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53 石基信息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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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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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7-30│ 21.50│ 2.84亿│
├───────────┼───────────┼───────────┼───────────┤
│增发 │ 2015-11-16│ 51.40│ 23.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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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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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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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 4987.85│ ---│ 87.65│ ---│ 13.64│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中长石基信息技术(│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海南)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拓易科技有限公│ ---│ ---│ 38.58│ ---│ -185.53│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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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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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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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 9.89亿│ 0.00│ 23.02亿│ 100.00│ ---│ 2015-12-31│
├─────────┼──────┼─────┼─────┼─────┼─────┼──────┤
│与淘宝(中国)软件│ 3.50亿│ 0.00│ 6392.70万│ 100.00│ ---│ 2018-07-31│
│在酒店领域开展业务│ │ │ │ │ │ │
│合作 │ │ │ │ │ │ │
├─────────┼──────┼─────┼─────┼─────┼─────┼──────┤
│与淘宝(中国)软件│ 3.00亿│ 0.00│ 1990.65万│ 100.00│ ---│ 2018-07-31│
│在餐饮领域开展业务│ │ │ │ │ │ │
│合作 │ │ │ │ │ │ │
├─────────┼──────┼─────┼─────┼─────┼─────┼──────┤
│与阿里巴巴在零售、│ 7.50亿│ 0.00│ 271.74万│ 100.00│ ---│ 2017-01-31│
│支付领域开展业务合│ │ │ │ │ │ │
│作相关支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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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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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5 │交易金额(元)│2.1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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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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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3.5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 │ │
│ │限公司发行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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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育宏、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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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育宏、张伟、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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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张育宏和张伟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3.50%股份(对 │
│ │应思迅软件14,312,500股),交易价格21,607.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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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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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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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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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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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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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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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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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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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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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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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指定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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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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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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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其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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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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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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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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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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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中国电子器│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基信息技术│件工业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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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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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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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
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末各类资产价值,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相关规定,对2025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清
查,对各类资产的减值、可变现净值及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和
个别认定,对存在一定减值迹象并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已有
充分依据表明无法收回和无法使用的资产进行减值准备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
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各
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
度计提(计提与转回抵消后金额)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27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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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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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
低于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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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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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
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未领取董事津
贴;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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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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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用于购
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资金在前述额度及授权
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授权总额度:人民币4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需求的情况
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闲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4、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并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和利
率情况,择优办理。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授权事宜: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授
权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
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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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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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与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
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中电器件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5)详见2026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审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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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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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
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
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1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后续包括
协议签署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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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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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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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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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截止目前,结合年报工作进展
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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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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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背景及概况
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处于全球化及平台化的
转型时期,公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DAYLIGHTPMS(即原石基企业平台-酒
店业解决方案,PMS为PropertyManagementSystem的简称)为公司全球化及平台化转型中的重
要产品,是一套可以完全取代老一代酒店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他酒店层面和集团层面子系统的全
新一代解决方案。在欧洲、亚太地区、中东和美洲上线一定数量酒店的基础上,DAYLIGHTPMS
已经获得一系列国际、国内知名酒店集团的认可,并已实现批量上线。
2、2026年1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hiji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石基新加坡”
)与OkuraNikkoHotelManagementCo.,Ltd(大仓日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或
“大仓日航酒店”)签订《MASTERSERVICESAGREEMENT》(即《主服务协议》,以下简称“MSA
”),约定公司将为客户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特许经营、管理或经营的酒店以SaaS服务的方式
提供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DAYLIGHTPMS、云餐饮系统INFRASYSCLOUD、支付
解决方案等系统及相关硬件产品和服务。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OkuraNikkoHotelManagementCo.,Ltd(大仓日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办公地址:2-Chome10-4Toranomon,Minato-ku,Tokyo,Japan(日本东京都港区虎之门2
丁目10-4)
3、主要业务:大仓日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隶属大仓饭店集团的酒店运营公司,截至202
5年6月1日在全球范围内管理已开业酒店79家,共计房间数超过2.3万间。
4、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与石基新加坡签署MSA,约定客户和/或其关联公司与石基新加坡
和/或其关联公司通过签订订单文件、物业服务协议(以下简称“PSA”)和/或工作说明书(
以下简称“SOW”),以购买和选用公司的特定产品与服务。基于大仓日航酒店在酒店业的影
响力、信誉度和实力,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提供商:石基新加坡
客户:OkuraNikkoHotelManagementCo.,Ltd
1、合同框架:MSA由客户与石基签订,规定了客户或其关联公司和/或加盟酒店购买相关
订单文件、PSA和/或SOW中定义的“产品”和/或“服务”而设定的义务和条件(所有与购买产
品和/或服务相关的文件,包括MSA、订单文件、PSA和SOW,统称为“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特此授权加盟酒店通过签订附加的PSA,从石基/石基关联公司接收DAYLIGH
TPMS、INFRASYSCLOUD、支付解决方案等产品及相关服务。
3、合同标的:
(1)石基向客户交付石基硬件,石基在客户场所安装该硬件,以及处理与上述硬件相关
的保修索赔和质保索赔;和/或
(2)客户使用石基软件即服务(“SaaS”);和/或
(3)石基向客户交付第三方硬件或软件;和/或
(4)石基向客户提供的安装、培训和咨询服务;和/或
(5)支持和维护服务。
4、期限和时间表:本协议的期限自生效日期起算,直至根据本协议规定终止为止(“期
限”)。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签后续的订阅期和/或后续的硬件
支持和维护期。客户至少提前九十(90)天向石基提供书面通知,告知其选择不续签订单文件
,或根据本协议条款终止本协议。
5、客户或加盟酒店应根据适用的订单文件(视情况而定)向石基支付费用。石基应按照
适用订单文件(视情况而定)中规定的条款,向客户或参与酒店开具费用发票。客户或参与酒
店必须在收到有效开具的发票后三十(30)天内,向石基支付已到期应付的费用。
6、石基保留从全球各地提供产品和/或通过全球范围内的石基关联公司和/或分包商提供
产品的权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大仓日航酒店签订MSA,意味着又一家知名高端国际连锁酒店集团通过签约认
可公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DAYLIGHTPMS及云餐饮系统INFRASYSCLOUD、全
球支付解决方案等的产品和技术领先地位。这说明公司的核心产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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