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91 江苏国泰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6-11-24│ 8.00│ 2.36亿│
├───────────┼───────────┼───────────┼───────────┤
│增发 │ 2016-12-08│ 11.34│ 51.15亿│
├───────────┼───────────┼───────────┼───────────┤
│增发 │ 2017-01-17│ 13.52│ 27.41亿│
├───────────┼───────────┼───────────┼───────────┤
│可转债 │ 2021-07-07│ 100.00│ 45.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际股份 │ 18704.42│ ---│ ---│ 13408.99│ 483.56│ 人民币│
├─────────┼─────┼─────┼─────┼─────┼──────┼──────┤
│中信证券致新1号单 │ 7384.84│ ---│ ---│ 0.00│ 615.35│ 人民币│
│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申达股份 │ 5060.00│ ---│ ---│ 4830.00│ 1180.00│ 人民币│
├─────────┼─────┼─────┼─────┼─────┼──────┼──────┤
│中信证券致新2号单 │ 2868.75│ ---│ ---│ 0.00│ 276.99│ 人民币│
│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朗诗绿色管理 │ ---│ ---│ ---│ 0.00│ -78.1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 10.10亿│ 0.00│ 0.00│ 0.00│ ---│ ---│
│产业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328.94万│ 328.94万│ ---│ ---│ ---│
├─────────┼──────┼─────┼─────┼─────┼─────┼──────┤
│缅甸纺织产业基地建│ 15.28亿│ 0.00│ 0.00│ 0.00│ ---│ 2028-12-31│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09亿│ 0.00│ 12.09亿│ 100.00│ ---│ ---│
├─────────┼──────┼─────┼─────┼─────┼─────┼──────┤
│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 1.40亿│ 0.00│ 1.40亿│ 100.00│ ---│ 2018-06-30│
│目 │ │ │ │ │ │ │
├─────────┼──────┼─────┼─────┼─────┼─────┼──────┤
│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 0.00│ 0.00│ 0.00│ ---│ ---│ ---│
│电池电解液项目 │ │ │ │ │ │ │
├─────────┼──────┼─────┼─────┼─────┼─────┼──────┤
│张家港纱线研发及智│ 14.75亿│ 28.52万│ 3443.76万│ 5.02│ ---│ 2029-12-31│
│能制造项目 │ │ │ │ │ │ │
├─────────┼──────┼─────┼─────┼─────┼─────┼──────┤
│国泰中非纺织服装产│ 9.90亿│ 0.00│ 0.00│ 0.00│ ---│ ---│
│业基地项目 │ │ │ │ │ │ │
├─────────┼──────┼─────┼─────┼─────┼─────┼──────┤
│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 0.00│ 0.00│ 3945.64万│ 100.00│ ---│ 2024-05-16│
│项目 │ │ │ │ │ │ │
├─────────┼──────┼─────┼─────┼─────┼─────┼──────┤
│越南纺织染整建设项│ 6.01亿│ 8740.84万│ 5.56亿│ 92.50│ ---│ 2026-09-30│
│目 │ │ │ │ │ │ │
├─────────┼──────┼─────┼─────┼─────┼─────┼──────┤
│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 1.68亿│ 0.00│ 1.68亿│ 100.00│ ---│ 2022-12-31│
├─────────┼──────┼─────┼─────┼─────┼─────┼──────┤
│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 3945.64万│ 0.00│ 3945.64万│ 100.00│ ---│ 2024-05-16│
│项目 │ │ │ │ │ │ │
├─────────┼──────┼─────┼─────┼─────┼─────┼──────┤
│国泰集团数据中心建│ 2.03亿│ 950.35万│ 4212.90万│ 20.71│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
│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 0.00│ 0.00│ 1.40亿│ 100.00│ ---│ 2018-06-30│
│目 │ │ │ │ │ │ │
├─────────┼──────┼─────┼─────┼─────┼─────┼──────┤
│增资国泰财务 │ 8.00亿│ 0.00│ 8.00亿│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 │ 4.00亿│ 0.00│ 4.00亿│ 100.00│ ---│ ---│
├─────────┼──────┼─────┼─────┼─────┼─────┼──────┤
│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 15.01亿│ 1.23亿│ 15.31亿│ 101.96│ ---│ 2025-06-30│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9亿│ 0.00│ 3.19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亿│ 0.00│ 12.09亿│ 100.00│ ---│ ---│
├─────────┼──────┼─────┼─────┼─────┼─────┼──────┤
│收购国泰华诚2.2666│ 282.20万│ 0.00│ 282.20万│ 100.00│ ---│ ---│
│%股权 │ │ │ │ │ │ │
├─────────┼──────┼─────┼─────┼─────┼─────┼──────┤
│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 0.00│ 0.00│ 1.68亿│ 100.00│ ---│ 2022-12-31│
├─────────┼──────┼─────┼─────┼─────┼─────┼──────┤
│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 0.00│ 1.23亿│ 15.31亿│ 101.96│ ---│ 2025-06-30│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3.19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
├──────┼────────────────────────────────────────┤
│交易概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发来的通知,张家港市│
│ │人民政府拟将其所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的国│
│ │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于2025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偿划转暨实 │
│ │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产发集团发来的通知,产发集团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已就国│
│ │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关于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 │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
│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74)。 │
│ │ 2025年11月6日,公司接到产发集团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 │
│ │划转至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国际贸易取得了由张家港市数据局换发的│
│ │《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3.81%股权 │ │ │
├──────┼────────────────┴──────┴────────────────┤
│买方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实业”)是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持有12.25%股权的参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 │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酒店管理等。公司为支持华昇实业的这一业│
│ │务拓展,于2025年8月21日在江苏张家港与华昇实业签订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
│ │司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单方面增资 │
│ │华昇实业,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出资7.829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昇实业注│
│ │册资本为13,831.9070万元,公司持有华昇实业股权由22.75%变为36.56%,华昇实业不纳入 │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商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商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张子燕、张斌、顾春浩│
│ │、金志江、张健、陈晓东、才东升、郭利中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子公司、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实业”)是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持有12.25%股权的参股公司,目前注册资│
│ │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酒店管理等。为填补本地高端住宿缺口 │
│ │,满足高端客群需求,华昇实业计划与希尔顿合作,通过华昇实业旗下项目分公司在张家港│
│ │投资开发高端酒店,引入希尔顿集团进行品牌运营管理。此举旨在借助希尔顿的品牌影响力│
│ │与服务优势提升区域吸引力,进而推动华昇实业自身的经营发展。公司为支持华昇实业的这│
│ │一业务拓展,于2025年8月21日在江苏张家港与华昇实业签订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 │
│ │限公司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单方面 │
│ │增资华昇实业,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出资7.829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昇实│
│ │业注册资本为13831.9070万元,公司持有华昇实业36.56%股权,华昇实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全资子公司张家港│
│ │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
│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副总裁才东升先生、总裁│
│ │助理郭利中先生分别持有华昇实业22.75%、20.00%、0.27%、0.20%、0.15%股权。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国际贸易、华通公司、盛泰投资为公司关联法 │
│ │人,张子燕、才东升及郭利中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本次单方面增资华昇实业构成关联交│
│ │易。 │
│ │ 同时公司董事顾春浩先生任国际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张健先生任国际贸易董事;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健先生以及总裁陈晓东先生均│
│ │任华昇实业董事;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健先生分别任盛泰│
│ │投资执行董事、监事,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董事及联席总裁张斌先生、董事及副总裁金│
│ │志江先生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8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 │
│ │专门会议审议,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 │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 │
│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顾春浩先生、金志江先生、│
│ │张健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其他说明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 │成重组上市。 │
│ │ 2025年8月1日,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对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 │增资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 │
│ │ 除上述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外,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1、关联法人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 │
│ │ 名称: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93991638J │
│ │ 法定代表人:韩建丰 │
│ │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华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际贸易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通公司持有华│
│ │昇实业22.75%股权,江苏国泰持有华昇实业12.2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相关规定,华通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 1、关联法人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 │
│ │ 名称: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448156409 │
│ │ 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
