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61 徐家汇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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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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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2-23│ 16.00│ 10.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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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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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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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 │ 11.89│ ---│ ---│ 296.21│ 15.2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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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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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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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汇金百货虹桥店│ 4.16亿│ ---│ 4.50亿│ 100.00│ 2090.96万│ 2009-01-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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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9753.16万│ 9753.16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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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汇金百货27.5% │ 4.90亿│ ---│ 4.90亿│ 100.00│ 3284.18万│ 2011-04-01│
│的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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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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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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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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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南站汇金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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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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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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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汇金百货”)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南站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南站│
│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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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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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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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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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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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新六百商管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商城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
│ │发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新六百商管公司拟承租商发公司拥有有效所有权的位于衡山│
│ │路932号物业,并以“新六百YOUNG”作为商号进行经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
│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
│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5年3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就徐家汇商圈项目签 │
│ │署合作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中长期战略需要和徐家汇商圈建设总体导向,与商城│
│ │集团全资子公司商发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约定商发公司将其拥有有效所有权的位于衡山路│
│ │932号物业在改造完成后整体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以“新六百YOUNG”作为商号进行经营│
│ │(以下简称“本项目”);2025年6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新六百商管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 │
│ │租及经营主体。 │
│ │ 目前,该项目筹开招商率已达合作意向书中双方约定条件,新六百商管公司拟与商发公│
│ │司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标的位于衡山路932号物业,租赁面积32172.67平方米,租 │
│ │期自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若延交付日晚于2026年3月31日的,租期自交付│
│ │日开始计算至2028年12月31日),租期内应支付的租赁费用含固定租金及可变租金,其中固│
│ │定租金5850.00万元(含税,已考虑经营优惠期及租金优惠条件);若租赁期内新六百商管 │
│ │公司会计年度利润总额为正数(计提可变租金前),按利润总额的50%计提可变租金。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商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商城集团│
│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审议程序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
│ │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 │
│ │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军先生和奚妍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
│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688988 │
│ │ 4、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32号 │
│ │ 5、法定代表人:岑裕 │
│ │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 │
│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摄像及视频制│
│ │作服务;日用品批发;礼仪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
│ │服务;出版物零售;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交易标的系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32号物业(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市第09227号和│
│ │沪房地市字(2000)第000830号)。该房屋出租建筑面积总计为32172.67平方米,用途为商│
│ │业用房。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主要商务条款如下: │
│ │ 甲方: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乙方: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1、租赁标的及建筑物概况:该房屋建筑物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32号物业(房屋所│
│ │有权证编号沪房市第09227号和沪房地市字(2000)第000830号)。 │
│ │ 2、租赁期限: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若交付日晚于2026年3月31日的, │
│ │租期自交付日开始计算至2028年12月31日。 │
│ │ 3、租金、经营优惠期及支付方式: │
│ │ (1)乙方在租期内应支付的租赁费用含固定租金及可变租金。其中固定租金5850.00万│
│ │元(含税,已考虑经营优惠期及租金优惠条件);若租赁期内乙方会计年度利润总额为正数│
│ │(计提可变租金前),按利润总额的50%计提可变租金。 │
│ │ (2)经营优惠期及租金优惠 │
│ │ 甲方同意租赁期内给予乙方14个月的经营优惠期,其中,2026年给予6个月经营优惠期 │
│ │,2027年、2028年分别给予4个月经营优惠期。乙方于经营优惠期内的固定租金减半,可变 │
│ │租金不在优惠范围内。 │
│ │ (3)支付方式:固定租金每一个日历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可变租金于乙方年度审 │
│ │计报告签发之日起30天内支付。 │
│ │ 4、生效条件:自公司审议该租赁合同事项的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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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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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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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
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特制订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规划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全体股东
利益,设定公司中期及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
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和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公司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的或发生公司认
为不适宜进行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时间间隔及最低比例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通过
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股东回报率。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
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
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
超过人民币1亿元。
④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
司原则上每年应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
行中期现金分配。
3、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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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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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
亿元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
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现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
事项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
产品的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列示的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有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提供理财产品的专业理财机构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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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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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及
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6年3月26日,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建于1981年,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财政部
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
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
号25层。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13人,注册会计师共551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191人。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9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8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7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74亿元。上会提供服务的
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上会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
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1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婕,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
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月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池溦,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
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通过协商方式予以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18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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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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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随着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推进,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
求,对本项目前期已形成且与新方案不相关的投入成本进行处置,以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和财务情况。
经财务部门计算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资产处置共计1608.69万元,其中计入资产处置损失项目1525.23万元,计入费用项目83
.46万元,共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608.69万元。
一、资产处置概述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投
资项目的议案》。截止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关于同意<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社区C030202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58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本项目调整后的新方案推
进重大投资项目,梳理本项目前期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情况,与前期各合作方友好协商
,完成修改、解除、终止本项目相关的合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项
目前期已形成且与新方案不相关的投入成本进行处置,以客观、公正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资产
状况和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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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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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未来
经营发展、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股东回报计划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
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
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2023年至2025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公司20
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0.87万元,当期亏损,且公司将推进上海
六百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发生重大投资支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三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7483.73万元,符合《公司章程》及《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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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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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
)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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