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559 亚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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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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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2-23│ 40.00│ 8.31亿│
├───────────┼───────────┼───────────┼───────────┤
│增发 │ 2015-08-28│ 9.89│ 1.06亿│
├───────────┼───────────┼───────────┼───────────┤
│增发 │ 2015-09-11│ 10.15│ 2727.6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15│ 5.85│ 3782.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19│ 5.85│ 824.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16│ 5.83│ 69.96万│
├───────────┼───────────┼───────────┼───────────┤
│增发 │ 2026-06-25│ 7.14│ 6.5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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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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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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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Co.,Ltd │ 30800.00│ ---│ 21.84│ ---│ -213.7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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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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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转塔冲床技术改│ 9920.00万│ ---│ 9948.18万│ 100.28│ 1471.39万│ 2011-12-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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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精密卷板校平剪│ 5620.00万│ ---│ 5354.97万│ 95.28│ ---│ 2013-12-31│
│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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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折弯机技术改造│ 1.25亿│ ---│ 1.28亿│ 101.87│ 1954.06万│ 2013-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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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精密卷板校平剪│ 8196.00万│ ---│ 8164.37万│ 99.61│ 1216.41万│ 2012-06-30│
│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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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数控板料折弯机│ 7244.00万│ 3200.00│ 7165.86万│ 98.92│ 996.44万│ 2012-06-30│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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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7020.00万│ 514.67万│ 7005.41万│ 99.79│ ---│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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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业务合资经营│ 7250.00万│ ---│ 6575.07万│ 90.69│ ---│ 2016-12-31│
│及技术许可合作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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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朱正强等5名交 │ 2727.62万│ ---│ 2727.62万│ 100.00│ -846.33万│ 2015-08-28│
│易对象持有的无锡创│ │ │ │ │ │ │
│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 │ │ │ │ │ │
│司94.52%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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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验室 │ 7040.00万│ 391.29万│ 7037.99万│ 99.97│ ---│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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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30亿│ 0.00│ 1.30亿│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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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6000.00万│ 2619.77万│ 8619.77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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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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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46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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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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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38│标的类型 │股权 │
│ │.5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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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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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韩国SM HEAVY INDUSTRIES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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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股份”)于2025年12月30日召│
│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为│
│ │坚守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发展,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620000元,受让韩国SMHEAVYIN│
│ │DUSTRIESCO.,LTD(以下简称“SM重工”)持有的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亚威艾欧斯”)38.50%股权,并签订《股权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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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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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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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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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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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威股份”)拟向 │
│ │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发行股票,经公司第六│
│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 │议之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再次进行了调│
│ │整,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二》(以下简称│
│ │“《补充协议二》”)。 │
│ │ 2、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扬州产发集团拟认购│
│ │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
│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
│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
│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
│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
│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66,403.0│
│ │9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9,098,593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就前述变 │
│ │更事项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二》。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成为公司│
│ │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
│ │联方,因此扬州产发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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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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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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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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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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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
│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
│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
│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71,903.0│
│ │9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99,726,887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就前述变│
│ │更事项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成为公司的│
│ │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
│ │方,因此扬州产发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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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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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沣盈印月投资中心(有 1457.48万 2.62 52.36 2020-05-06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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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57.48万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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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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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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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8月10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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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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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发行股票所
致,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亚威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7.54%被动稀释至6.46%,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扬州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扬州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7号),公司向1名特定对象扬州产
发集团发行9209859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14元/股,发行规模657583954.02
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6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49765024股