│ │ 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3日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盛泰投资持有华昇实业20.00%股权并持有江苏国泰8.11%股权, │
│ │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健先生分别任盛泰投资执行董事、监│
│ │事,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董事及联席总裁张斌先生、董事及副总裁金志江先生、监事会│
│ │主席杨革先生、总裁陈晓东先生、副总裁才东升先生、总裁助理郭利中先生间接持有盛泰投│
│ │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盛泰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关联自然人 │
│ │ 1、张子燕:男,中国国籍,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系盛泰投资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董 │
│ │事长。除上述关系外,张子燕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2、张斌:男,中国国籍,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系本公司董事、联席总裁。除上述 │
│ │关系外,张斌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3、顾春浩:男,中国国籍,系公司控股股东国际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 │
│ │除上述关系外,顾春浩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4、金志江:男,中国国籍,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除上述 │
│ │关系外,金志江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5、张健:男,中国国籍,任盛泰投资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鑫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及张家港保税区国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系公司│
│ │控股股东国际贸易董事、盛泰投资监事、华昇实业董事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除上述关系外,张健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6、陈晓东:男,中国国籍,系华昇实业董事及本公司总裁。除上述关系外,陈晓东与 │
│ │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7、才东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昇实业0.20%的股权,系本公司副总裁。 │
│ │ 除上述关系外,才东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8、郭利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昇实业0.15%的股权,系本公司总裁助理。除上述关│
│ │系外,郭利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
│ │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24 │质押股数(万股) │23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0 │质押占总股本(%) │0.15 │
├────────┼──────────────┴────────┴──────────────┤
│股东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2 │质押截止日 │2026-08-2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09 │解押股数(万股) │237.00 │
├────────┼──────────────┴────────┴──────────────┤
│质押说明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
│ │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9日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7.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82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27 │质押占总股本(%) │0.51 │
├────────┼──────────────┴────────┴──────────────┤
│股东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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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22 │质押截止日 │2026-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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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1-22 │解押股数(万股) │827.00 │
├────────┼──────────────┴────────┴──────────────┤
│质押说明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
│ │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2日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9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0-18 │质押股数(万股) │19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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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62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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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2 │质押截止日 │2026-08-22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3 │解押股数(万股) │19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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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02.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国泰国│嘉扬国际贸│ 6375.70万│人民币 │2021-05-24│2022-05-24│连带责任│是 │否 │
│际集团股份│易发展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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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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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03675629U
企业名称: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注册资本:162771.469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07日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15号2幢31楼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鞋帽、服饰、日
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的生产加工及网络销售。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
劳务人员(不含海员),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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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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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
数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盛泰投资计划自2
026年7月2日起的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
期间之外),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本数)。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泰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5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31%,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72.51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近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
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盛泰投资,为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盛泰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828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8.59%。
2、盛泰投资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盛泰投资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盛泰投资将根据其对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盛泰投资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2026年7月2日起6个月内实
施增持计划,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8、本次增持主体盛泰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
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盛泰投资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6年7月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57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72.51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
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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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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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
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26年7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
数)。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
持计划。
近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
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1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本次增持后,盛泰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子燕、王
晓斌合计持有公司195622463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2%);并计划自2026年7月2日
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
数)。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盛泰投资,为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4762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8.28%。
2、盛泰投资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盛泰投资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盛泰投资将根据其对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盛泰投资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2026年7月2日起6个月内实
施增持计划,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8、本次增持主体盛泰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
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盛泰投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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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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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对公司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A+,维持“国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出具的《江
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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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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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
