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32 道明光学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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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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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11-08│ 23.00│ 5.67亿│
├───────────┼───────────┼───────────┼───────────┤
│增发 │ 2015-05-22│ 24.30│ 4.39亿│
├───────────┼───────────┼───────────┼───────────┤
│增发 │ 2017-07-26│ 10.49│ 1.82亿│
├───────────┼───────────┼───────────┼───────────┤
│增发 │ 2017-12-20│ 7.29│ 1.2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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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8.80│ ---│ ---│ 22.5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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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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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 │ 4.50亿│ 80.29万│ 2.49亿│ 100.00│ 5471.69万│ 2017-06-30│
│功能性薄膜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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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96亿│ 1.96亿│ 100.00│ ---│ ---│
│) │ │ │ │ │ │ │
├─────────┼──────┼─────┼─────┼─────┼─────┼──────┤
│收购华威新材料公司│ 1.86亿│ 1.16亿│ 1.1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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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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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5522.6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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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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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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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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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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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
│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
│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优化管理架构和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推进公司业务在│
│ │华南运营中心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管理路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评估价格55│
│ │22.62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威”或“交易对方 │
│ │”)持有的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通”或“交易/增资标的1”)100%│
│ │股权并对惠州骏通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8000万;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惠州骏通100%│
│ │股权,常州华威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惠州骏通将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同时│
│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创”或“增资标的2 │
│ │”)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增资20000万元; │
│ │ 近日,惠州骏通股权转让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常州华威持有的惠州骏通100%股权已过│
│ │户到公司名下,公司现直接持有惠州骏通100%股权;惠州骏通与杭州科创均已办理完成本次│
│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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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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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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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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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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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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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
│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
│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优化管理架构和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推进公司业务在│
│ │华南运营中心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管理路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评估价格55│
│ │22.62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威”或“交易对方 │
│ │”)持有的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通”或“交易/增资标的1”)100%│
│ │股权并对惠州骏通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8000万;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惠州骏通100%│
│ │股权,常州华威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惠州骏通将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同时│
│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创”或“增资标的2 │
│ │”)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增资20000万元; │
│ │ 近日,惠州骏通股权转让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常州华威持有的惠州骏通100%股权已过│
│ │户到公司名下,公司现直接持有惠州骏通100%股权;惠州骏通与杭州科创均已办理完成本次│
│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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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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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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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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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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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
│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
│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优化管理架构和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推进公司业务在│
│ │华南运营中心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管理路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评估价格55│
│ │22.62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威”或“交易对方 │
│ │”)持有的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通”或“交易/增资标的1”)100%│
│ │股权并对惠州骏通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8000万;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惠州骏通100%│
│ │股权,常州华威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惠州骏通将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
│ │ 同时,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创”或“增 │
│ │资标的2”)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增资20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5500.00万 8.81 22.04 2026-03-14
─────────────────────────────────────────────────
合计 5500.00万 8.81
─────────────────────────────────────────────────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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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4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3 │质押占总股本(%) │6.41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12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0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06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3 │质押占总股本(%) │6.40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11 │解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88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11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25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01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3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7 │质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56 │质押占总股本(%) │11.02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04 │解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88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0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8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03 │质押占总股本(%) │7.20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3 │解押股数(万股) │4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5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3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道明光学股│安防小微园│ 6.7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一期、二期│ │ │ │ │保证 │ │ │
│ │项目的购房│ │ │ │ │ │ │ │
│ │客户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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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董事1名。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6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
,一致同意选举张亚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7月3日召开的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张亚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亚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
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亚东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
公司物控部主管、交通工程事业部主管。
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主要负责公司交通工程事业部。
张亚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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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日(周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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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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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周二)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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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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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
第一次审议委员会会议,于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
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7
341036.0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03-31│委托理财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未到期
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结构
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理财额度,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有效期: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召开之日为止。
3、投资品种:全部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
投资产品。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
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
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
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大额存单及结
构性存款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
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
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643652.2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891
198.1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19689119.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27347730.3
0元、母公司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61751124.2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1751124.2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6181845.3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
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以现有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2025年末
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87379727.00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87379727.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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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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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
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
体情况如下: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
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
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
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
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
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
