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02 世纪华通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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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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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7-13│ 23.00│ 9.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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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8-15│ 7.17│ 17.79亿│
├───────────┼───────────┼───────────┼───────────┤
│增发 │ 2018-01-16│ 18.35│ 41.63亿│
├───────────┼───────────┼───────────┼───────────┤
│增发 │ 2018-01-22│ 20.22│ 40.75亿│
├───────────┼───────────┼───────────┼───────────┤
│增发 │ 2019-06-04│ 11.93│ 268.73亿│
├───────────┼───────────┼───────────┼───────────┤
│增发 │ 2020-03-09│ 11.47│ 30.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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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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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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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大道 │ 52963.73│ ---│ ---│ 12111.7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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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 │ 50000.34│ ---│ ---│ 38951.71│ ---│ 人民币│
├─────────┼─────┼─────┼─────┼─────┼──────┼──────┤
│Bitdeer │ 22730.42│ ---│ ---│ 7621.33│ ---│ 人民币│
├─────────┼─────┼─────┼─────┼─────┼──────┼──────┤
│小i机器人 │ 1347.41│ ---│ ---│ 10.79│ ---│ 人民币│
├─────────┼─────┼─────┼─────┼─────┼──────┼──────┤
│中手游 │ 1295.74│ ---│ ---│ 180.0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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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触科技 │ 60.00│ ---│ ---│ 594.00│ 45.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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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ade Co., Ltd │ 7.63│ ---│ ---│ 9.7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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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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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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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交易的现金对价│ 29.29亿│ 29.29亿│ 29.29亿│ 100.00│ ---│ ---│
├─────────┼──────┼─────┼─────┼─────┼─────┼──────┤
│支付本次中介费用 │ 1.71亿│ 1.61亿│ 1.61亿│ 94.5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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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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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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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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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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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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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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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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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共同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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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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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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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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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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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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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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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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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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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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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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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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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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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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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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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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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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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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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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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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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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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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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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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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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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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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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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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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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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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王佶 7.55亿 10.24 98.77 2025-12-20
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 4.76亿 6.38 100.00 2021-06-29
业(有限合伙)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 7912.20万 5.42 --- 2018-02-26
伙)
邵恒 3.45亿 4.63 92.51 2021-03-03
汤奇青 2211.92万 2.15 --- 2018-01-13
永丰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 2500.00万 1.71 --- 2018-02-26
司
王苗通 4000.00万 0.54 100.00 2022-10-01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76.00万 0.08 9.04 2022-11-29
─────────────────────────────────────────────────
合计 17.47亿 31.1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22 │质押股数(万股) │16205.71 │
├────────┼──────────────┼────────┼──────────────┤
│质押占所持股(%) │82.66 │质押占总股本(%) │2.20 │
├────────┼──────────────┴────────┴──────────────┤
│股东名称 │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19-07-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5 │解押股数(万股) │16205.71 │
├────────┼──────────────┴────────┴──────────────┤
│质押说明 │吉运盛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8,052,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3%,本次质押198,052,│
│ │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3%,累计质押198,052,7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
│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3%。 │
│ │2026年06月15日吉运盛解除质押3400.00万股并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5日吉运盛解除质押16205.7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0.30 │
├────────┼──────────────┴────────┴──────────────┤
│股东名称 │王佶 │
├────────┼──────────────────────────────────────┤
│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王佶质押了2200.00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6 │质押占总股本(%) │0.24 │
├────────┼──────────────┴────────┴──────────────┤
│股东名称 │王佶 │
├────────┼──────────────────────────────────────┤
│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王佶质押了1800.00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0.30 │
├────────┼──────────────┴────────┴──────────────┤
│股东名称 │王佶 │
├────────┼──────────────────────────────────────┤
│质押方 │苏州功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8 │解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1日王佶质押了2200.00万股给苏州功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王佶解除质押22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6 │质押占总股本(%) │0.24 │
├────────┼──────────────┴────────┴──────────────┤
│股东名称 │王佶 │
├────────┼──────────────────────────────────────┤
│质押方 │苏州功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8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1日王佶质押了1800.00万股给苏州功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王佶解除质押18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世纪华│上海普珑信│ 18.76亿│人民币 │2022-06-08│2031-07-22│质押、连│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息科技有限│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 │ │ │
├─────┼─────┼─────┼────┼─────┼─────┼────┼───┼───┤
│浙江世纪华│蓝沙信息技│ 12.15亿│人民币 │2024-08-06│2028-08-31│一般保证│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术(上海)│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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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深圳市弈讯│ 6.57亿│人民币 │2023-02-14│2038-02-13│抵押、质│否 │否 │
│通集团股份│科技有限公│ │ │ │ │押、连带│ │ │
│有限公司 │司 │ │ │ │ │责任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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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江西贪玩信│ 5.00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息技术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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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浙江世纪华│ 1.60亿│人民币 │2025-02-20│2031-02-20│抵押、连│否 │否 │
