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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0021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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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53 石基信息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 4987.85│ ---│ 87.65│ ---│ 13.64│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中长石基信息技术(│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海南)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拓易科技有限公│ ---│ ---│ 38.58│ ---│ -185.53│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 9.89亿│ 0.00│ 23.02亿│ 100.00│ ---│ 2015-12-31│ ├─────────┼──────┼─────┼─────┼─────┼─────┼──────┤ │与淘宝(中国)软件│ 3.50亿│ 0.00│ 6392.70万│ 100.00│ ---│ 2018-07-31│ │在酒店领域开展业务│ │ │ │ │ │ │ │合作 │ │ │ │ │ │ │ ├─────────┼──────┼─────┼─────┼─────┼─────┼──────┤ │与淘宝(中国)软件│ 3.00亿│ 0.00│ 1990.65万│ 100.00│ ---│ 2018-07-31│ │在餐饮领域开展业务│ │ │ │ │ │ │ │合作 │ │ │ │ │ │ │ ├─────────┼──────┼─────┼─────┼─────┼─────┼──────┤ │与阿里巴巴在零售、│ 7.50亿│ 0.00│ 271.74万│ 100.00│ ---│ 2017-01-31│ │支付领域开展业务合│ │ │ │ │ │ │ │作相关支出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25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3.5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 │ │ │ │限公司发行股份 │ │ │ ├──────┼────────────────┴──────┴────────────────┤ │买方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育宏、张伟 │ ├──────┼────────────────────────────────────────┤ │卖方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育宏、张伟、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张育宏和张伟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3.50%股份(对 │ │ │应思迅软件14,312,500股)。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长石│中国电子器│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基信息技术│件工业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委托理财 ──────┴──────────────────────────────────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总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 产品,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资金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可 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授权总额度:人民币4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需求的情况 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闲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4、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并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和利 率情况,择优办理。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授权事宜: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 授权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 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198781739.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8209194.57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 红利99485048.41元、2024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8950854.50元,加之其他调整减少的留存收益1 6845.92元,2024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0974706.23元。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89508545.0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71256398.60元。 3、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91938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0.1元(含税),共计派发27291938.4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伟3名交易对方 购买其持有的思迅软件股份(对应标的公司14,312,500股),包括上海云鑫持有标的公司9.86 %股份(对应标的公司10,450,000股)、张育宏持有标的公司2.56%股份(对应标的公司2,718, 125股)和张伟持有标的公司1.08%股份(对应标的公司1,144,375股),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为合计标的公司14,312,500股。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思迅软件66.23%股份;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思迅软件79.73%股份。本次交易前后,思迅软件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控制权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云鑫、张育宏和张 伟。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 股。本次发行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45条的规定,即发行股份的价格应不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一。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 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除前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 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向 每一交易对手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向每一交易对方发行的股 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舍去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因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总数以 及向交易对手方中的每一方发行的对价股份数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 告书中予以披露。