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35 华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8-17│ 8.00│ 1.87亿│
├───────────┼───────────┼───────────┼───────────┤
│增发 │ 2012-12-13│ 7.89│ 3.31亿│
├───────────┼───────────┼───────────┼───────────┤
│增发 │ 2013-08-30│ 10.51│ 1.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5-26│ 8.62│ 3723.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0-28│ 12.80│ 576.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7│ 6.81│ 6115.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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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 7853.38│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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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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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百得厨卫│ 4862.00万│ 4862.00万│ 4862.00万│ 100.00│ ---│ 2013-09-17│
│”现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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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182.69万│ 5182.69万│ 5182.69万│ 100.00│ ---│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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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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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 2355.00万 2.78 19.47 2023-07-25
伙企业
潘叶江 1300.00万 1.53 14.96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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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55.00万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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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4-12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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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6 │质押占总股本(%) │1.53 │
├────────┼──────────────┴────────┴──────────────┤
│股东名称 │潘叶江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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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8 │质押截止日 │202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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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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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08日潘叶江质押了1300.0万股给银河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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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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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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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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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5759635.7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4004474.90元,未提取
法定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92385012.7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4485115
0.4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44851150.42
元。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847653
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10637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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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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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6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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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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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12月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12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9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7385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69%。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5
554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2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
9183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2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950347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29%。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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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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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026年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较2025年无变化。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
要是申请和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各类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
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
、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
并与授信银行签署单笔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
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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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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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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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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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5日和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备案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经营场所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120215D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5、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肆仟柒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
6、成立日期:1992年4月8日
7、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一照多址)
8、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燃气具系列产品,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器具,家庭厨房
用品,家用电器、橱柜、烟雾净化器、净水器、卫浴及配件;家用电器的修理,自产产品的售
后服务;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出租;企业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办实业,企业投
资管理咨询;家用电器及厨卫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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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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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7月9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0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6523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30%。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3
041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1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6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
3348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16%。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6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807589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09%。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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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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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独立董事补选完成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孙冬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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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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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其中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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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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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人孙冬柏
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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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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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
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潘叶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潘叶钊: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帝股份上海分公司业务经
理、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华帝股份线下营销产品中心总监、华帝股份线下
营销副总经理、华帝股份线下营销总经理。现任华帝股份线下营销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叶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潘锦枝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叶江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叶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潘叶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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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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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
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出色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
年度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0人,注册会计师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4人。
3、业务信息
中审华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808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30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753万元。
2024年度,中审华共承担21家上市公司和87家挂牌公司年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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