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11 东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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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8-17│ 15.50│ 4.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7-01│ 4.38│ 1819.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5-09│ 3.83│ 390.66万│
├───────────┼───────────┼───────────┼───────────┤
│增发 │ 2016-01-29│ 8.16│ 4.87亿│
├───────────┼───────────┼───────────┼───────────┤
│增发 │ 2017-03-30│ 14.79│ 28.36亿│
├───────────┼───────────┼───────────┼───────────┤
│增发 │ 2017-04-07│ 9.20│ 29.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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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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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凯盛科技 │ 24305.17│ ---│ ---│ 13032.00│ 16407.86│ 人民币│
├─────────┼─────┼─────┼─────┼─────┼──────┼──────┤
│海博思创 │ 5538.53│ ---│ ---│ 6638.84│ 1100.30│ 人民币│
├─────────┼─────┼─────┼─────┼─────┼──────┼──────┤
│其他 │ 3971.12│ ---│ ---│ 0.00│ -714.0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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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现金对价 │ 18.05亿│ ---│ 18.05亿│ 100.00│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9500.00万│ ---│ 7402.15万│ 77.92│ ---│ ---│
├─────────┼──────┼─────┼─────┼─────┼─────┼──────┤
│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 10.00亿│ ---│ 0.00│ 0.00│ ---│ ---│
│源汽车电池研发及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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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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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交易金额(元)│6.77亿 │
├──────┼────────────────┼──────┼────────────────┤
│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Foresight ItalyBidCoS.p.A. │
├──────┼────────────────────────────────────────┤
│卖方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operatief U.A. │
├──────┼────────────────────────────────────────┤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Dong Fang Prec│
│ │ision (Netherland) Cooperatief U.A.(以下合并简称"卖方")与 Foresight US BidCo, │
│ │Inc.及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以下合并简称"买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卖方以现金方式Foresight ItalyBidCoS.p.A.出售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 │ Cooperatief U.A.持有的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向Foresight US BidCo, In│
│ │c.出售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和狄伦拿(广东│
│ │)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Foresight US BidCo注册地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City o│
│ │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1。 │
│ │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 注册地 MILANO (MI) VIA ALESSANDRO MANZONI 38 CA│
│ │P 20121。 │
│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东方精工(荷│
│ │兰)和买方已经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26年4月9日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并履行│
│ │了各自应当于交割时完成的各项义务(包括交付相关股份证书、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
│ │司账簿等交割文件)。 │
│ │ 截至交割日,本次交易对价为81,673.36万欧元(不含或有对价)。 │
│ │ Fosber S.p.A.交易对价67,692.59万欧元 │
│ │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交易对价13,400.71万欧元 │
│ │ 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交易对价580.06万欧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交易金额(元)│1.3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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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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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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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Foresight US BidCo, Inc. │
├──────┼────────────────────────────────────────┤
│卖方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Dong Fang Prec│
│ │ision (Netherland) Cooperatief U.A.(以下合并简称"卖方")与 Foresight US BidCo, │
│ │Inc.及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以下合并简称"买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卖方以现金方式Foresight ItalyBidCoS.p.A.出售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 │ Cooperatief U.A.持有的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向Foresight US BidCo, In│
│ │c.出售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和狄伦拿(广东│
│ │)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Foresight US BidCo注册地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City o│
│ │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1。 │
│ │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 注册地 MILANO (MI) VIA ALESSANDRO MANZONI 38 CA│
│ │P 20121。 │
│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东方精工(荷兰)│
│ │和买方已经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26年4月9日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并履行了各│
│ │自应当于交割时完成的各项义务(包括交付相关股份证书、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账│
│ │簿等交割文件)。 │
│ │ 截至交割日,本次交易对价为81,673.36万欧元(不含或有对价)。 │
│ │ Fosber S.p.A.交易对价67,692.59万欧元 │
│ │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交易对价13,400.71万欧元 │
│ │ 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交易对价580.06万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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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4 │交易金额(元)│580.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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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00%股权 │ │ │
├──────┼────────────────┴──────┴────────────────┤
│买方 │Foresight US BidCo, Inc. │
├──────┼────────────────────────────────────────┤
│卖方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Dong Fang Prec│
│ │ision (Netherland) Cooperatief U.A.(以下合并简称"卖方")与 Foresight US BidCo, │
│ │Inc.及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以下合并简称"买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卖方以现金方式Foresight ItalyBidCoS.p.A.出售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 │ Cooperatief U.A.持有的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向Foresight US BidCo, In│
│ │c.出售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和狄伦拿(广东│
│ │)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Foresight US BidCo注册地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City o│
│ │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1。 │
│ │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 注册地 MILANO (MI) VIA ALESSANDRO MANZONI 38 CA│
│ │P 20121。 │
│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东方精工(荷兰)│
│ │和买方已经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26年4月9日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并履行了各│
│ │自应当于交割时完成的各项义务(包括交付相关股份证书、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账│
│ │簿等交割文件)。 │
│ │ 截至交割日,本次交易对价为81,673.36万欧元(不含或有对价)。 │
│ │ Fosber S.p.A.交易对价67,692.59万欧元 │
│ │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交易对价13,400.71万欧元 │
│ │ 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交易对价580.06万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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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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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芳 9144.00万 4.97 --- 2018-07-17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7681.01万 4.18 --- 2019-12-23
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 2211.02万 1.20 53.53 2019-06-21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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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0亿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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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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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8 │质押股数(万股) │37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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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41 │质押占总股本(%) │3.06 │
├────────┼──────────────┴────────┴──────────────┤
│股东名称 │唐灼林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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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06 │质押截止日 │2026-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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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6日唐灼林质押了3729.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5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77 │质押占总股本(%) │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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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唐灼林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2 │质押截止日 │202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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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1-12 │解押股数(万股) │9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唐灼林质押了9000.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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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2日唐灼林解除质押9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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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东方精│Tiruna亚洲│ 6194.2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工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东方精│百胜科技、│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科技股份│佰昇国际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易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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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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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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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部于近日搬
迁至新办公地点,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除上述变更外,公
司注册地址、网址、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公司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办公楼、厂房A、厂房B)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邮编:528225
公司网址:http://www.df-global.cn/
投资者热线:0757-86695473
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ir@vmtdf.com
以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原投资者联系方式自动停用,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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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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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冯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冯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
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冯佳女士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原
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
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冯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殷健先生简历
殷健,男,中国国籍,英国华威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律师、管理会计师、心理咨询
师,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以及证券、会计、基金等资格考
试;现任东方精工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会秘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肇庆市工会副主
席,曾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36)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300891)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
章、云浮市十大杰出青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履职评价5A、新浪金牌董秘名人堂、新财富金牌
董秘、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殷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经查询,殷健先生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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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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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最新的财务状况、现金流、运
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
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与分红相关的各种
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
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
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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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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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7月24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于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
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上午9:15-9:2
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9:15~15:0
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8月7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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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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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
