8.85元/股。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 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11日)起计算。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 为40%、30%、30%。 3、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3 月10日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即675749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43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第一个解锁期股份出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票 6757400股已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尚有99股零股受交易规则限制未能卖出, 将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后一并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第二个解锁期届满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 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届满暨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3月10日 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即506812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7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6、第二个解锁期股份出售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票5068101股和第一个 锁定期股票99股共计506820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第二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尚 有23股零股受交易规则限制未能卖出,将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后一并处 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7、第三个解锁期届满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届满暨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2026年3月10日届 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即506812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07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6-10│股权回购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7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 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47593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14%;按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实施回购上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69518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27%。本次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人民币11.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 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8.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 2026-06-06│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连武杰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自增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 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连武杰先生的通知,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 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 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连武杰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目前,连武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连武杰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连武杰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目的: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拟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拟增持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 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拟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5、增持计划实施的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 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 安排。 8、连武杰先生承诺:本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 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2026-06-04│其他事项 ──────┴────────────────────────────────── 一、董事离任 1、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中军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位,其原定任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 028年10月8日,李中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位。李中军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中军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其 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其中李 中军先生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本 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中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李中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中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 为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连武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连武杰先生当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人 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 2026-06-0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2日 ──────┬────────────────────────────────── 2026-05-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815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 墩路702号18楼)。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国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1人,代表股份236500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2.1900%。 注: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453152700股=公司总股份数470401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17248300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7787504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2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2人,代表股份5862549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72%。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397人,代表股份4403 5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7%。(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5-27│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 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 ──────┬────────────────────────────────── 2026-04-22│银行授信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26年公司日用化工、油脂化工、洗护用品OEM/ODM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三大产业的技术 优势和规模优势逐步凸显,销售规模和利润的稳步增长为企业日常经营持续赋能,2026年公司 日常运营资金及贸易项下的融资授信需求维稳。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 公司承担。 ──────┬────────────────────────────────── 2026-04-22│企业借贷 ──────┴────────────────────────────────── 2026年4月21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公司将持有的武汉 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达美”)40%股权转让给湖北景福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景福”)。股东变更等工商手续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公司持有新天 达美33.815%股权,新天达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天达美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股东借款。上述借款在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为保障新天达美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被动形成向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110,426,175.19元,借款期 限1年,借款利率为3.0%。 (二)决策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业务快速发展和精细化管理 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提高决策效率,整合内部优势资源,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 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 经营和产业链经营相关的产品和生产所需原材料。交易工具为在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最高 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 环使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已审议额度。 2、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 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 资风险。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 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投入资金规模: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产业链经营相关 产品和生产所需原材料。交易工具为在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 的期货合约。 4、实施主体: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 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期货业务。 5、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 审计服务中,天健事务所严格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义务、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天健事务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审计 费用由公司经营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支付金额。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 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大为,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2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大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 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 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等事项。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 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8,851.86万元。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特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50%,不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026-04-22│对外担保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 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 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自身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核定2026年度银行融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义勇 (2)成立日期:2005-08-17 (3)注册地址:嘉兴港区嘉化工业园内 (4)注册资本:28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十二烷基苯磺酸(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货运:普 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化学品、塑料助 剂、洗涤用品、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从 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 ;蒸汽供应、仓储管理服务(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表面活性剂(脂肪醇 聚氧乙烯醚硫酸钠)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蒸汽 供应、仓储管理服务(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兴港区滨海大道2637号。 (6)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6 4679808.51元,负债为259136007.06元,净资产为405543801.45元,资产负债率为38.99%;2025 年营业收入为1156164456.38元,净利润为45987912.17元。 ──────┬────────────────────────────────── 2026-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外币银行借款、进出口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印尼盾、新加坡元,主要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 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2、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3、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因汇 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因素造成的汇兑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 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外币银行借款、进出口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印尼盾、新加坡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期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3、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方 境内外具有合法资质的较大规模的银行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套期保值的履约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 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 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 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和风险。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815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 2号18楼)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376651.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86273.56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2488627.3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83708847.51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 利55247268.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920 30870.9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0859225.7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085922 5.71元,公司总股本为470401000股。 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 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4704 01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7248300股后的45315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378324.00元 人民币,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为54378324.00元(即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29.82%。2025年 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实施分配。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 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 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 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九)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2026-03-20│其他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及一致行动 人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房地产”)、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永银投资”)计划自2026年3月19日(含)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其中,兴业房地产已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增持股份金额65.37万元。2026年3月19日,赞宇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赞宇科技”)收到正商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兴业房 地产、永银投资《关于增持赞宇科技股份情况的函》,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正商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兴业房地产、永银投资 计划自2026年3月19日(含)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正商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房地产为正商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兴业房 地产、永银投资和正商发展为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正商发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497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60%,通过杭州永 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88%,通过 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合计持有 公司160827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19%。 2026年3月19日,兴业房地产增持公司股份55000股。本次增持后,正商发展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87497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60%,通过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88%。通过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33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合计持有公司160882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34.20%。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兴 业房地产已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 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增持股份金额65.37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正商发展及一致行动人将给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2026年3月19日(含)起不超过6个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计划增持的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正商发展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正商发展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2026-03-17│仲裁事项 ──────┴────────────────────────────────── 1、2026年3月13日,杜库达收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区商事法院发送的《破产裁定通知书 》。该通知书宣告杜库达破产,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杜库达已委托律师就本次破产裁定向印 度尼西亚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本次杜库达破产判决及全部法律后果。 2、截至目前杜库达整体经营运行正常,未受到本次破产裁定实质性影响。鉴于相关破产 裁定上诉申请、PKPU程序撤销申请尚未开庭审理,本次破产裁定仅为印尼地方法院审理结果, 不代表印尼最高法院审理结果,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印尼最高法院生 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PTDuaKud aIndonesia(以下简称:“杜库达”)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区商事法院 (以下简称:“雅加达中区商事法院”)发送的《破产裁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收悉《通知书》后高度重视,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予以公告说明。 一、关于本次破产裁定事项的基本情况 香港HarborPraise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哈博公司”)申请对杜库达发起印度尼西 亚债务延期偿付申请程序(以下简称:“PKPU程序”),该申请于2025年11月13日在雅加达中 区商事法院立案。2025年12月24日,杜库达收到雅加达中区商事法院PKPU程序裁定通知,该通 知批准哈博公司对杜库达提出的PKPU程序申请。2026年3月13日,杜库达收到雅加达中区商事 法院发送的《破产裁定通知书》。该通知书宣告杜库达破产,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关于PKPU程序的说明:PKPU程序即债务延期偿付申请程序,是印度尼西亚《破产与PKPU法 》(UUNo.37/2004)规定的预防性债务重组程序,适用于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债权人且无法/预 计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的企业,目的是暂停偿债、争取时间制定债务和解/重组计划,避免企业 直接破产。该程序具有仅对债权进行形式审查的简易特点。 ──────┬────────────────────────────────── 2025-12-20│其他事项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0日、2025年5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近日收到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吕 瑛群和顾海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现天健事务所委派朱大为接替吕瑛群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大为和顾海营。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朱大为1994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4年10月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朱大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 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 2025-11-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5日、2025年10月9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的公告》、《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敬国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邹欢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胡剑品先生、张勇先生 、马晗先生、黄建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建明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 任吴吉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徐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备案、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备案等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前述事 项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902K; 名称: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城头巷128号; 法定代表人:邹欢金;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零肆拾万壹仟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化妆品批发;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 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1-19│股权回购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99元/股(含),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为13.87元/股(含)(详见2025-030公告),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 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55)。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9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 .975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100005873.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 2025-10-25│股权质押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银军 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71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5-10-1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周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周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815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 墩路702号18楼)。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A、现场投票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B、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C、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国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股份227,195,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5645%。 注: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458,383,600股=公司总股份数470,401,000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12,017,400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83,332,39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5人,代表股份43,863,30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1%。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118人,代表股 份30,395,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11%。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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