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11 威海广泰 更新日期:2025-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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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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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银行 │ 1500.00│ ---│ ---│ 5716.68│ 213.6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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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 131.03│ ---│ ---│ 97.94│ 19.01│ 人民币│
├─────────┼─────┼─────┼─────┼─────┼──────┼──────┤
│海南机场 │ 117.26│ ---│ ---│ 87.95│ 1.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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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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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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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 4.49亿│ 5912.24万│ 1.77亿│ 39.53│ 0.00│ 2026-03-31│
│产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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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 9371.06万│ 1141.98万│ 3382.71万│ 36.10│ 0.00│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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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5.02万│ 1.50亿│ 100.0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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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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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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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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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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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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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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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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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ICTOR.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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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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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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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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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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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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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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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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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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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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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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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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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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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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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ICTO R.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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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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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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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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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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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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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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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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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
├──────┼────────────────────────────────────────┤
│关联方 │PICTO R.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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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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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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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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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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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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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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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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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广泰设备 │
│ │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租赁”)签订销售合同,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的摆渡车│
│ │、牵引车、平台车、电动拖头、充电桩、皮带车、客梯车、电源车等空港装备产品,合同总│
│ │金额为人民币3713.4万元。广泰租赁购买上述产品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给国际客户(非│
│ │洲地区)使用。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交易对方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
│ │经理,同时李文轩通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泰租赁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
│ │泰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审批程序 │
│ │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 │
│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太、李文轩回避表决。│
│ │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3713.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 │5%以上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12-09-26 │
│ │ 法定代表人:李文轩 │
│ │ 注册资本:19605.097795万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2街7号 │
│ │ 2、关联关系:广泰租赁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李 │
│ │文轩通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间接持有广泰租赁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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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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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 1800.00万 3.37 12.37 2023-08-16
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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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0.00万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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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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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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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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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1.2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威海广泰空│北京中卓时│ 9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代消防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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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威海广泰特│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设备股份│种车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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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营口新山鹰│ 26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港设备股份│报警设备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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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威海广泰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港设备股份│种车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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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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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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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
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
董事会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2025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
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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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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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
况和财务状况,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
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
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55.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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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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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8937477.8
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893747.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1073912
.97元,减已付普通股股利76742184.2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85375458.78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
年(2022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长期利益,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将剩余未分配利润
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红总金额。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1、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2005861股,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股15975093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516030768股为基
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1603076.80元
。
2、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16153股
,使用资金总额75090184.58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红利25766593.85元。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52459855.
23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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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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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并且在确保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结
构性存款或其它理财产品。该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拟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累计使用不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或其它理财产品。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信用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
力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其它理财产品,产品品种
要求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授权管理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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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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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4〕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0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522人中兴华所2023年收入总额(经
审计)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32039.59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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