2、投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
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拟调整2026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额度。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前期获批的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
经分别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二、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完成的公告》,宣告重大资产出售的
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交易对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交易对价81673.36万
欧元。上述资产出售所得资金已于2026年第二季度到账,上市公司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厚。
基于2026年度公司旗下三大主营业务板块的阶段性发展情况,2026年内公司账面闲置自有
资金较多,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拟调整2026年度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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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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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近期与专业投资机
构上海道禾源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禾源信”)以及其他两名投资者签署了
《北京石景山道禾元启具身数据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北京石景山道禾元启具身数据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协议各方已认缴出资总额为8100万元人
民币,东方精工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占比37.04%,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之一。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东方
精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事项履行披露义务,详情如下: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海道禾源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D70F05N
设立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爱路27号2003室
法定代表人:徐晓
股权结构: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道禾源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
股4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履行备案登记程序的说明:道禾源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
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码为P1073087。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东方精工、东方精工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专业投资机构道禾源信以及其他两名投资人道禾高新、乐聚智能,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
式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专业投资
机构道禾源信以及其他两名投资人道禾高新、乐聚智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东方精
工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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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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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
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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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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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回购股份432股的注销已于2026年6
月25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17286340股变更为1217285908股。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概述
1.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
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
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34元/股的
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下文中简称“本
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
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上述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2021年9月23日~2022年9月22日)内,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652136股,最高成交价为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元
/股,成交均价5.17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
通过,进一步明确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
a)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5321704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80
%。
b)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1330432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20%。
c)如自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暨2022年9月22日)起三年内,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
尚存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注销该等已回购股份。
4.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已完成
上述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员工持4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
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21330000股。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2026年5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3
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
总数的相关内容。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上述回购股
份的注销申请。本次实际注销已回购股份数量432股,相关的实际回购注销金额2231.85元。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股份注销工作已于2026年6月25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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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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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116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5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38047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8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683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
117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683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2%。
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803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6%;反对274840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1%;弃权3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7986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50%;反对2748
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51%;弃权382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9%。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7942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4%;反对282510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2%;弃权3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7897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1%;反对2825
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83%;弃权394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6%。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894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75%;反对182180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1%;弃权3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00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32%;反对1821
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2%;弃权394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9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4456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3%;反对638128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7%;弃权3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41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22%;反对6381
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187%;弃权325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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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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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背景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或“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4年10月25日将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
公司已于2026年4月完成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合称“已出售子公司”)之100%股权整体出售的交割事项。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
部分员工,在2024年、2025年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交割完成后,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员工不再符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这一参与资格
要求,即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
个自然月。
为维护激励机制的公平性,细化特殊情形下激励份额的处理方式,公司拟对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内容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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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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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3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该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7286340股减少为1217285908股,注册资本
亦将相应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
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不包含“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
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8:30—12:30、13:
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
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证券部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联系传真:0755-36889822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邮箱地址:ir@vmtdf.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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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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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3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该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批准。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1.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
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
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34元/股的
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下文中简称“本
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
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上述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2021年9月23日~2022年9月22日)内,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652136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
3.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
通过,进一步明确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
a)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5321704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80
%。
b)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1330432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20%。
c)如自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暨2022年9月22日)起三年内,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
尚存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注销该等已回购股份。
4.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已完成
上述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
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2133000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22年9月已完成回购并指定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21330432股中,已经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21330000股;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于2022年9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所做出的相关决议,上述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应予以注销。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
存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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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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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
展战略,参考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职责等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
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发放的特殊贡献奖金、中长期专项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
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除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3、职工代表董事
(1)职工代表董事因其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而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劳动报酬,属于职工岗位薪酬,按照公司劳动用工及员工薪酬管理
制度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定执行,不因其担任职工代表董事而当然调整。
(2)公司如向职工代表董事另行支付基于董事身份的报酬或津贴,应纳入董事薪酬管理
体系,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披露义务。公司不
得通过职工岗位薪酬、补贴、费用报销或其他安排,变相向职工代表董事发放未经规定程序审
议的董事报酬或董事津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的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
实际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止付追索安排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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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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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5月29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
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9:2
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
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6月1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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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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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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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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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情况概述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ForesightUSB
idCo,Inc.(以下简称“ForesightUS”)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Fosber亚洲”)的100%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iruna
亚洲”)的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operatiefU.A.