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因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 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待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 ──────┬────────────────────────────────── 2025-04-0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与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 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中电器件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第八届 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03)详见2025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审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2-05│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背景及概况 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处于全球化及平台化的 转型时期,公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ShijiEnterprisePlatform(石基企 业平台)为公司全球化及平台化转型中的重要产品,是一套可以完全替换部分现有酒店信息管 理系统(“PMS”)及其他酒店层面和集团层面子系统的全新一代解决方案。在欧洲、亚太地 区、中东和美洲上线一定数量酒店的基础上,石基企业平台已经得到五家国际标杆客户半岛、 洲际、朗廷、新濠、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的认可,并已在半岛、洲际、朗廷实现批量上线工作, 包括新开酒店上线和替换存量酒店原有的PMS。 对应上述酒店集团,公司已经披露签订过的此类重大合同包括:Shiji(Singapore)Pte.Lt d.(以下简称“石基新加坡”)与HSHManagementServicesLimited(代表半岛酒店集团)、Sh iji(US)Inc.与SixContinentsHotels,Inc.(代表洲际酒店集团)、石基新加坡与LanghamHote lsInternationalLimited(代表朗廷酒店集团)、石基新加坡与GoldenFuture(ManagementSer vices)Limited(代表新濠酒店集团)、ShijiDeutschlandGmbH与KempinskiHotelS.A.(代表 凯宾斯基酒店集团)分别签订的《MASTERSERVICESAGREEMENT》,上述重大合同的公告分别详 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3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六洲酒店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1-3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朗廷酒店集团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23),以及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4-1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签订重大合同的 公告》(2024-28)。 2、2025年1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基新加坡与NewWorldHotelManagementLimited(新 世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代表瑰丽酒店集团)签订《MASTERSERVICESAG REEMENT》(以下简称“MSA”或“本协议”),约定公司将为客户及其关联方旗下拥有、特许 经营、管理或经营的酒店(以下简称“参与酒店”)以SaaS服务的方式提供新一代云架构的企 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ShijiEnterprisePlatform-SEP(替换现有PMS),云餐饮系统Infrasys Cloud、水疗及休闲解决方案CONCEPT、石基支付解决方案等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和服务。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 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NewWorldHotelManagementLimited 2、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728号K11购物艺术中心21楼 3、主要业务: NewWorldHotelManagementLimited隶属于瑰丽酒店集团。瑰丽(Rosewood)酒店1979年成 立于美国,目前瑰丽酒店集团在全球20多个国家管理着约50家豪华酒店、度假村和住宅,另有 超过30家新酒店正在开发建设中。 4、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服务提供商:ShijiSingaporePteLtd.(石基) 客户:NewWorldHotelManagementLimited 1、本主服务协议的期限应从生效日期开始,并应持续到生效日期后的第三个周年日,除 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期限”)。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石基授予参与酒店在期限内访问和使用服务和/或产品的权 利,并允许授权用户访问和使用服务和/或产品,但仅限于参与酒店作为连锁酒店的正常业务 用途。 3、石基应在相关订阅期内向参与活动的酒店提供支持服务。 4、石基应在相关订阅期内免费维护软件和/或服务,并提供软件和/或服务的所有补丁和 修复。 5、石基明确指出,某些国家有关于使用基于云的软件即服务的法律规定。石基基于云的 软件即服务在本协议签订时遵守法律法规。如果参与酒店以书面形式通知石基任何法律修订, 石基应在合理时间内尽其合理努力修改软件。 6、培训:石基特此同意根据适用订单文件中规定的费用,为参与活动的酒店提供产品使 用培训。 7、咨询产品:石基特此同意,仅根据规定的费率、条款和条件,向参与活动的酒店和/或 瑰丽酒店提供某些咨询服务。 ──────┬────────────────────────────────── 2024-11-11│战略合作 ──────┴──────────────────────────────────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4年11月8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基信 息”)全资子公司杭州西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软信息”)与深圳锦江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代表锦江酒店(中国区),以下简称“深圳锦江”)签订《锦江酒店( 中国区)酒店管理系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西软信息为 锦江酒店(中国区)成员酒店提供酒店数字化管理的软件产品及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已经或将 要与西软信息达成《项目工作书》(以下简称SOW)的锦江酒店(中国区)旗下各品牌酒店。 这是继西软信息与锦江酒店(中国区)长期合作之后达成的又一项重要合作项目。 2、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总裁办会 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深圳锦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2、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30层 3、主要业务: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 所上市公司,代码:600754,以下简称“锦江酒店”)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锦江为锦江酒店下 属从事中国区酒店品牌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司。根据锦江酒店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 月30日,锦江酒店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12938家,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已开业酒店合计11755家。 