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89 宇顺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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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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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08-24│ 15.88│ 2.67亿│
├───────────┼───────────┼───────────┼───────────┤
│增发 │ 2013-03-28│ 10.38│ 3.96亿│
├───────────┼───────────┼───────────┼───────────┤
│增发 │ 2013-12-23│ 20.54│ 9.86亿│
├───────────┼───────────┼───────────┼───────────┤
│增发 │ 2014-10-24│ 19.08│ 4.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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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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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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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恩云数据中心 │ 335000.00│ ---│ 100.00│ ---│ 2779.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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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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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尺寸TFT-LCD模 │ 2.31亿│ 0.00│ 1.90亿│ 100.00│ -513.45万│ 2011-09-30│
│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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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733.75万│ 0.00│ 9733.7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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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 1709.65万│ 0.00│ 1709.65万│ 100.00│ ---│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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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911.25万│ 0.00│ 9911.2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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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 1853.00万│ 0.00│ 1558.82万│ 84.12│ ---│ 2014-08-31│
│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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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结余金额补│ ---│ 0.00│ 4481.16万│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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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 1.97亿│ ---│ ---│ ---│ ---│ ---│
│屏项目(赤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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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 1.00亿│ 93.12万│ 1.87亿│ 93.57│ -771.99万│ 2015-12-31│
│屏项目(长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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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 9911.25万│ ---│ ---│ ---│ ---│ ---│
│产线项目(赤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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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18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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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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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4 │交易金额(元)│33.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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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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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 │
│ │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 │ │
│ │司10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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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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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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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
│ │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格:335000.00 │
│ │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股份已交割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12-11 │交易金额(元)│3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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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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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北爱怀数据技术有限公司6%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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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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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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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践行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2025年11月17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签署了│
│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300万元购买上海奉望持有的河 │
│ │北爱怀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怀数据")6%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30│
│ │0万元,上海奉望已完成实缴。 │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向出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0万元, │
│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 │号:2025-108)。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爱怀数据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签发了股东出资│
│ │证明书及股东名册,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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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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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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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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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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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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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 │
│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发行不超过84│
│ │,076,119股(含本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 │
│ │海奉望以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海奉望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与│
│ │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
│ │象发行股票。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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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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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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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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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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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上市公司”)以支付│
│ │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Sight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Venture│
│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 │
│ │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
│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公司已按│
│ │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交易文件向交易对方支付了221,000万元的交易价款,尚有人 │
│ │民币114,000万元的交易价款未支付。 │
│ │ 2026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公 │
│ │司控股股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 │议之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协议》,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协议生效后15日内,公司将人民币15,000万元交易对价一次性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
│ │户,其余交易对价合计人民币99,000万元的付款义务转移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上海奉望不可撤销的以无偿方式自愿承接上述交易对价的│
│ │付款义务,公司无需向上海奉望支付任何对价。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84,048,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系公司控股股东。│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剩余交易对价付款义务无偿转移│
│ │给上海奉望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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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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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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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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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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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为满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
│ │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2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 │
│ │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借款利率为借款到账之日中国│
│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 │
│ │本付息。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
│ │ 现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本次额度增加后,公│
│ │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从人民币25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万元,借款期限、利率等其他│
│ │条款不变,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84,048,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系公司控股股东。│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 │ 上海奉望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奉│
│ │望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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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
│关联方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为践行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2025年11月17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
│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300万元购买上海奉望 │
│ │持有的河北爱怀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怀数据”)6%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
│ │出资额为300万元,上海奉望已完成实缴。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 │
│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1月17日│
│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 │案,其中,关联董事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
│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 │
│ │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 │ 上海奉望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奉│
│ │望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
├──────┼────────────────────────────────────────┤
│关联方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为满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
│ │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1700│
│ │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借款│
│ │利率为借款到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 │
│ │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该事项│
│ │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现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本次额度增加后,公│
│ │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从人民币170000万元增加至250000万元,借款期限、利率等其他条│
│ │款不变,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84048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系公司控股股东。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2025年9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同│
│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嵇敏先生、│
│ │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对本议案回避表│
│ │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500978120 │
│ │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301号2幢533室成立时间:2010年2月5日 │
│ │ 经营期限:2010年2月5日至2040年2月4日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
│ │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 │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厨房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
│ │建筑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管道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草苗木、日用百货│
│ │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张建云女士持股50%、钟新娣女士持股50%。张建云女士担任上海奉望法定代│