│通集团股份│通车业有限│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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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上海珑睿信│ 1.32亿│人民币 │2022-05-25│2031-05-24│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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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上海珑睿信│ 1.09亿│人民币 │2023-07-21│2032-01-20│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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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深圳弈峰科│ 1.00亿│人民币 │2022-06-15│2035-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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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蓝沙信息技│ 4878.75万│人民币 │2025-09-29│2033-09-28│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术(上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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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蓝沙信息技│ 1980.00万│人民币 │2025-03-28│2029-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术(上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盛趣信息技│ │ │ │ │ │ │ │
│ │术(上海)│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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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蓝沙信息技│ 1643.80万│人民币 │2025-09-02│2029-09-01│一般保证│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术(上海)│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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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盛趣信息技│ 943.26万│人民币 │2023-08-30│2029-08-30│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术(上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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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成都游吉科│ 0.0000│人民币 │2025-09-04│2029-07-07│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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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蓝沙信息技│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集团股份│术(上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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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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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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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趣
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
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曜瞿如网络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吉虞梵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
〕159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于2024年11月收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行政处罚认定其子公司上海盛趣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虚增2020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
世纪华通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盛趣科技2
020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29.86亿元调整为26.19亿元,盛趣科技系世纪华通2019年重大资产
重组时收购的标的资产。根据世纪华通披露的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交易报告书、补偿协议
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世纪华通2019年
重大资产重组时收购的标的资产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熠趣盛)、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虞梵)分别需补偿7768.
00万股、2447.39万股、2447.39万股公司股份。
根据补偿协议,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除直接承担补偿义务外,还承担“互相连带责任
”。同时,世纪华通原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出具承诺函对
曜瞿如的补偿义务追加担保,世纪华通时任CEO王佶对吉虞梵的补偿义务追加担保。
吉虞梵在2025年8月足额完成了股份补偿,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截至目前,曜瞿如、熠趣
盛未履行补偿义务及对其他补偿义务人的担保义务,吉虞梵未履行对其他补偿义务人的担保义
务,华通控股未履行对曜瞿如的担保义务。
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华通控股的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14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
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所述情形,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华通控股采取责令
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
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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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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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上海熠趣盛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熠趣盛)、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虞梵)、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存在以下
违规行为:
根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收购上海盛趣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世纪华通与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等各方签署
了《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2018—2020年
)需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36亿元、24.94亿元和29.68亿元,如上述业绩承诺
未完成,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需分别承担补偿义务并互相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原控股股东
华通控股对曜瞿如的补偿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公司时任CEO王佶对吉虞梵的补偿义务承担担保
责任。世纪华通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
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基于相关调查结论,公司
对2020年度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导致公司2019年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未达承诺。曜瞿如、
熠趣盛、吉虞梵分别应补偿7768.00万股、2447.39万股、2447.39万股公司股份。由于曜瞿如
、熠趣盛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2025年9月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裁。2026年2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30天内向公司
交付应补偿的股份,不足的部分支付现金补偿款。截至目前,曜瞿如、熠趣盛仍未按照补偿协
议及仲裁裁决履行业绩补偿义务。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3.2.1条、第13.2.3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
作出如下处分决定:谴责的处分;
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的处分。曜瞿如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
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世纪华通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
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曜瞿如等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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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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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办公地址于
近日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等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
通交流,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以上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112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号码:021-50818008
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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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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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52556968元变更为人民币7370682322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0477634Q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谢斐
5、注册资本:柒拾叁亿柒仟零陆拾捌万贰仟叁佰贰拾贰人民币元6、成立日期:2005年10
月31日
7、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5幢
8、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
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金属制品的批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及销售;纺织品、服装、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电
子设备、机电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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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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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
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贷款期限
为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公司为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
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49.9
%的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199,6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
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
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相关担保合同项
下的义务及责任可继续维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本次延期的
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2026-008)。
2026年1月,普珑信息因维持业务稳定及持续发展等原因,无足额流动资金向并购贷银团
偿还到到期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及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
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
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履
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情况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贷款展期后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2026
年7月2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7,500万元。鉴于当前普珑信息尚无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
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并购贷银团要求公司及普洛斯方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立即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即由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3,742.50万元;普洛斯方按50.1%的持股比
例代为偿还其中的3,75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及
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
截止目前,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普珑信息偿还的资金共计8,483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
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
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云软件
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
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
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
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
联网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GLPTHORFUNDI,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on
gRui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
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
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8,420,558,256.13元,负债总额为3,986,164,754.33元
(其中银行贷款为3,749,472,754.33元,流动负债为3,986,164,754.3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为0元);净资产为4,434,393,501.80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82,1
12,836.36元,净利润为-182,112,836.3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415,976,491.34元,负债总额为4,088,139,905.66元
(其中银行贷款为3,654,346,313.38元,流动负债为503,139,905.6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为0元);净资产为4,327,836,585.68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06,
556,916.12元,净利润为-106,556,916.1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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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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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
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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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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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
海盛趣数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数盟”)于近日与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砺思明棠”)签署《天津砺思星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天津砺思星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委任海南砺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砺思”)担任合伙企业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
数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0万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5.
