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28 新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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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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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12-18│ 19.38│ 13.8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7│ 3.02│ 2491.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03│ 2.40│ 4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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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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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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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65000.00│ ---│ ---│ 72709.50│ 4331.3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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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00│ ---│ ---│ 2269.3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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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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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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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 4010.00万│ ---│ 1.33亿│ 75.75│ -539.15万│ 2011-12-31│
│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 │ │ │ │ │ │
│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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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厂房资产 │ 6100.00万│ ---│ 6100.00万│ 100.00│ ---│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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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子公司25%股权 │ 2577.22万│ ---│ 2577.22万│ 100.00│ -229.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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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 1.10亿│ ---│ 1.72亿│ 86.04│ -279.59万│ 2011-12-31│
│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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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 5.44亿│ ---│ 5.33亿│ 87.52│ 8272.95万│ 2012-06-30│
│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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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33亿│ ---│ 2.3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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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长沙子公司 │ 8000.00万│ ---│ 8069.46万│ 100.00│ 428.65万│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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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6亿│ 1.16亿│ 2.6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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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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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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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新朋景硕 │ 2.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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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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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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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佳颖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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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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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定
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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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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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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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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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金额不高
于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
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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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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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
为审核通过的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会涉及到外币结算,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
。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实
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
,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交易方式: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依其判
断批准并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通知、指令和指示(包括签署相关指示文件以任命
、授权具体交易人员)。
二、审议程序
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
超过3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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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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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审室负责人诸晓燕
女士不再担任内审负责人的职位。
为切实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
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董艳茹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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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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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
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确保公司
有序经营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议案已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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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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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
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
(3)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4)外部监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
(5)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
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薪酬发放
(1)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
效工资组成,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辞退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4)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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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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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下简称“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153924632.0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16953511.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
01元,扣减已分配的利润12039612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1695351.2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589300270.8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33783400.42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16元(含
税),共送现金股利8952532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共分配现金红利20066020.0
0元。综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全年合计分配
现金股利总额109591340.00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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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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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购买
低风险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对象是金融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协会等相关机构备案或认证的理财产品,
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
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
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自有资金,
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投资管理部与
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
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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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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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金属
”)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3260,发证日期:2024年12月26日,证书有
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新朋金属原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
家相关规定,新朋金属将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
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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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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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金属”)提
交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请示,公司总裁办公会予以审核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的反映资产的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末
对资产进行清查,并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具有减值迹象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以确定相关资产的减值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所
涉及的部分资产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050264号),新朋联众下
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联”)拥有的焊接生产线及其
配套设备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95.92万元。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
景耀科技有限公司拟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
报字【2024】第050269号),新朋金属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景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朋景耀”)拥有的生产流水线及其配套设备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88.26万元。
上述资产主要系客户受市场竞争影响而对产品规划的调整所带来的变动,符合市场经济规
律,合计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84.18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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