│ │表人和执行董事,负责上海奉望的实际经营,钟新娣女士不参与上海奉望日常经营管理。张│
│ │建云女士与钟新娣女士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在上海奉望股东会会议中按照│
│ │张建云女士的意向进行表决。 │
│ │ 实际控制人:张建云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奉望的资产总额为35939.32万元,净资产为-148.29万元,2│
│ │024年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8.4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奉望的资产总额 │
│ │为33438.83万元,净资产为-157.7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43万│
│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
│ │ 3、上海奉望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 │
│ │海奉望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上海奉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1、借款额度:人民币250000万元 │
│ │ 2、借款利率:借款到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 │
│ │ 3、借款期限:36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 │
│ │ 4、增信/担保措施:无。 │
│ │ 5、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具 │
│ │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 │期贷款利率标准,以上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林萌 1380.40万 7.39 --- 2016-12-24
魏连速 524.11万 2.81 --- 2016-07-26
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 615.10万 2.19 100.00 2023-11-03
限公司
李梅兰 295.80万 1.58 --- 2016-12-24
李洁 191.97万 1.03 --- 2016-12-24
林车 164.33万 0.88 --- 2016-12-24
─────────────────────────────────────────────────
合计 3171.71万 15.8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 │ 2600.00万│人民币 │2024-07-12│2025-07-11│抵押 │是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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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9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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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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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恩云(
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于2026年7月18日与客户签署了《
算力基础计算服务器租赁协议》,中恩云信息向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器的到货及交付及租赁、售
后服务,含税总金额为73140万元,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6.2.2条第二款
“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73140万元,合同期限为60个月,履行期限较长,收入将分期确认,
对公司各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协议可能无法如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
履行导致收入确认不及预期的风险,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客户相关信息、合同部分信息属于
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且本次签订合同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
披露豁免程序,对本次客户相关信息及合同的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本次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客户资信良好,
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客户B
乙方: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乙方将按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完成算力服务器的到货及交付及租赁、售后服务,服务内
容、周期、价格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到货要求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到货周期内,向甲方交付全部算力基础计算服务器(算力量需不低
于11EFLOPS,计算标准:FP4稠密),设备质量、运输、安装调试需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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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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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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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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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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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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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确职责划分,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并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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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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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发行不超过84,0
76,119股(含本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海奉
望以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海奉望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与公
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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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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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包
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融资或开展其他业
务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等)、抵/质押担保、多
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并按照实际经营需
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含授权期限内
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配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
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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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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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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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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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
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12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0000000股(该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4、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中恩云项目2026
年度预测净利润持平、增长10%、减少10%。中恩云项目2026年度预测净利润取自《深圳市宇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市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君瑞评报字(2025)第090号),为29966.84万元。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80253733股为基础,仅考
虑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利
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如有)。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
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上述假设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示意性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和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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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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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深圳市宇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
(含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公司将不再就单
笔融资租赁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2026年7月13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
且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物、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
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含售后
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
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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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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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宇顺电子”)自上市以
来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6月2日向上市公司出具《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62号),指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2月28日未依约完成搬迁工作的情况下,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
告、提示剩余搬迁补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2.5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希望上市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2025年1月,公司因对2024年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财务核算不审慎、对主要责任人判断
不准确、部分成本、费用科目划分不准确,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
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2025〕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
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
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管措施中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管措施中相关问题的整
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6月20日向上市公司出具《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628号),指出宇顺电子未能在2
024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业绩预告,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
、第2.1.1条第一款、第5.1.3条第一款、第5.1.9条第二款、第9.3.3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因此作出对宇顺电子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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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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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年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一)公司应积极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建立持续、稳定和积极
的分红政策。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
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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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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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张建云女士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公
司股票的情形;
2、本企业/本人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3、本企业/本人自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的
股票;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
,本企业/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
、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5、如本企业/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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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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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7月29日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周三)15:00开始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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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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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上市公司”)以支付现
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Sight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VentureLimi
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
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公司已按与
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交易文件向交易对方支付了221,000万元的交易价款,尚有人民币1
14,000万元的交易价款未支付。
2026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公司
控股股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协议》,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
生效后15日内,公司将人民币15,000万元交易对价一次性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其余
交易对价合计人民币99,000万元的付款义务转移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奉望”),上海奉望不可撤销的以无偿方式自愿承接上述交易对价的付款义务,公
司无需向上海奉望支付任何对价。
2、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84,048,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系公司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剩余交易对价付款义务无偿转移给上
海奉望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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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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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7月17日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周五)15:00开始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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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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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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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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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6月30日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2026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周二)15:00开始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上,关联股东将对提案4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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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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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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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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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
