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22 科华生物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7-05│ 11.12│ 1.91亿│
├───────────┼───────────┼───────────┼───────────┤
│增发 │ 2015-04-13│ 15.77│ 3.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28│ 6.75│ 1694.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8-28│ 5.72│ 82.94万│
├───────────┼───────────┼───────────┼───────────┤
│可转债 │ 2020-07-28│ 100.00│ 7.1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正邦科技 │ ---│ ---│ ---│ 27.45│ -1.9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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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 8250.00万│ 277.40万│ 3169.38万│ 38.42│ ---│ 2026-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 3.10亿│ 1220.86万│ 1.66亿│ 53.64│ ---│ 2026-06-30│
│项目(调整) │ │ │ │ │ │ │
├─────────┼──────┼─────┼─────┼─────┼─────┼──────┤
│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 2.19亿│ 0.00│ 2.20亿│ 100.28│ ---│ ---│
│提升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7亿│ 0.00│ 1.23亿│ 97.3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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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伟国 1100.50万 2.14 41.02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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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00.50万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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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科华生│科华(西安│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工程股份│)生物工程│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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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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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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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额度及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并购和
项目贷款融资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
编号为ZB720120250000042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华(西安)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华”)自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与债权人浦发银行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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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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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售价格:100.241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9月5日
3、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
7、回售申报期内停止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41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
科华转债”。截至目前,“科华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
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
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且“科
华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科华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科华转
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
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
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科华转债”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
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期首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科华转债”第六个计息年度,即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的票
面利率),t=44天(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10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9月10日为回
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44/365=0.241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科华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41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科华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93元/张;对于持有“科华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
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41元/张;对于持有“科华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
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41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
税。
3、回售的权利
“科华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科华转债”。“科华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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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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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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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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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
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易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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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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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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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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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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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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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罗
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芳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担任
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其他职务。罗芳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
27年3月19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罗芳女士辞职后,将担任公司顾问,
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咨询与帮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5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有关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罗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公司聘任
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臧显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个人简历
臧显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
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盛
强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众晶鑫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显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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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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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
。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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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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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
。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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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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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长期破净”
)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11元,属于应当制定
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方案
为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切
实提升投资者回报,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如下:(一)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深耕体外诊断行业40余年,凭借自身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公司已搭建了丰富的产品矩
阵,产品覆盖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分子诊断、即时诊断(POCT)、质谱领域,并具有“仪器
+试剂”一体化优势,在体外诊断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面对当前行业政策、
市场环境等多方面的挑战,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围绕“全而精”、“融合创新”的战略定位
,坚持以国民健康需求为导向,持续研发投入,建立多方法学全覆盖的整体解决方案,寻找新
的增长曲线;持续营销资源投入,不断完善国内外销售渠道和服务渠道,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的
步伐,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持续实施精益管理,充分挖掘提质增效潜力,提升运营效率
;不断夯实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深化并购重组,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将围绕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加速对新
技术、新赛道的切入,优化产业布局;并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促进产业升级
,强化主业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而推动业务规模的扩大、估值的提升。
(三)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合理设计薪酬结构和水平,配置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
,持续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使薪酬水平与个人价值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持续发展
相匹配,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稳健发展,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0月9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1369.66万股,回购金额10099.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适时开展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
利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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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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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概况:为适应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贸易业
务的发展,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小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
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利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与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
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及客户违约风险,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需求,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跨境业务及外
汇结算交易持续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因
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期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动用的交易保
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
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公
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
产品等业务。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董事会授权及授权期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科华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财
务部门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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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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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
应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1,893.74万元。
2、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以绝对值计算。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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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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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
简称“《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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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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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华(西安)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收到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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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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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
具体的合作事宜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
”或“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后续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医疗设备及检测试剂生产基地
和医疗产业孵化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医疗设备及
检测试剂生产基地和医疗产业孵化创新中心项目,项目用地约90亩,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医
疗设备及检测试剂生产基地项目,用地约50亩,主要生产化学发光产品、医疗设备及检测试剂
;二期为医疗产业孵化创新中心项目,用地需求约40亩。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关联关系:公司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发生类似交易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总规划面积165平方公里,由中心区、高铁新城、泾
渭新城、渭北新城区域组成。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焦先进制造业
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聚集区,目前已形成了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主导
产业集群。2024年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方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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