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98 垒知集团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4-26│ 28.00│ 8.0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23│ 9.48│ 3210.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27│ 4.76│ 326.30万│
├───────────┼───────────┼───────────┼───────────┤
│增发 │ 2020-12-01│ 5.73│ 9147.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07│ 5.81│ 6155.70万│
├───────────┼───────────┼───────────┼───────────┤
│可转债 │ 2022-04-21│ 100.00│ 3.9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行云科技 │ 28573.98│ ---│ ---│ 7085.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 1.02亿│ ---│ 5778.38万│ 56.84│ -288.77万│ 2022-12-31│
│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 8615.00万│ 3208.58万│ 6086.36万│ 70.65│ -173.86万│ 2024-07-31│
│工程 │ │ │ │ │ │ │
├─────────┼──────┼─────┼─────┼─────┼─────┼──────┤
│年产12.9万吨高效混│ 4046.00万│ ---│ 4050.82万│ 100.12│ 277.10万│ 2021-12-31│
│凝土添加剂和6万吨 │ │ │ │ │ │ │
│泵送剂技改项目 │ │ │ │ │ │ │
├─────────┼──────┼─────┼─────┼─────┼─────┼──────┤
│重庆建研科之杰建材│ 5934.00万│ ---│ 3951.51万│ 66.59│ 30.79万│ 2022-08-31│
│有限公司外加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外加剂业务流动│ 1.09亿│ ---│ 1.03亿│ 94.69│ ---│ ---│
│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福建隆顺祥投资有限公司 3400.00万 4.91 96.51 2019-10-22
蔡永太 3275.00万 4.69 28.14 2026-03-05
─────────────────────────────────────────────────
合计 6675.00万 9.6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05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78 │质押占总股本(%) │4.30 │
├────────┼──────────────┴────────┴──────────────┤
│股东名称 │蔡永太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07 │质押截止日 │2027-03-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
│ │函告,蔡永太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0 │质押股数(万股) │27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6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
│股东名称 │蔡永太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7 │质押截止日 │2026-09-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7日蔡永太质押了275.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08 │质押股数(万股) │339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14 │质押占总股本(%) │4.86 │
├────────┼──────────────┴────────┴──────────────┤
│股东名称 │蔡永太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07 │质押截止日 │2026-03-0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3 │解押股数(万股) │3392.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07日蔡永太质押了3392.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3日蔡永太解除质押39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24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73 │质押占总股本(%) │0.79 │
├────────┼──────────────┴────────┴──────────────┤
│股东名称 │蔡永太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1 │质押截止日 │2025-10-20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0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1日蔡永太质押了55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
│ │的通知,蔡永太先生对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本公司股票5500000 │
│ │股进行了解押,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
│ │记手续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垒知控股集│各控股子公│ 2.76亿│人民币 │2025-06-26│2026-06-26│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各控股子公│ 2.47亿│人民币 │2025-05-29│2027-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上海垒知企│ 2.29亿│人民币 │2023-03-27│2038-03-26│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业管理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各控股子公│ 1.00亿│人民币 │2025-09-13│2026-09-12│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各控股子公│ 7678.61万│人民币 │2025-05-30│2026-05-27│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484.84万│人民币 │2024-12-24│2027-12-23│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福建│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407.85万│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广│ │ │ │ │保证 │ │ │
│公司 │东)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400.00万│人民币 │2025-09-08│2026-09-07│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376.83万│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贵│ │ │ │ │保证 │ │ │
│公司 │州)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269.81万│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河南│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106.44万│人民币 │2025-09-13│2026-09-12│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重庆建研科│ 96.46万│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之杰新材料│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82.56万│人民币 │2024-11-13│2027-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陕西科之杰│ 33.28万│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浙江│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5-09-08│2026-09-07│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福建│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建研购│ ---│人民币 │2024-09-05│2026-09-04│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天润锦│ ---│人民币 │2024-09-05│2026-09-04│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龙建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9-05│2026-09-04│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福建│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9-05│2026-09-04│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天润锦│ ---│人民币 │2025-09-08│2026-09-07│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龙建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建研购│ ---│人民币 │2025-09-08│2026-09-07│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海│ │ │ │ │保证 │ │ │
│公司 │南)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云│ │ │ │ │保证 │ │ │
│公司 │南)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重庆建研科│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之杰新材料│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陕西科之杰│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天润锦│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龙建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建研购│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浙江│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河南│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福建│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贵│ │ │ │ │保证 │ │ │
│公司 │州)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4-03-28│2027-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广│ │ │ │ │保证 │ │ │
│公司 │东)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5-08-27│2026-06-24│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厦门天润锦│ ---│人民币 │2025-09-13│2026-09-12│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龙建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新材│ ---│人民币 │2025-09-13│2026-09-12│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福建│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垒知控股集│科之杰化工│ ---│人民币 │2024-05-21│2027-05-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金华)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8│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9759700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1.40%。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8
038806股变更为688279106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6年7月6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用于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
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
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19日及2024年3月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4)。2、回购方案实施及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
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6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1%,最高成交价为4.54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3.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838619.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按照上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约定,回购完成后依
法注销回购股份合计119285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剩余回购股份
数量为9759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1)。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基于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
高长期投资价值,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759700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
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通知债权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公司已于2026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975970
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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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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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发行的“垒知转债
”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前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垒知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
“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
和评估,于2026年6月26日出具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垒知转债”(3.96亿