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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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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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
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
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张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代表股份806917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9.57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76569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7.70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5人,代表股份30347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64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353人,代表股份4826918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79213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5人,代表股份30347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
4%。
(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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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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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立信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经邀请招标程序,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4、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机构信
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191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
38亿元。
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0.74亿元。主要服务行业为采
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
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未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且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上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
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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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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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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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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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测试结果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合计人民币31877.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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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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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
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6年内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中期分红,以届时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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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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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顾春浩先生、金志江先生及张健先生
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整体薪酬按以下方案执行。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
成;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顾春浩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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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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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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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89341.45万元,同比增加2.41%,营业利润298568.07万元
,同比增加17.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19.83万元,同比上升17.05%,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342.45万元,同比下降1.62%。新能源板块方
面,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竞争持续激烈等因素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计提较大资产减值,但
由于减持长期股权投资项下的参股上市企业产生较大投资收益,新能源板块整体净利润上升,
具体详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股票代码:30
1238,公告编号:2026-004);供应链板块方面出口规模稳定,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盈利水
平上升。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总计4602922.61万元,比本报告期初增长1.52%;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31632.55万元,比本报告期初增长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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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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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股票
代码:SZ301238)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5〕126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收到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8)。截至
目前,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信
息如下:1、债券简称:26国泰E1
2、债券代码:117250
3、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01%,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6、初始换股价格
:本期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为23.38元/股。7、换股期: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
即2026年7月24日至2029年1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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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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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
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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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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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
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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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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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
。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4557
418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
86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777号”文同
意,公司4557418600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泰转债”
,债券代码“12704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江苏国
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A15127号)对此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说明
1、缅甸纺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因目前缅甸国内局势仍然复杂,政治前景不明朗且仍受到外汇管制、西方制裁等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审慎推进该项目,待缅甸政局稳定、制裁停止时再继续推进。
2、越南纺织染整建设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越南纺织染整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已经施工完毕,配套设施还在建设过
程中,项目还需后续收尾、竣工验收等工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建设该项目。
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计划完成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我们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缅甸纺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原因系目前缅甸国内局势仍然复杂,综合目前的情
况,公司将审慎推进该项目,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拟推迟至2028年12月31日。
2、越南纺织染整建设项目:主要原因系项目还需后续收尾、竣工验收等工作,需要一定
时间执行程序,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安全、有效,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采用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
项目实施,因此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综合目前的情况,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存
在可行性。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拟推迟至2026年9月30日。
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流程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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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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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各种风
险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交易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普通远期产品。
3、交易规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额度不超过45亿美元,开展远
期售汇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等,公
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025年12月5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将开展远期结售汇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
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各种风险对公
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汇成
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