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
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
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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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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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
员会及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6年度审计的具
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
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
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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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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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
,2026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
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中国银行永康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4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
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
合同约定为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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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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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
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道明投资、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
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
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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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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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轮投资者”)于2026年2月27日与自然
人胡挺先生、上海柯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虚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肥高投科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高新孵化二期量子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镜科技”或“标的公司”)签署
《关于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与《关于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
下统称“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首镜科技进行增资入股,认购首镜
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9.9625万元,公司将持有首镜科技11%的股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首镜
科技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72.386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
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4CQ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42.424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挺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5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合肥创新产业园三期A1栋8037室
经营范围:可穿戴智能设备、光学硬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等业务。
(二)首镜科技经营情况
首镜科技专注于增强现实(AR)智能终端核心技术与应用的研究和制造,目前可以定制化
提供AR智能终端的整体解决方案,主要销售产品包括AR智能终端整机、显示模组、空间定位模
组、应用软件等,当前产品具有增强现实、智能识别、环境感知、空间定位等功能,现已被应
用至安防、工业、教育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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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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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5522.62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威”)持有的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通”)10
0%股权并对惠州骏通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8000万。股权转让并增资完成后,惠州骏通将由公司
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850万元增加至10850万元;同时,同意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创”)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增资20
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科创的注册资本金由3000万元增加至2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全资孙
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惠州骏通股权转让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常州华威持有的惠州骏通100%股权已过户
到公司名下,公司现直接持有惠州骏通100%股权;惠州骏通与杭州科创均已办理完成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一: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09176358X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片区ZKCDS01-07-01号(道明华威公司)2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胡智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捌佰伍拾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服装辅料制造;服
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名称二: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CG36K9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里东路58号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
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
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
备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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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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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周一)下午13: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
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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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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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0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11月26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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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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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补选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胡敏超,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进入公司,曾任采购部经理
等职务,现主要负责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兼任浙江高得宝利新
材料有限公司经理。
胡敏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3000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胡智雄先生之子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之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锋之兄弟,公司董事胡浩
亨先生之堂哥。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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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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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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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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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1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安徽易威
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威斯”)、曹慧芳、曹雯钧及安徽易威斯其他
股东签订《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通过受让和增资
的形式合计出资5610万元持有安徽易威斯51%股权。因安徽易威斯业绩未达承诺且曹慧芳、曹
雯钧未按照约定履行赎回义务,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6月16日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2017年开始,由于公司实际已无人员参与安徽
易威斯管理,因此无法参与安徽易威斯经营相关的决策或对其实施影响,丧失对安徽易威斯的
控制权。2017年9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2月5日与10月15日,法院分别做出
一审与终审判决,基本支持了公司相关诉求。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与10月19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67)。
2018年12月18日,因上述相关被告未按判决履行,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并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目前,安徽易威斯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0元。2021年7月,合
肥工商显示公司不再持有安徽易威斯相关股份;
2019年公司收到曹雯钧、曹慧芳、郭路长法院执行款合计
738.5528万元,2022年9月1日,公司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304.
4877万元,2024年4月、5月、10月,公司分别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
及强制执行款合计
748.3762万元。
2025年3月,公司收到金华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将执行人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
股权作价242.5792万元抵偿公司债务。故截至本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法院执行款2034万元,
并于2017年9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且其相关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诉讼事项完结情况
因2017年开始公司实际已无人员参与安徽易威斯管理,并丧失对安徽易威斯的控制权,20
25年3月以物抵债拍回的执行人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股权尚未能顺利完成工商变更
,无法有效履行股东权益。考虑案件持续年份较长,未来可回收金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进
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公司与合肥趣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经平等、公平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统称“转让协议”)
,以600万元人民币转让法院裁定执行的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股权以及对曹慧芳、
曹雯钧、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英迪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郭路长债权。
本次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与安徽易威斯诉讼事项完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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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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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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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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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杨帅先生递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杨帅先生原定任职日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帅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
将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杨帅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
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辞职后,杨帅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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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道明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张亚东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张亚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亚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张
亚东先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变。本次
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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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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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周四)下午13: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周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
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8月29日(周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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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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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
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34771692.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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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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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
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
5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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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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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037083.83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67650805.93元;期末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36202835.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48972405.12元。根据公司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972405.12元;
3、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
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4、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并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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