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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00204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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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45 国光电器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5-04-29│ 10.80│ 3.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8-03-21│ 5.05│ 22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9-06-09│ 5.05│ 22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9-10-26│ 4.17│ 2231.78万│ ├───────────┼───────────┼───────────┼───────────┤ │增发 │ 2010-04-28│ 16.80│ 3.51亿│ ├───────────┼───────────┼───────────┼───────────┤ │增发 │ 2018-05-24│ 9.46│ 4.66亿│ ├───────────┼───────────┼───────────┼───────────┤ │增发 │ 2023-12-08│ 13.88│ 13.7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银行理财产品 │ 20300.00│ ---│ ---│ 18652.00│ ---│ 人民币│ ├─────────┼─────┼─────┼─────┼─────┼──────┼──────┤ │基金投资 │ 10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 │ 727.26│ ---│ ---│ 727.2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 4.10亿│ 1434.60万│ 3286.03万│ 8.02│ 0.00│ 2026-12-31│ │级项目 │ │ │ │ │ │ │ ├─────────┼──────┼─────┼─────┼─────┼─────┼──────┤ │越南基地音响产品生│ 6.22亿│ 1.44亿│ 1.44亿│ 23.17│ 0.00│ 2027-05-31│ │产项目 │ │ │ │ │ │ │ ├─────────┼──────┼─────┼─────┼─────┼─────┼──────┤ │汽车音响项目 │ 6.30亿│ 0.00│ 0.00│ 0.00│ 0.00│ ---│ ├─────────┼──────┼─────┼─────┼─────┼─────┼──────┤ │越南基地音响产品生│ 0.00│ 1.44亿│ 1.44亿│ 23.17│ 0.00│ 2027-05-31│ │产项目 │ │ │ │ │ │ │ ├─────────┼──────┼─────┼─────┼─────┼─────┼──────┤ │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 3.44亿│ 1.10亿│ 1.10亿│ 31.97│ 0.00│ 2026-12-3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低价值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品牌授权使用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IT服务项│ │ │ │ │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音箱及部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 4400.00万 10.55 --- 2016-12-29 广西国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700.00万 5.76 29.60 2019-07-11 ───────────────────────────────────────────────── 合计 7100.00万 16.3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器(│ 2.81亿│人民币 │2025-07-25│2026-06-2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越南)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梧州国光科│ 2.74亿│人民币 │2025-03-26│2026-07-2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发展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广东国光电│ 1.82亿│人民币 │2025-01-15│2026-10-2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器(│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0-31│2026-04-2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子( │ 1900.00万│人民币 │2025-12-04│2033-12-0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江西)有限 │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子( │ 1900.00万│人民币 │2025-12-04│2033-12-0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江西)有限 │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子(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越南)有限 │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子(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越南)有限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广州国光国│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声学(│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越南)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5-23│仲裁事项 ──────┴────────────────────────────────── 2026年5月22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光电器”)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0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 经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国光电器的合营企业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 年9月21日丧失了对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国光电器因此产生大额投资 收益,但公司迟至2023年10月28日才在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及预估影响金额。有关行为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二) 未完整披露公司控制权结构。国光电器2020年7月公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 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55)披露,“陆宏达、赵立仁所持智度德正股权比 例为22.5%”“智度德正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智度德正的情形,亦不存在 将所持有智度德正的股权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交由他人控制的情形”。经查,赵立 仁与陆宏达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国光电器未真实、完整、准确披露最终控制层面的股权结构,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代持情况。一是员工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不实。经 查,国光电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员工认购资金来源于公司关联方广州市智度互联网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有关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 一款的规定。二是未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存在的代持情况。经查,公司个别高管委托其他员工代 为持有国光电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情况及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未如实披露有关代持情况,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经查,国光电器近年来存在通过食堂账号和员工个 人银行账户在账外收付公司资金、核算收入费用的情况,导致相关期间多计或少计公司利 润,其中2020年至2023年的影响净利润的金额分别为374万元、-122万元、-128万元和-42万元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十二条、《企业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五)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一是公司2020年至2024年1-7月按照时任董事长陆宏达 指示通过账外账累计支出918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2024年12月,有 关款项已全部退回。二是公司2020年至2023年通过账外账和供应商累计向关联方转账3091万元 ,截至2025年4月末,有关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国光电器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时任总裁何伟成,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肖庆,董事会 秘书王婕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 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陆宏达对公司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第一个事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的 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何伟成对公司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第二个事项的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肖庆对公司第四项、第五项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王婕对公司第一项、第三项 的第二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国光电器、陆宏 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企业 会计准则的学习,强化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如果对本监督 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监管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吸取教 训,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切实加强对证券和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收到的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 2026-05-22│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何伟 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0号)查明的事实,国光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国光电器2020年至2024 年1-7月按照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指示通过账外账累计支出918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截至2024年12月,有关款项已全部退回。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6.3.12条第一 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肖庆,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的 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3.2.1条、第13 .2.3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总监、董事会秘书肖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国光电器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5月22日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增加《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详见2026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容 。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M层多媒体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婕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 2026-05-07│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25),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6年5月6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投 资”)提交的《关于增加国光电器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聘任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31)。 (二)董事会对临时提案审查情况 国光投资现持有公司股份63109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该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 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交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委托理财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 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 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 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 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多 方面因素,就股东回报事宜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方式: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 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 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 2026-04-21│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和国光电器(越南)有 限公司,根据上述2家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该等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364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 主体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 2026-04-21│其他事项 ──────┴──────────────────────────────────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 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红总额。