4、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鉴于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所涉及的服务对象均为锦江酒店旗下 酒店,签约主体为锦江酒店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基于锦江酒店在酒店领域的影响力、信誉度 和实力,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协议主要条款 客户(甲方):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提供商(乙方):杭州西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仅对合作产品以及相关商务条款等约定,实际下单结算事宜 以甲方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为准。 2、协议所述“软件产品”是指:西软XMS酒店管理系统、XMSSE酒店管理系统。 3、协议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协议期满前90日前,双方协商续签 事宜。 4、交付方式: 西软XMS酒店管理系统的交付:以乙方为甲方门店完成该系统在服务器端的部署、授权视 为完成交付。 西软XMSSE酒店管理系统的交付:乙方为甲方门店完成该系统在服务器端的部署、授权, 视为完成交付。 授权是指乙方通过指定邮箱向甲方指定邮箱发送对应可用的电子许可或软件程序。 5、结算方式:甲方下达订单,双方每季度对甲方发出完成交付订单进行对账结算一次, 甲乙双方于每季度结束的首月对上季度完成的订单进行对账确认。对账完成后,乙方开具的合 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对账单、合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后进行付 款。 6、甲方使用软件产品的范围限于:锦江酒店(中国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区域 中心和旗下各品牌酒店(包括不限于前述的直营店、加盟店、合作酒店)。 7、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 除合作协议。 ──────┬────────────────────────────────── 2024-10-29│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背景及概况 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处于全球化及平台化的 转型时期,公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ShijiEnterprisePlatform(石基企 业平台)为公司国际化及平台化转型中的重要产品,是一套可以完全替换部分现有酒店信息管 理系统(“PMS”)及其他酒店层面和集团层面子系统的全新一代解决方案。在欧洲、亚太地 区、中东和美洲上线一定数量酒店的基础上,石基企业平台已经得到四家国际标杆客户半岛、 洲际、朗廷、新濠酒店集团的认可,并已在半岛、洲际、朗廷实现批量上线工作,包括新开酒 店上线和替换存量酒店原有的PMS。对应上述酒店集团,公司已经签订过的此类重大合同包括 :Shiji(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石基新加坡”)与HSHManagementServicesLimited (代表半岛酒店集团)、Shiji(US)Inc.与SixContinentsHotels,Inc.(代表洲际酒店集团) 、石基新加坡与LanghamHotelsInternationalLimited(代表朗廷酒店集团)、石基新加坡与G oldenFuture(ManagementServices)Limited(代表新濠酒店集团)分别签订的《MASTERSERVIC ESAGREEMENT》,上述重大合同的公告分别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31)、《关于 全资子公司与六洲酒店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3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朗廷酒店集 团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23)、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4-11)。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hijiDeutschlandGmbH(以下简称“石基德国”) 与KempinskiHotelS.A.(以下简称“客户”,代表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签订《STATEMENTOFWOR K》(以下简称“SEP-SOW”或“本协议”),约定公司将为客户拥有、特许经营、管理或经营 的酒店以SaaS服务的方式提供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石基企业平台(PMS) 、石基支付解决方案等产品(以下统称为“SaaS套餐”)。鉴于石基德国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 在InfrasysCloud产品订购合作中于2023年1月19日已就公司为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签 订了《MASTERSERVICESAGREEMENT》(以下简称“主协议”或“MSA”),本次公司为客户提供 石基企业平台(PMS)及相关服务仍适用MSA相关通用条款,由石基德国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签 订石基企业平台(PMS)相关的SOW确定具体合作条款。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 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KempinskiHotelS.A. 2、办公地址:瑞士日内瓦亨利埃特街10号1204 3、主要业务: KempinskiHotelS.A.隶属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凯宾斯基酒店集团创建于1897年,是欧洲 历史最悠久的豪华酒店集团,拥有和管理覆盖35个国家的82家酒店和公寓,包括21913间客房 ,雇佣了包含124个国籍的19100名员工。 4、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与石基德国签署MSA及SEP-SOW,约定客户和/或凯宾斯基酒店集团 拥有、特许经营、管理或经营的酒店(统称“参与酒店”)与石基德国和或其关联公司应另行 签订《PropertyServicesAgreement》(《物业服务协议》,简称“PSA”)等相关订单文件, 以确定购买和选用SOW中约定的产品与服务。基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在酒店行业的影响力、信 誉度和实力,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服务提供商:ShijiDeutschlandGmbH(石基) 客户:KempinskiHotelS.A. 1、本石基企业平台-工作说明书(SEP-SOW)包含客户与石基之间于2023年1月19日生效的 主服务协议(MSA)中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并与MSA一起构成关于提供、实施和使用产品和 服务的完整协议。 2、本SEP-SOW涵盖石基在中国和全球其他国家的客户场所实施和推出新的物业管理系统( PMS)和其他SaaS服务,并通过订阅石基企业平台、石基支付解决方案等SaaS服务进行运营( 始终以客户履行付款义务为前提); 根据石基与客户之间的协议,在客户和参与酒店履行付款义务的前提下,客户将有权控制 已签署石基企业平台物业服务协议(SEP-PSA)的参与酒店在客户的逻辑环境中对石基企业平 台的访问。石基将按照客户的指示,根据本SEP-SOW的条款和条件,向客户和参与计划的酒店 提供上述SaaS订阅。 3、石基应向客户和参与酒店提供产品和服务。 双方特此授权参与酒店通过签订额外的SEP-PSA来接受石基/石基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 此类SEP-PSA在双方签署时将成为本SEP-SOW的一部分,其中描述的服务将成为本SEPSOW 中列出的产品和/或服务的一部分。 4、最低承诺额 客户承诺促使协议中列出的参与酒店在本SEP-SOW生效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订购石 基软件作为服务包,并向石基和/或石基关联公司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客户强调,协议中列出 的参与酒店是由具有很大自主权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的独立酒店,这可能导致一些酒店脱离客 户的连锁酒店,并且不会订购石基软件作为服务包。因此,双方已同意,在整个协议期限内, 客房数量应至少保持在协议中列出的参与酒店总客房数量的90%。 5、项目阶段 初始项目阶段:SOW生效日期至2030年12月31日之间。 SEP项目的继续:从2031年1月1日开始,并应持续到MSA约定的终止。 6、付款条款 6.1SaaS订阅费: 所有SaaS订阅费应主要根据SEP-PSA分配给参与酒店。 6.2专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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