元)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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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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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7062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2、回售价格:100.28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30张
5、回售金额:3008.55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6月23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6月24日
8、投资者回售到账日:2026年6月25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及《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2026
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垒知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7),并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各披露了一次提示性
公告,提示“垒知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垒知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8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6月1
2日至2026年6月18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垒知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6年6月18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垒知转债”(债券代码:127062)本次回售有
效申报数量为30张,回售金额为3008.55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
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6月25日。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垒知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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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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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代码:127062
2、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3、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年6月4日
4、回售价格:100.28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5、回售申报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6月23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6月24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6月25日
9、回售申报期间“垒知转债”将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垒知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85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垒
知转债”。截至目前,“垒知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
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6月4日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垒知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垒知转债”处于最
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垒知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就
回售相关事项向全体“垒知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
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
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原因
根据《募集说明书》,截至2026年6月4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70%(即5.31元/股),公司需发布一次回售公告,届时仍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垒知转债”的交易对方有权行使回售权,将满足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
金额回售给公司。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垒知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2.00%,计算天数为5
2天(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6月11日),利息为100×2.00%×52/365≈0.285元/张,即回
售价格为100.28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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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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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刊载于2025年4月2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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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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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情况
1、公司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各级下属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公司名称及金额、期限等内
容以实际申请为准,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公
司转授权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同时,
经该银行同意,子公司可共同使用上述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9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
额度。同时,经该银行同意,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
带清偿责任。
4、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集团
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
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5、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
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6、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
度。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
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7、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2026年度集
团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
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担保。
8、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
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9、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
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担保。
10、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集团综合授
信额度,属信用授信。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
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担保。
上述1-10项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具体以各家商业银行同意的为准。
公司拟同意上述1-10项额度共计545,000万元的授信申请,并由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使用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及/或以公司名下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押担保等各银行所认可的方式。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
本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
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审议的融资及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及担保,公司
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
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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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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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
资额度的议案》,基于上述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
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
股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戴兴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
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
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其
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
爆破);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五金产
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
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
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办公服务;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合
同能源管理;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6)股东构成
: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17.10万元
,负债总额为3628.42万元,净资产为888.6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458.66万元,营业利
润为-452.77万元,净利润为-331.4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确认]。
2、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纬三路西段218号;
(3)法定代表人:彭晓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0
94.88万元,负债总额为9438.93万元,净资产为3655.9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3957.51
万元,营业利润为-86.70万元,净利润为-85.5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3、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4.69公里处北侧;
(3)法定代表人:林晓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400万元;
(5)经营范围:承担建筑材料、建设设备、建筑电器、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和门窗、建
筑环境、建筑机械、建筑智能化、以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路桥工程、港口工程的质量检测
和鉴定,承担检测的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保护
监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测绘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认证服
务,水文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
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02.94万
元,负债总额为435.65万元,净资产为-32.7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37万元,营业利润
为-158.58万元,净利润为-155.3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
二、担保情况
公司拟同意为上述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100000万元的授
信额度担保,包括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及/或以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押担保等各银行所认可的方式。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
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办
理有关手续。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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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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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
资额度的议案》,基于上述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内垵中路169号;
(3)法定代表人:尹峻;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建筑科学研究;建筑技术开发与咨询;建筑工
程技术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与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6)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0856.