汇率办理结售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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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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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发来的通知,张家港市
人民政府拟将其所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的国有
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产发集团发来的通知,产发集团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已就国际
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关于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
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74)。
2025年11月6日,公司接到产发集团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
转至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国际贸易取得了由张家港市数据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际贸易,产发集团为间接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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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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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
总股本1627639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
进行分配,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为935445571.53元,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15711
234.11元,提取盈余公积31571123.41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873710055.1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4798674.0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
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384798674.01元。
3、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
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国泰转债”转股
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16
27639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
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
化的,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对每股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6698745.43元,占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29.58%,占2025年1-9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71.91%。此外,本次现金分红仅为2025年
中期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
公司还将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再次安排现金分红。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以及投
资者回报等因素,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资本支出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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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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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
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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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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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
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质押的股份已
全部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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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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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2025年8月23日
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3),定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25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张家
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重新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作
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
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319524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11%,张家港保税区
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
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
,现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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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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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
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江苏国泰”)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一方面,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
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
服务。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全流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涵盖产品设计研发、
材料采购、生产管控、报关、保险等各个环节全产业链,致力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为客户创造多元价值。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重视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
实施海外布局战略,对各生产基地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在缅甸、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埃及、肯尼亚、约旦等多个“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节点投
资建设了货源基地。通过持续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界供应链整合”转变,公
司海外生产基地出口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的竞争力。此外,公司高
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以及货源基地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以及政治形势,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公司等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最大程度实现信保全覆盖。同时,公司建立了全过程监控的风
险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为公司业务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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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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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2025年8月24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谨慎投资、提高投资者分红回报
等考虑,公司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公司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前期的证券投资系公司前期基于战略规划,长期持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上市
公司股票,并非以短期买卖股票套利为目的。公司后续将逐步择机退出前期证券投资。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开展新的证券投资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
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306亿元(含本数,或投资时
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其中公司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15亿元的设立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谨慎投资、提高投资者分红回报等考虑,公司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
二、前期证券投资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公司参与认购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海申达股份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纺织内饰、纺织新材料和进出口贸易等,与公司存在产业协同。
(2)朗诗绿色管理系相关资产分配所得,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裕有限公司零成本获得朗诗
绿色管理股票。
(3)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天际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六氟磷酸锂
及相关氟化工产品,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产业协同。综上,上述前期证券投资系公司前期基于战略规划,长期持有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并非以短期买卖股票套利为目的。公司后续将择机合规
逐步退出前期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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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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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规划: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
经营计划、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变更为:
现规划: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拟每年进行两到三次利润分配。2、原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
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变更为:
现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高于公司过
去三年年均股利支付率),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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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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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实业”)是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持有12.25%股权的参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酒店管理等。为填补本地高端住宿缺口,满足
高端客群需求,华昇实业计划与希尔顿合作,通过华昇实业旗下项目分公司在张家港投资开发
高端酒店,引入希尔顿集团进行品牌运营管理。此举旨在借助希尔顿的品牌影响力与服务优势
提升区域吸引力,进而推动华昇实业自身的经营发展。公司为支持华昇实业的这一业务拓展,
于2025年8月21日在江苏张家港与华昇实业签订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国
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单方面增资华昇实业,增
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出资7.829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昇实业注册资本为13831.