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宇顺”
,证券代码仍为“00228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29.54万元、-1,458.83万元、-1,5
78.03万元,营业收入为32,742.69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2,460.83万元,报告期末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06.77万元。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
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
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宇顺”,证券代码仍为“002289”,股票日涨
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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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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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
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
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
12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2026年1
月1日起实施。2025年度,公司按照2023年12月22日生效并实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2026年度,公司将按照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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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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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为23
6875.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7.0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包含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中恩云IDC项目公司”),因此相关财务指标占比较高,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贷款
期限不超过10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
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和利率等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
议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93)。
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技”)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
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恩云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担保形
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等)、抵/质押担保、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银行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
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BAEW5X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窦路18号院6号楼1至3层101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注册资本:60054.0239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产品
;企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物业管理。(该公司2019年12月13日
前为内资企业,于2019年12月13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中恩云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中恩云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信用等级良好,非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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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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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于20
26年5月8日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周五)15:00开始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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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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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苏州元禾厚望长
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芯贰号基金”)7.80%份额,长芯贰号
基金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对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SemiconductorCorporation,以下
简称“盛合晶微”)完成了股权投资。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2022年3月16日披露的《关
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关于出资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基金投资公司的上市情况
盛合晶微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盛合晶微,股票代
码:688820,发行价格为19.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盛合晶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
//www.sse.com.cn)公告的《盛合晶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占长芯贰号基金7.80%份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芯贰号基金持有盛合晶微42400000
股(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为2.2762%,公司间接持有盛合晶微约330.72万股(本次发行后
),持股比例约0.1775%。长芯贰号基金持有盛合晶微股份限售期为自盛合晶微上市后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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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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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206人,代表股份108,921,3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03人,
代表股份12,162,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96,758,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52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02人,代表股
份12,162,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9%。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86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
对1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40,90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03,2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9%;反对1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40,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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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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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
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Sight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VentureLimited)、上海
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恩云科技”)、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惠碧源”)、中恩云(北京
)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资产交割及过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恩云科技100%的股权、申惠碧源100%的股权、中恩云信息100%的
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股份已交割完成。
2、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买方已根据交易协议向卖方支付了以下交易价款,具体如下: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按相关约定配合办理了将监管账户内相当于交易对价总额的51%的
暂存价款(170850万元)向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进行解付的手续。2025年12月1日,交易对
方已收到上市公司从监管账户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额51%的交易对价款。
2026年3月4日,公司按约定向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了等额于人民币30150万元的交
易价款。至此,公司已累计将60%(201000万元)扣除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的60%股权转让所
涉及的所得税款后的交易价款解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
2026年3月4日,公司向监管账户支付了等额于人民币20000万元款项。
截至2026年4月2日,公司按协议约定,向监管账户支付相应暂存交易价款使得监管账户内
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尚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管账户付至总交易对价额的95%,即
尚需支付人民币97250万元;在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将交易价款余额(总交
易对价的5%,即人民币16750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尚需根据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3、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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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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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6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3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142人,代表股份10086190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9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39人,代
表股份4103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96758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52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9人,代表股
份4103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2%。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0675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8
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弃权10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1741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0%;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6%;弃权10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8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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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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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截至目前,公司与正一会计师
事务所尚未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展开。近日,公司获悉,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正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连续两年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预估2025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可能超过15
%,因此可能影响其独立性。鉴于此,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于《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深圳宣达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1年4月28日,于2022年3月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8号方大广场3.4号研发楼4号
楼1409
(5)首席合伙人:李文强
(6)2025年年末合伙人数量: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10.34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为228.41万元,202
4年证券业务收入为102.35万元。
(8)自2022年通过证券资质备案以来,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审计新三板
公司25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有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
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截至2024年末,已累计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149.1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文强,男,2012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
,期间参与了多家国企审计、新三板、上市公司等审计项目,2021年12月开始在宣达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14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范煜,女,2016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从
业期间先后参与或审核多家公司财报审计、新三板公司财报审计等专业服务,2021年11月开始
在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1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芸,女,201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
券业务,从业期间先后参与或审核多家公司财报审计、新三板公司财报审计等专业服务。2021
年6月开始在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按照2024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20万
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
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
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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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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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4月8日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周三)15:00开始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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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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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为176842.7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
14.47%,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包含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中恩云IDC项目公司”),因此相关财务指标占比较高,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以加速后续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总额为162227.78万元,详见公司于202
6年1月27日、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020)。
经与招银金租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该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如下:
1、公司以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技”)、北京申惠碧
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惠碧源”)、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100%股权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
可根据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股权过户情况分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2、申惠碧源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3、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招银金租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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