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27 *ST特迅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8-04-22│ 14.37│ 3.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11-20│ 10.29│ 802.62万│
├───────────┼───────────┼───────────┼───────────┤
│增发 │ 2021-11-19│ 13.22│ 3.5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 ---│ ---│ 90.00│ ---│ ---│ 人民币│
│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 2.47亿│ 0.00│ 1.94亿│ 100.00│ ---│ ---│
│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 │ │ │ │ │ │
│示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6亿│ 0.00│ 1.06亿│ 100.12│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6326.70万│ 6326.70万│ 101.5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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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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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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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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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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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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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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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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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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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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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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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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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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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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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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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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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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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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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前海奥│ 3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未知 │
│电力设备股│特迅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奥特迅│深圳前海奥│ 1915.55万│人民币 │--- │--- │--- │否 │未知 │
│电力设备股│特迅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未知 │
│电力设备股│迅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未知 │
│电力设备股│迅软件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未知 │
│电力设备股│迅软件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奥特迅│深圳前海奥│ 1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未知 │
│电力设备股│特迅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奥特迅│深圳前海奥│ 1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未知 │
│电力设备股│特迅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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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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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
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5-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十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1│对外担保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
务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
际批复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
用证、保函等。
公司拟以名下部分土地、房屋等进行抵押,具体抵押担保资产金额以双方认可为准,贷款
利率为市场化利率。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利率等相关事项以公司
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是合理且必要的。该事项风
险可控,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日
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资产抵押担保为公司正常金融机构授信和融资所需,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304042.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94363
6.57元;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8089009.8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
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自2025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
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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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
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及冲回相应的减值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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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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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
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
,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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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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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总工
程师李志刚先生的辞职申请。李志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总工程师职务(
原定副总裁任期结束之日为2026年12月21日),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李志刚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李志
刚先生离职后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锁定管理其所持股票,并继续遵守其做出的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接替李志刚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并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李志
刚先生离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与李志刚先生签署
的相关保密协议,其在离职后仍对其接触、知悉的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公司通过长期
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具备与公司发展
需求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储备、培养和引进机制。本次总工程师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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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十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20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323153
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3947%。其中:
(1)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1071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892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99人,代表股份124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02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2-05│银行借贷
──────┴──────────────────────────────────
一、情况概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
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名下部分土地、房屋等资产进
行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
理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
二、质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人民
币3000万的贷款额度,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名下专利权:一种直流守护
电源系统及其蓄电池回路状态识别方法(专利号:ZL202111215972.9)、充电桩控制方法、控
制装置及充电桩系统(专利号:ZL202411898563.7)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
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
义务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以抵押/质押的相关自有资产在最高额融资额度使
用期间,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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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
一、项目披露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奥特迅工业园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于深圳
市光明区投资建设奥特迅工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奥特迅工业园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
17-058)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奥特迅工业园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工程相关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奥特迅工业园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电力电源设备及电动汽车充电产
品等领域的研发、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增
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增强公司的经济效益、行业竞争力及
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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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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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
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
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及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就本次变更事
宜协商一致。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人最近一年收入总额(
经审计):70397.66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
收入(经审计):30108.9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183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
1次。
(2)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志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在
中审亚太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7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家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0月开
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3份;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于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
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
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7家上市公司及26家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1
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
,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
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2025年度
审计费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
请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
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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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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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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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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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吴云
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吴云虹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
任期结束之日为2026年12月21日),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吴云虹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云虹女士已严格按照公司制度
完成财务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云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吴
云虹女士辞任后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锁定管理其所持股票,并继续遵守其做出的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吴云虹女士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将继续在公司其他岗位上为公司
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董事会对吴云虹女士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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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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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十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16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319588
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2508%。其中:
(1)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31071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892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61人,代表股份887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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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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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推举吴秋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后附),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
有关法规行使董事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秋苗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5月出生,深圳大学专科毕业。曾任深圳
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纳、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会计,现任深圳前海
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商务专员。截至今日,吴秋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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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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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本次
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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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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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
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5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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