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11282211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58065.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241658.8 8元,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03383593.68元,公司总股本为562483132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按照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562483132股为基数测算,预计2025年度现金分红 总金额为8437246.9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8%。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 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 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的重要指导思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国 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 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一、聚焦主业,筑牢发展 根基 公司以声学为核心技术,DSP、电子硬件,仿真、软件、Wi-Fi、蓝牙等无线技术全面发展 ,专注音响及电声元器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音响电声类业务及锂电池业 务。公司音响电声类产品主要包含四大板块:传统音响板块、智能硬件板块、汽车音响板块及 专业音响板块。其中传统音响板块包括:扬声器、蓝牙音箱、传统耳机、电脑周边音响、Wi-F i音箱、soundbar等产品;智能硬件板块包括:智能音箱、智能眼镜、智能耳机、VR/AR等产品 ;汽车音响板块包括:车载功放、AVAS、车载扬声器、低音炮等产品;专业音响板块包括:乐 器音响、大功率有源音箱、POE音箱等产品。锂电池业务的产品主要是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 品可运用于耳机、智能音响、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等产品。 未来公司仍将专注于发展音响电声、锂电池等业务,重点发展智能硬件产品,构建起深度 垂直整合的制造与研发体系,全面覆盖从上游核心零部件到下游整机组装的关键环节,将主营 业务做大做强。 二、技术创新,拓展业务版图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554961438.94元,占 营业收入的7.02%,同比增加21.95%。2025年内,公司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22项,其中发明专 利授权6项。截止2025年底,公司已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46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93项,为 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公司已构建起深度垂直整合的制造与研发体系,全面覆盖从上游核心零部件到下游整机组 装的关键环节。基于七十余年深耕声学零部件所累积的技术与工艺优势,公司近年来持续向产 业链上下游延伸,先后完成对锂电池、精密模塑件等关键部件的自主布局,并系统投入资源强 化整机组装与系统集成的研发能力。目前,公司已实现从声学单元、结构件、电源模块,到智 能音箱、OWS耳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整机产品的全链路自主设计与制造闭环。 三、优化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 ”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 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 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也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 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金额: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 超过该等销售、采购、融资额之和。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高于100000 万元。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 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 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同意公司进行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 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销售、采购 、融资额之和。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风险投机 性操作,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 的使用。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销售、采购、融资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销售、采购、融资额之和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高于1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未来预计将 超过该额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批。 3.投资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 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 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若未来预计将超过该额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批。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 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回避《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制度》(注: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制定公司2026年 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度 (二)薪酬制度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规模的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 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绩效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结合 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范围,按固定薪 资逐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年度指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 利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合评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5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的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1│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7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 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3-17│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25 日、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0980996股已于2025年3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过户股数为109809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5%,过户价格为14.93元/股,金额为1 63946270.28元。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解锁,锁定期12个月, 即锁定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已届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满后将同时考核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来确定 持有人个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公司层 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目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年,公司需同时完成下述业绩考 核指标标的股票方能解锁: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对持有人在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行为/绩效表现进行考 评,考核年度亦为2025年度。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S、A、B、C、D五个档次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及B以上,可解锁 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下,则持 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不能解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2026年1月27日披 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难以实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意愿及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陆宏达、王婕、 杨流江回避表决,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且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11-29│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临时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M层多媒体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5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 5年11月28日9:15—15: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宏达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 2025-11-13│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对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等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杨流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杨流江先生将与待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 非独立董事顾大伟、独立董事辜明安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原成员陆宏达(非独立董事)、王婕( 非独立董事)、冀志斌(独立董事)、谭光荣(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杨流江 先生任期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流江先生,公司现任内审部经理。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硕士研 究生,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中级管理会计师(PCMA),国际项目管理师(PMP),I TIL认证。2015年进入公司,曾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经理、公司主任审计师。 杨流江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7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杨流江先生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1-13│其他事项 ──────┴────────────────────────────────── 一、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何伟成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 何伟成先生因身体健康问题,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所任职务 。辞职后,何伟成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何伟成先生作为董事、总裁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伟成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何伟成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公司及董事会将提拔年轻 干部并予以重用。何伟成先生依规进行离任审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经营管理。 何伟成先生关于董事、总裁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伟成先生目前其持有 公司股份432000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何伟成先生在公司工作已有36年,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伟成先生 在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聘任顾大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拟聘任辜明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该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增选的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及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 25年8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由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胡礼樟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 员职务,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补选宋志超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 为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日止。宋志超先生将与郭 依维女士、郭建伟先生、梁树何先生、楚立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 宋志超先生为公司员工,除此之外,宋志超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任职务,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 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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