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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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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370 亚太药业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3-03│ 16.00│ 4.42亿│ ├───────────┼───────────┼───────────┼───────────┤ │增发 │ 2016-08-30│ 20.61│ 12.97亿│ ├───────────┼───────────┼───────────┼───────────┤ │可转债 │ 2019-04-01│ 100.00│ 9.5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376.52│ ---│ ---│ 4328.7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 3.00亿│ 39.00万│ 1.86亿│ 61.90│-2055.15万│ ---│ │剂一期、二期项目 │ │ │ │ │ │ │ ├─────────┼──────┼─────┼─────┼─────┼─────┼──────┤ │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 6.37亿│ 0.00│ 0.00│ 0.00│ ---│ ---│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 │ │ │ │ │ │ │或到期赎回;可转债│ │ │ │ │ │ │ │摘牌后,剩余的募集│ │ │ │ │ │ │ │资金(含利息)全部│ │ │ │ │ │ │ │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 │ │ │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5.99亿│ 129.83万│ 1.29亿│ 21.54│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352.62万│ 21.22万│ 105.63万│ 1.97│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14 │转让比例(%) │14.61 │ ├──────┼────────────────┼──────┼────────────────┤ │交易金额(元)│9.00亿 │转让价格(元)│8.26 │ ├──────┼────────────────┼──────┼────────────────┤ │转让股数(股)│1.09亿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6 │交易金额(元)│1.7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负│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债48,728,877.89元 │ │ │ ├──────┼────────────────┴──────┴────────────────┤ │买方 │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5年3月31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太药业”或“转让 │ │ │方”)与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清大”或“受让方”)签署了《│ │ │关于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兴亚药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中清大。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 │ │,兴亚药业应付公司借款为人民币48,728,877.89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采用承债 │ │ │式收购的方式,即受让方本次在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受让及承接标的公司应向转让│ │ │方偿还的负债48,728,877.89元,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偿还前述负债,即就本次交易,受 │ │ │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款126,271,122.11元,并偿还标的公司对亚│ │ │太药业的债务48,728,877.89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7,500万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转让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 │ │ │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采用承债式收购的方式,即受让方本次在受让标的股权的同│ │ │时受让及承接标的公司应向转让方偿还的负债48,728,877.89元,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偿 │ │ │还前述负债,即就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款126,271,│ │ │122.11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并偿还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48,728,877.89元 │ │ │,即受让方应合计向转让方支付17,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万元,以下简称“交│ │ │易价款”)。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7,500万元,兴亚药│ │ │业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兴亚药业的股权│ │ │,兴亚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14 │ ├──────┼────────────────────────────────────────┤ │关联方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新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现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 │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浙江│ │ │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签署《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 │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8,945,566股股 │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转让给星浩控股、星宸投资。其中星浩控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 │ │的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分别受让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持有的公司28,894,686股│ │ │股份、19,525,566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浩控股成为公司│ │ │新控股股东,星宸投资为星浩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并将其持有的公司48,420,252股股份的全│ │ │部表决权委托给星浩控股。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星浩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公司拟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星浩控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 │ │6,986,301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 │ │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 │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 │票预案》。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浩控股合计控制公司14.61%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星浩控股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表示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 │实施。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8810.00万 16.42 84.63 2021-01-09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 3450.00万 6.43 84.85 2019-12-21 司 陈尧根 2500.00万 4.66 --- 2018-05-09 吕旭幸 1000.00万 3.73 --- 2017-04-06 沈依伊 900.00万 3.36 --- 2016-12-29 陈佳琪 500.00万 0.93 50.00 2019-11-09 陈奕琪 500.00万 0.93 50.00 2019-11-09 ───────────────────────────────────────────────── 合计 1.77亿 36.4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575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320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130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亚太药│绍兴雅泰药│ 750.00万│人民币 │2018-05-18│2022-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于近日参加了国家组织 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开展的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 作,公司产品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 2025-10-14│增发发行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重大提示事项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协议签订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一)认购标的 认购标的为发行人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二)认购方式 星浩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三)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发行价格为5.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四)认购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36986301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 票数量为准。 (五)认购金额及支付方式 星浩控股认购全部拟发行的股份的总金额根据实际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价格确定(计算公 式为:最终确定的认购股数×认购价格)。如本次发行价格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因监管要求变 化或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款将作相应调整。 星浩控股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 所载时间、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等内容,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所 通知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限售期 星浩控股就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作出承诺如下: 1、星浩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星浩控股通过本次发行而认购的亚太药业股票因亚太药业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星浩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进行调整 的,星浩控股同意按前述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作出相应调整。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包括溶瘤病毒药物研发平台、长效和复杂制 剂研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双矛I型、Ⅲ型FIC抗肿瘤生物药、多发性骨髓瘤药物、利培酮微球 、LRHR长效制剂、帕金森长效制剂、双重机制神经疼痛药等产品管线。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 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 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 2025-10-14│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 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 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认真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政策。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应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2025-10-14│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宁波富邦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贵投资”)于2025年10月13日与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 浩控股”)及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股份,共计10894556 6股。若本次交易最终得以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股,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将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的完成情况将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若过程中出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则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023年修 订)》的规定。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作出承诺的 情形。 4、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及一致行动人 星宸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4.61% 股份,共计108945566股。转让价格为8.26元/股,合计总金额为90000.00万元。其中:星浩控 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60525314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 的上市公司28894686股股份、19525566股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将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 ──────┬────────────────────────────────── 2025-10-14│其他事项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 2025-10-14│重要合同 ──────┴──────────────────────────────────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方式向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星浩控股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 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及取得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13日,公司现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与星浩控股、浙江星宸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签署《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8945566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14.61%)转让给星浩控股、星宸投资。其中星浩控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605253 14股股份,星宸投资分别受让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持有的公司28894686股股份、19525566股股 份(“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浩控股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星宸投资为 星浩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并将其持有的公司48420252股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星浩控股。本 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星浩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拟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星浩控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6986 301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详细方案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浩控股合计控制公司14.61%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星浩控股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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