增加至641863617股。本次发行中,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7.54%被动稀释至6.46%,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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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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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系各方就投资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的交
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由双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并将在
正式投资协议中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
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拟与比利时工业机械和机床
制造商HacoNV(以下简称“Haco”)开展股权和技术合作,双方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于2026
年5月29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具体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将
由双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并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确定。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coNV
法定代表人:KurtHavegeer、FranckyHavegeer、RenaatDenolf注册资本:3100000欧元
注册地址:比利时鲁瑟拉勒市奥肯斯街120号
注册日期:1968年1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公司,下设多家实体子公司,从事金属成形机床及其他专用机械产品
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业务HacoNV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前十名
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亚威和Haco双方拟就相关业务资产开展股权和技术合作,为前述合作之目的,Haco将对相
关业务资产开展一系列重组;重组完成后亚威将对重组后的业务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
估。本意向书载明双方就推进该等股权和技术合作所达成的一致条款。
1、定义
业务资产指Haco在比利时、法国、斯洛伐克及美国开展的与折弯机、剪板机、机械压力机
及液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业务的资产、权益及人员。Haco欧洲公司指一家
在比利时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比利时穆斯克龙市阿巴图瓦路53-59号。该公司持有Hac
o所有欧洲(比利时、法国、斯洛伐克)钣金、压力机业务及相关土地、物业的股权,由Haco1
00%控股。
Haco美国公司指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特拉华州威尔明顿
橙街1209号,主要办公地址为德克萨斯州休斯敦市北休斯顿罗斯林路11629号。该公司持有Hac
o美国钣金、压力机业务及土地、物业的股权,由Haco100%控股。
2、投资合作方式
股权投资合作:亚威将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分别在欧洲和美国开展投资。亚威将以收购部
分股权及增资的方式投资Haco欧洲公司;投资完成后,亚威持有欧洲公司80%的股份,Haco持
有欧洲公司20%的股份。亚威将以增资的方式投资Haco美国公司;投资完成后,亚威持有美国
公司49%的股份,Haco持有美国公司51%的股份。
技术投资合作:双方将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由Haco向亚威转让业务相关技术。技术转让的
交割将和股权投资合作的交割同步完成。
亚威可指定其关联方或与其有关联的第三方根据本意向书的条款和条件推进投资,包括但
不限于在第5条所列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免,如允许)后协商并签署最终协议,前提是(i)该
等指定Haco已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应无理由地延迟或被拒绝:(ii)该等指定不应对Haco在本意
向书或最终协议项下的权利造成不利影响;且(iii)无论投资是否由第三方实施,亚威均应对履
行其在本意向书项下的义务负责。
3、估值
亚威将聘请独立中介机构,对业务资产进行审计和估值。该等审计和估值应秉持诚信并在
合理范围内进行。Haco有权就审计及估值结果提出意见,并可聘请独立顾问向其提供协助。双
方将基于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业务资产的最终估值。
4、重组
Haco应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并应促使其关联方,根据重组方案的时间表完成业务资产的重
组。未经亚威事先书面同意,重组方案不得修改,但亚威不应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形下拖延或
拒绝该等书面同意。除重组方案另有约定外,针对业务资产而言,Haco应确保在重组过程中不
发生任何价值流失。
5、正式协议
在以下先决条件达成后,双方应签署反映本次投资的正式交易文件(“正式协议”)。
亚威签署正式协议以下列条件成就(或被亚威豁免)为前提:Haco已按照重组方案完成重
组;亚威已完成对业务资产的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且仅基于该等尽职调查所得且经充分证
明的调查结果,未发现任何可合理预期会对业务资产或本次投资(整体而言)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事项或情形;双方就业务资产的最终估值达成一致;Haco未违反其在本意向书项下的任何
义务;欧洲、美国或中国的政治或法律环境未发生可能对本次投资造成负面影响的变化。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双方将各自支付其各自产生的与本意向书所述事项相关的费用,包括
重组费用、顾问费用等。
7、排他
在下列时间(i)2026年12月31日;(ii)亚威已书面通知Haco其决定不推进本次投资之
时;或(iii)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孰早之日前,Haco不得直接或间接招揽或主动与任何第三
方就本意向书拟议的欧洲公司或美国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业务资产或股权权益的出售、投资或
转让进行讨论或谈判,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之相关的信息或文件,或就此达成任何具有
或不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安排或谅解(无论书面或口头)。
8、终止
本意向书在下列事件之中较早者发生之日自动终止,且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
(1)双方达成一致;(ii)2026年12月31日,如果双方未在该日期前签署正式协议;以
及(iii)双方签署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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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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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樊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
6年6月11日-2026年9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股份共计不超过2817800股,即不超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2%(计算占
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207000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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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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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6-030)。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期限与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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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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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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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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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2027年
)》(以下简称“《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结果,公司已满足2025年度奖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2027年)
》。
2、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2027年)
》。
二、奖励基金的提取条件
根据《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第四章奖励基金的计提”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当年奖励基金的计提须满足以下条件:
三、公司2025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提取金额
1、公司2025年奖励基金提取条件的实现情况
(1)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
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经过董事会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3)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计提奖励基金前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474,821.37元。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奖励基金的提取
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2025年奖励基金的提取金额
鉴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奖励基金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474,821.37元(
公司2025年并未发生并购、资产重组等对公司资产和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度
计提奖励基金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2020-2022年的净利润平均值增长率达
到20.39%。202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金额为3,831,61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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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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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为促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对外担保。
1、融资租赁
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
售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总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整。
2、买方信贷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
下,合作银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公司为客户提供
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
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及银行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准,在审定担保
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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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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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建先生、刘昕先生任期届满辞任,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蔡建先生、刘昕先生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后续也不会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补选殷俊明先生
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吴
劲松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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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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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
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决议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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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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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江苏亚威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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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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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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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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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5643202.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6004136.79元,加上合并报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1344479.53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520883458.2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041367.89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004136.79元,加上母公司报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
润620248243.98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34185387.98元。根据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0883458.26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公司2026年4月18日的总股本5497650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207