42万元,负债总额为44298.32万元,净资产为126558.1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6467.33
万元,营业利润为42872.63万元,净利润为43057.0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汀江路3号;
(3)法定代表人:潘志峰;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混凝土(砂浆、水泥)添加剂、改性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矿产品
、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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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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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和完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合理、有效的回报股东,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性及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规
定以及《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综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
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
求、现金流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
的资金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确保利润分配的合理性及连续性。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在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
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
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在中期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在公司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即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利润为正值),并能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但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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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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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1)。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9759700股,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97597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6年4月28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
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
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11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3、联系人:万樱红
4、联系电话:0592-2273752
5、传真号码:0592-22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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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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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
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759700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
相关手续。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97597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相应减少9759700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
本及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
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6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0391%,最高成交价为4.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838619.98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符合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施
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回购股份合计119285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759700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了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提升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9759700股股份用途由原
计划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部分回
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97597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975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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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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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用
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该所已为公司提供七年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
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
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续聘该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年报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垒知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怡,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柏凯丽,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斌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具体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怡、柏凯丽,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与上期年报审计费用相同。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与上期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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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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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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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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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129,212.2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12,080,970
.1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12
,080,970.1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208,097.01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
配利润86,368,365.30元,扣除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共计55,061,095.68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402,180,142.73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规定,在兼顾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制度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质
押等相关权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9,759,700股,
该部分股份将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中剔除。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如
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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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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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使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按《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每人7万元/年(税
前),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
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管理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职责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薪酬水平。
2、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的发放按照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
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与岗位持续晋升直接挂钩;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的确定主要为保证公司资产长期稳定增长,强调与公司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3、长期绩效收入
(1)长期激励收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鼓励高级管理人员
不断创新,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2)长期激励收入是以离任审计结果为基础对任期年限三年以上(含三年)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而确定的。
(3)长期激励收入的实施对象是在任期限三年以上(含三年)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不
足三年的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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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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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
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次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
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
类业务。
2、决议有效期
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公司董事会
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
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定期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
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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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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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的项目合伙人
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印强先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丽红女士、第三签字注册会计
师为贾伟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姚斌星先生。鉴于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红女士和第三
签字注册会计师贾伟先生工作调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钟心怡女士接替陈丽红女士作为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柏凯丽女士接替贾伟先生作为第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会计师为黄印强
先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钟心怡女士、第三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柏凯丽女士、项目质量复核
人为姚斌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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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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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函
告,蔡永太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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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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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基本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的
通知,蔡永太先生对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本公司股票5500000股进行了
解押,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蔡永太
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163870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67%,本次解除质押后,处于质押状态
的股份累计数为33920000股。
二、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蔡永太先生于2025年9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75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用于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业务,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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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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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2
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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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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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3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民全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
月19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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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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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25日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一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人选进行推荐和
选举。会议由工会主席桂苗苗女士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本次大会一致同意选举黄
小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黄小文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
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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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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