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04 恒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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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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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融资业务债│ 47000.00│ ---│ ---│ 11312.66│ 549.00│ 人民币│
│权收益权转让与远期│ │ │ │ │ │ │
│受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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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创宁4号集 │ 6000.00│ ---│ ---│ 3093.45│ 275.95│ 人民币│
│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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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信托·鑫安331 │ 4000.00│ ---│ ---│ 0.00│ 64.48│ 人民币│
│号集合资金信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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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 2223.98│ ---│ ---│ 0.00│ -210.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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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创宁3号集 │ 2000.00│ ---│ ---│ 2066.70│ 66.70│ 人民币│
│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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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信聚稳健3M│ 2000.00│ ---│ ---│ 0.00│ 22.30│ 人民币│
│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 │ │ │ │ │ │ │
│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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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算顺势8号私募证 │ 1500.00│ ---│ ---│ 1575.00│ 75.00│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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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托安鑫添利1 │ 800.00│ ---│ ---│ 828.90│ 28.90│ 人民币│
│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 │ │ │ │ │ │
│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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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龙盈收益凭│ 500.00│ ---│ ---│ 511.11│ 11.11│ 人民币│
│证可转让定制第4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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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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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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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IC 卡操作系统 │ 4071.21万│ 0.00│ 4222.32万│ 103.71│ 1.49亿│ 2007-06-10│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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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恒宝国际有限责│ 1500.00万│ 0.00│ 1500.23万│ 100.02│ 1462.71万│ 2010-02-28│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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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北京东方英卡数│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100.00│ 562.97万│ 2010-07-31│
│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10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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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模块封装生产线│ 7113.55万│ 0.00│ 7290.75万│ 102.49│ 1952.31万│ 2008-07-1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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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I卡、USB-KEY 安 │ 3181.00万│ 0.00│ 2676.95万│ 84.15│ 2920.39万│ 2008-06-10│
│全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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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卡研发及产业化 │ 5429.43万│ 0.00│ 6215.15万│ 114.47│ 426.53万│ 2011-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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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签生产线建设│ 8095.57万│ 0.00│ 341.88万│ 4.22│ 0.00│ 2009-03-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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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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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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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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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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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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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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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
│ │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
│ │公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
│ │称“阳明守仁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同时以新设子公司名义购买上海华新智慧装 │
│ │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以下简称“标│
│ │的资产”)用于建设公司的智能卡个人化中心和模块封装测试产线,本次购房总额预计不超│
│ │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包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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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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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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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自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
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
为:柒拾柒万伍仟元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
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
北京市财务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
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事务所之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
。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未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
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
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具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10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
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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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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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函
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计为等值人民币33500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按照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自有
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
项或涉及资产抵押担保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上述拟申请授信的银行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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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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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
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
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情况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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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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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一
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证券部人员负责具体
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生效。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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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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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
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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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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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4%,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4.30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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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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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34
%)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
量合计不超过21229393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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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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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5)。
二、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E2R56C1A
2、公司名称: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毛伟伟
5、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1301号3幢1层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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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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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
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
阳明守仁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同时以新设子公司名义购买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用于建设公司的智能卡个人化中心和模块封装测试产线,本次购房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
00万元(不包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等)。
2、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资产事项已由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3、拟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4)拟定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出资。
(5)拟定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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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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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宝润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润
芯”)和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宝金服”)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少注册资本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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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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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0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7.6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33%,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4.085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102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7.6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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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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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调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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