9070万元,公司持有华昇实业36.56%股权,华昇实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
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副总裁才东升先生、总裁助理郭
利中先生分别持有华昇实业22.75%、20.00%、0.27%、0.20%、0.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国际贸易、华通公司、盛泰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张子燕
、才东升及郭利中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本次单方面增资华昇实业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董事顾春浩先生任国际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
健先生任国际贸易董事;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健先生以及总裁陈晓东先生均任华
昇实业董事;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健先生分别任盛泰投资执
行董事、监事,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董事及联席总裁张斌先生、董事及副总裁金志江先生
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
(三)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
门会议审议,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顾春浩先生、金志江先生、张健先生
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
2025年8月1日,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对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增
资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
除上述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外,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
名称: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93991638J
法定代表人:韩建丰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际贸易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通公司持有华昇
实业22.75%股权,江苏国泰持有华昇实业12.2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华通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
名称: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448156409
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3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盛泰投资持有华昇实业20.00%股权并持有江苏国泰8.11%股权,公
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健先生分别任盛泰投资执行董事、监事,
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董事及联席总裁张斌先生、董事及副总裁金志江先生、监事会主席杨
革先生、总裁陈晓东先生、副总裁才东升先生、总裁助理郭利中先生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盛泰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自然人
1、张子燕:男,中国国籍,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系盛泰投资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董事
长。除上述关系外,张子燕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张斌:男,中国国籍,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系本公司董事、联席总裁。除上述关
系外,张斌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顾春浩:男,中国国籍,系公司控股股东国际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本公司董事。除
上述关系外,顾春浩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金志江:男,中国国籍,间接持有盛泰投资股权,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除上述关
系外,金志江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张健:男,中国国籍,任盛泰投资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鑫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张家港保税区国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系公司控股
股东国际贸易董事、盛泰投资监事、华昇实业董事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除上
述关系外,张健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陈晓东:男,中国国籍,系华昇实业董事及本公司总裁。除上述关系外,陈晓东与公
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才东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昇实业0.20%的股权,系本公司副总裁。
除上述关系外,才东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郭利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昇实业0.15%的股权,系本公司总裁助理。除上述关系
外,郭利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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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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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因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公司下属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终止
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该项目尚未正式投入建设,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
协调土地的后续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本次投资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当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8月21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
意下属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终止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并终止对宁德华荣增资。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下属公司宁德华荣投资建
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3798.00万元;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50000.00万元以1元/每元出资额
的价格增资宁德华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
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项目原投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内容: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2、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53798万元,用地面积约180亩,其中:建
设投资737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1000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宁德华荣。
4、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龙安工业园区新征土地。
5、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6、项目预计经济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
7、项目资金来源:本次投资项目华荣化工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宁德华荣
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5亿元,其余投资款由宁德华荣自有或自筹。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已取得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
发改备【2021】J030057号),且累计已投入土地款3285.02万元,均系通过华荣化工借款至宁
德华荣,具体内容可参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泰新材: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终止、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8)。
三、项目终止原因
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由下属公司宁德华荣负责实施,宁德华荣于2023年3月
竞得福鼎市店下龙安片区面积为120985平方米的D-43、D-6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至目
前该宗地仍未能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的日期交付,项目
缺乏推进基础,宁德华荣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协调土地的后续工作。从行业层面来看,近年来
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产能扩张显著快于市场需求增长,产能阶段性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电解
液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行业盈利空间受到大幅压缩。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司预计该项目产能
难以消化,投资回报率大幅下降,难以实现原计划效益目标。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增资宁德华荣建
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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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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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
等。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且在购买前
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单笔理财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
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
亿元(含1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
3、投资期限: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委托理财的购买行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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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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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含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资管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306亿元(含本数,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
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授权有效期内该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下属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306亿元(含本数,含已使用额度3.306亿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
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的设立子公司进行
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证券投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为
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306亿元(含本数,含已使用额度3.306亿元
,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其中: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证券投资已投入人民币3.306亿元;公司下属公司
紫金科技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投资设立子公司张家港市鼎瑞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
“鼎瑞投资”,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为准)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在授权有效
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含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资管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下属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鼎瑞投资或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拟设立的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张家港市鼎瑞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5、出资人及出资方式:紫金科技以自有货币资金进行投资;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
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
投资,证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306亿元(含本数,含已使用额度3.306亿元,或投资时
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
展证券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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