4610%。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
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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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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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运盛”,为公司大股东王佶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是
王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吉运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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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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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运盛”,为公司大股东王佶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是
王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吉运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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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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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
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27,528,3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7,
343,154,022股。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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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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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通知背景情况简介
1、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2025年6月1
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应三名补偿义务人合计
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26,627,700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并予以注销。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补偿义务人之一,已于2025年8月先行履行其对应需直接承担的业
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4,473,850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7,452,556,968股变更为7,428,083,11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补偿方案部分履行完毕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2025年度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及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3日,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6,120,796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428,083,11
8股)的0.7555%。
上述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6,120,796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7,428,083,118股变更为7,371,96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将上述回购事项中公司回购的1,280,000股的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明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
2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280,000股股份的
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将由7,371,962,322股变更为7,370,68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370,682,322股,为准确、如实地反映公
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浙
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载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并相应变更工商注册资本,公
司总股本将由“7,452,556,968股”减少至“7,370,682,322股”,注册资本拟由“7,452,556,
968元人民币”减少至“7,370,682,322元人民币”。
二、债权人通知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7月4日10:0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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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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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ActozS
oft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ActozHK”)与NeuronVentureOpportunityFundGPII,LLC(
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基金认购协议。公司子公司ActozHK拟作为有限合伙
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万美元,参与认购NeuronVentureOpportunityFundII,L.P.(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合伙企业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及其
关联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若合伙企业的最终募集规模为5000万美
元,且ActozHK以自有资金出资200万美元,则本次投资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4.00%。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
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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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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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信息”)及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
沙信息”)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子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和蓝沙信息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
以下简称“工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
信额度借款、以及为上述两家主体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分
行”)合计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盛趣信息额度10000万元、蓝沙信息额度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为各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
自授信额度有效期项下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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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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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
准备合计人民币41,801.6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各项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
失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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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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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等。
2、投资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可进
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宏观
市场波动、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
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进行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上市公司(含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
证流动性和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
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内部制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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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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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
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
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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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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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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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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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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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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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行业
薪酬水平,2026年拟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
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
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30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
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
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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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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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ActozS
oft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ActozHK”)与LighthouseFounders’FundGPLtd.(以下简
称“普通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基金认购协议。公司子公司ActozHK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300万美元,参与认购LighthouseFounders’Fund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的基金份额。合伙企业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以自
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2%。若合伙企业的最终募集规模为8000万美元,且ActozH
K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美元,则本次投资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3.75%。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
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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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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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
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275283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7343
154022股。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至2月1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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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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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经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后续具体数据以审计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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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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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
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由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
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贷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
,并由公司为普珑信息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
于2022年6月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
(以下合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1月2
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虽然普珑信息的上海数据中心已于2024年度实现盈利且盈
利能力稳步提升,但为保障上海数据中心稳定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业务发展,当前普珑信息无
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主合同项下债
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的,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由公司按
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同步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间接持有普珑信息50.1%股权比例的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59.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
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同时,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
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并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
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将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额度占
总债务的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
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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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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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日常经营所需,更好地保证汽车零部件板块的业务拓展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由公司为华通车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35000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
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拟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
简称“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为“担保合同”),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
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52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
毕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胡辉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
;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喷涂
加工;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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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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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担保责任情况概述
(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
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由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
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贷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
。公司于2022年6月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
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49.9%的债务,包括债权人根
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担保期
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
(二)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1月2
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虽然普珑信息的上海数据中心已于2024年度实现盈利且盈
利能力稳步提升,但为保障上海数据中心稳定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业务发展,当前普珑信息无
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主合同项下债
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的,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由公司按
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同步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间接持有普珑信息50.1%股权比例的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59.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
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
(三)并购贷款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
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
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相关担保合同项
下的义务及责任可继续维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本次延期的
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2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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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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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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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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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
海盛趣数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数盟”)于近日与上海锐拓芯科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济南金浦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勤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栋、李硕、任延红及王勇钢签
署《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二期(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参与投资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二期(陆)(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
委任上海金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浦”)担任合伙企业管理人,负责合伙企
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数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
00万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41.12%。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
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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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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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9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1)。
2026年1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1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69800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099%,最高成交价为19.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1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3009527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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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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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王佶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佶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截至其提议日,王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64045593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通过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1960571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通过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
司)(即原“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541244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合计持有1085515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
2、提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估值水平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
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
形象,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6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佶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佶先生在上述提议的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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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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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种类: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
50%,即不超过人民币25.97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
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6000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25.9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10358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1
35%;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9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1155179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5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或回购方案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股东实施
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对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作出了具体授权。
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估值水平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
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
形象,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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