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37 实益达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 600.00│ ---│ 0.83│ ---│ 74.02│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交易中的现金对│ 2.54亿│ 0.00│ 2.54亿│ 100.00│ ---│ ---│
│价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2.50亿│ 2.50亿│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700.00万│ 4700.00万│ 4700.00万│ ---│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500.00万│ 0.00│ 2470.56万│ 99.22│ ---│ ---│
├─────────┼──────┼─────┼─────┼─────┼─────┼──────┤
│程序化购买项目 │ 2.50亿│ 0.00│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9.44万│ 19.44万│ 19.44万│ ---│ ---│ ---│
├─────────┼──────┼─────┼─────┼─────┼─────┼──────┤
│移动媒介交易平台项│ 1.00亿│ 0.00│ ---│ ---│ ---│ ---│
│目 │ │ │ │ │ │ │
├─────────┼──────┼─────┼─────┼─────┼─────┼──────┤
│数字创意交易平台项│ 7000.00万│ 0.00│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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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实益│无锡市益明│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达科技股份│光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实益│无锡市益明│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达科技股份│光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实益│无锡市益明│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达科技股份│光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实益│无锡市益明│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达科技股份│光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实益│深圳市实益│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达科技股份│达工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实益│公司合并报│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达科技股份│表范围内的│ │ │ │ │ │ │ │
│有限公司子│下属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实益│深圳市实益│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达科技股份│达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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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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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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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之间拟在任一时点提供的授信
担保额度、日常经营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对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
司及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有
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
需求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任一时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
求,由公司向下属公司任一时点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同时审议同意下
属公司之间任一时点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日常经营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任一时点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任一时点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对
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总额度内办理银行等金融
机构的授信、借款及其他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
文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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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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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
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振宇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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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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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等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公司对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100.87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47.0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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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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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鉴于国际环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在汇
率波动较大的背景下,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
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合理的外汇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兑损失风险、锁定成本。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
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类型包括:外汇
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主要通过银行等金
融机构(非关联方)进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拟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交易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存在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前提。公司出口销售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之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根据市场汇率的变动情况,与金融机构
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具体产品视金融机构的
业务产品而定),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金融机
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
纳,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任一时点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提
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在境
外、场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4、交易期限: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交易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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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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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会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4年审
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
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涵,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娟,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宁一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报审计费用为72万元(含税),2025年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与上一期审计费相比变化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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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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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
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等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公司对2025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45.82万元,占公司2025年1-3月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5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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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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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
2024年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目前公司股本规模较大
,所以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上述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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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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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工业”)近日与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宿舍租赁合同
书》。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锦龙一路八号深长岗工业园办公楼六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3509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曾志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租赁。
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曾志
文持有51%股份,曾嘉弘持有49%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经查询,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
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及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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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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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
期末对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与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2024年
1-9月,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93.15万元。
二、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确认。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针对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公
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账面净资产、近期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式计算公允价
值。结合公司对参股公司情况的了解及分析,及参股公司的报表情况,对各参股公司的公允价
值进行测算,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93.15万元,减少公司2024
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9.03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人民币239.03万元。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未经审计。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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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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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或“天健会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或“容诚会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5年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
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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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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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下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
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
方式进行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
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介绍与开展的目的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的鉴别、查询、托管、托
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商业汇票的质押池融资、提取、贴现、票据质
押等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
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
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
,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每笔发生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
、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6、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部分客户使用票据结算方式。同时,公司及子公司
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
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
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
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
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
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可以减少资金占用
,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业务风险均处于
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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