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5435580
2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即用现金实际派发股
利4076685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
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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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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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8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449.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
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效益年薪、福利补贴及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及效益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
效及效益年薪总额的50%。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福利津补贴按公司相关规定支付,绩效年薪和
效益年薪按年度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报董事会批准在年度报告披
露后发放。前述情形的非独立董事除股东会另有决定外,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其管理岗位薪酬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
法》执行,非独立董事岗位发放董事任职津贴6万元/年,按年度发放。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任职津贴,津贴的标准为8万元/年,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季
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
未担任非独立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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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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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概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资金理财作为公司日常资金管理的一部分
,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品种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
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经营层
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
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上述投资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投资,
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
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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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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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收到独立董事蔡建先
生、刘昕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蔡建先生、刘昕先生申请辞去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全部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建
先生、刘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蔡建先生、刘昕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蔡建先生、刘昕先生需
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蔡建先生、刘昕先生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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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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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施金霞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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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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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威股份”)拟向扬
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发行股票,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再次进行了调整,公司
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二》(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二》”)。2、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扬州产发集团拟
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66403.09万元,
发行股票数量为92098593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就前述变更事项与扬
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二》。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扬州
产发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7.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2025年4月24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543558024股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7.2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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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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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上述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
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2月9日。除延
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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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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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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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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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股份”)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为坚守
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发展,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620000元,受让韩国SMHEAVYINDUSTRI
ESCO.,LTD(以下简称“SM重工”)持有的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威艾欧斯”)38.50%股权,并签订《股权买卖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
和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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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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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
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潘恩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鉴于潘恩海先生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生效后,调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潘恩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潘恩海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潘恩海先生简历
潘恩海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
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卷板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江苏亚威赛力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恩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9836股,占公司总股本0.69%;通过
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6%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28928股。潘恩海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
联关系。潘恩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潘恩海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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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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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董事长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46)。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计划在
减持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3日-2026年1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462330股,即不超
过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4%(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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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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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威股份”)拟向扬
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对本次
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成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扬州产发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71903.09万元,
发行股票数量为99726887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就前述变更事项与扬
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扬州产发集团拟通过认购本次发行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扬州产
发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7.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2025年4月24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543558024股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7.2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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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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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
载于2024年6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4-023)。
在贷款到期后,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35000万元人民币
贷款,并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
截止2025年6月30日,上述资产的账面净值为3.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过审计总资产
的7.52%。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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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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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6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彦
森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彦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
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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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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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江苏亚威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对有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到报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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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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