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452 长高电新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7-07│ 25.88│ 6.02亿│
├───────────┼───────────┼───────────┼───────────┤
│增发 │ 2021-08-23│ 4.70│ 3.64亿│
├───────────┼───────────┼───────────┼───────────┤
│可转债 │ 2026-03-09│ 100.00│ 7.4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千里科技 │ 180.04│ ---│ ---│ 323.18│ 90.60│ 人民币│
├─────────┼─────┼─────┼─────┼─────┼──────┼──────┤
│长沙银行 │ 0.32│ ---│ ---│ 0.00│ 0.7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 2.16亿│ 415.48万│ 1.72亿│ 99.43│ 8893.57万│ 2022-12-01│
│目 │ │ │ │ │ │ │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1677.28万│ 0.00│ 1677.28万│ 100.00│ 0.00│ 2027-04-01│
│目 │ │ │ │ │ │ │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 5000.00万│ 0.00│ 3418.24万│ 100.00│ ---│ 2023-09-01│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9816.79万│ 100.00│ ---│ 2021-09-08│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 3031.24万│ 4810.53万│ 76.49│ 0.00│ 2027-04-0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30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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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
│卖方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 │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
│ │让给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电瓷”或“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 │币1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 │
│ │合并范围内,股权交割后,华网电力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
│ │系。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长高电新科│长沙金洲新│ 4204.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技股份公司│城开发建设│ │ │ │ │ │ │ │
│ │投资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电│ 4060.02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气有限公司│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森│ 2528.1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源电力设备│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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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成│ 2109.87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套电器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高│ 1305.2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公司│压开关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高电新科│湖南长高弘│ 5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技股份公司│瑞电气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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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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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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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
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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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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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按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38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840.9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9000万元和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8.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相关股东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
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股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票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
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
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上述用途的
,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照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6.41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548.45万股(含)至840.95万股(含),占截止2026年5月1
8日公司总股本620332085股的比例为0.88%至1.3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6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由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3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6.4
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0.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6%,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
2、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
限为人民币16.4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48.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为0.8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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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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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布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成交公告》《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湖南长高
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组合
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四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在上述招标项目中,四个子公司合计
中标34627.27万元。
一、中标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个子公司上述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34627.2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
入的20.80%。签署正式合同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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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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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
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萍
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电瓷”或“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股权交割后,华网电力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本次交易对方萍乡电瓷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
冻结等法律障碍。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晏跃清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
5、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路行工业园3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竹
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股东结构:晏跃清持股82.7%,王爱云持股17.3%
8、萍乡电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信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萍乡电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10、财务状况:2025年12月31日,萍乡电瓷总资产为9874万元,净资产为8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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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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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孝武先生《关于提请董事会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择机减持参
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详
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经核查,马孝武先生现直接
持有本公司13.59%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
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会
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议案外,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202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
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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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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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情况,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
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
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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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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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子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
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票据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工程质量担保)时提
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21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
保的额度。对于70%以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含70%)的子公司,可以提供全额担保,但少数股
东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对70%以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限以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
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
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下一个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
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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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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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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