(以下简称“东方精工(荷兰)”)拟向ForesightItalyBidCoS.p.A.(以下简称“Foresight
Italy”,与ForesightUS合称“交易对方”或“买方”)出售其持有的FosberS.p.A.(以下简
称“Fosber集团”,与Fosber亚洲、Tiruna亚洲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该等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
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已完成交割。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上市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和买方已经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26年4月9日
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并履行了各自应当于交割时完成的各项义务(包括交付相关股份证书、出
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账簿等交割文件)。自交割时起,买方已经成为持有Fosber集团10
0%股权、Fosber亚洲100%股权以及Tiruna亚洲100%股权的股东,上市公司和东方精工(荷兰)
不再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同时,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Fosber亚洲、Tiruna亚洲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ForesightUS
已成为持有Fosber亚洲和Tiruna亚洲100%股权的股东。
(二)交易对价及支付情况
截至交割日,本次交易对价为81673.36万欧元(不含或有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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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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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5731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1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381344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6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8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386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5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12
2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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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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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
2、投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
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
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
的议案》,决定调整2026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
务的额度事项。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
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业务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董事
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
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
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委托理财的方式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
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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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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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相关议案。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董事会决
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
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即不再新增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之前,公
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依据公司董事会前期做出的证券投资额度审批和授权,已开
展的前期证券投资,后续将逐步择机退出。
一、前期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
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证券投资行为。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
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2年度
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
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在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
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
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4年度以
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
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5年度
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董事
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终止2026年度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即不再新增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之前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依据公司董事会前期做出的证券投资额度审批和授权,
已开展的前期证券投资,后续将逐步择机退出。
公司前期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是为了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本次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是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做出的,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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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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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3月23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其中2项议案为:《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
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不将原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业务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部分临时提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和《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除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
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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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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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1126008.14元(
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
红方案。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3月2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一致认为: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是公司在保持现金流满足正常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积极响应有关政策精神和监管指引的积极举措,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
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上述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将不再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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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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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
2、投资额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证券投资业
务的金额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余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2026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个月。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
价值。
(二)证券投资的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金额最高额
度为1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使
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三)证券投资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
(四)证券投资的有效期限
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专业团队及其负责人在把控风险的前
提下全权开展上述证券投资行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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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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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
2、投资额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
务的最高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
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2026年度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最高额度为50亿元人民
币,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
价值。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
5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
应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三)委托理财的方式
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
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有效期限
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相关授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全权
办理上述委托理财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
2026-03-2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
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
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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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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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为规避和管控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
股东利益。
2、交易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衍
生品交易两类业务,相关交易额度与授权安排如下:(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
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可按实时汇率折合等值外币),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2)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核定最高额度。
授权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3、特别风险提示:
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将面临决策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
信用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将持续加强落实
风险管理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会批准。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公司旗下国内外业务主体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市场业务,结算货币多为美元或其他主流货币
,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有效规避和管控
潜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套期保值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的考虑,公司及子
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
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二)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交易工具和交易预计额度
1.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可按实时汇率折合等值外币)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
、汇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在授权有效期内,拟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
核定最高额度。
(三)授权期限
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为保证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顺利开展,提高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在批准的额
度范围内开展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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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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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分别于2025年11月
28日和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拟
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USBidCo,Inc.和ForesightItalyBidCo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
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及事项已准备完成,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
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上午9:15-9:2
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15~15:0
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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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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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确认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审阅的财务
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2785_G02号、安永
华明(2026)专字第70049081_G02号、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29799_G02号及安永华明(2026)
专字第70133647_G02号)、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2785_G0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
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上述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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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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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本公司”)拟以现金对价向广
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oPERATI
EFU.A.购买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
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
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
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前述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
继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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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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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ForesightUSB
idCo,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
.A.拟向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其持有的FosberS.p.A.的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规规
范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委托人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
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
均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
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具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与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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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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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前述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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