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22 科华生物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7-05│ 11.12│ 1.91亿│
├───────────┼───────────┼───────────┼───────────┤
│增发 │ 2015-04-13│ 15.77│ 3.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28│ 6.75│ 1694.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8-28│ 5.72│ 82.94万│
├───────────┼───────────┼───────────┼───────────┤
│可转债 │ 2020-07-28│ 100.00│ 7.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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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正邦科技 │ ---│ ---│ ---│ 27.45│ -1.9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 8250.00万│ 277.40万│ 3169.38万│ 38.42│ ---│ 2026-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 3.10亿│ 1220.86万│ 1.66亿│ 53.64│ ---│ 2026-06-30│
│项目(调整) │ │ │ │ │ │ │
├─────────┼──────┼─────┼─────┼─────┼─────┼──────┤
│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 2.19亿│ 0.00│ 2.20亿│ 100.28│ ---│ ---│
│提升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7亿│ 0.00│ 1.23亿│ 97.3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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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伟国 1100.50万 2.14 41.02 2020-07-29
─────────────────────────────────────────────────
合计 1100.50万 2.1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科华生│科华(西安│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工程股份│)生物工程│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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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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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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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
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
理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
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和额度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任
一时点现金管理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2、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
资证券及无担保债券、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用于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得参与高风险投
资类业务。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投资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科华生
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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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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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
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
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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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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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1)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
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龙
旗科技(603341.SH)、骄成超声(688392.SH)、荣亿精密(873223.BJ)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正
帆科技(688596.SH)、皓元医药(688131.SH)、国缆检测(301289.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佳欣,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卫宁健康(300253.SZ)、澳华
内镜(688212.SH)、天顺风能(0025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飞、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佳欣、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
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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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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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额度及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并购和
项目贷款融资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署了编号为2025年陕中银经普惠保字168号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华(西安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华”)与中国银行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5年陕中银经
普惠借字168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50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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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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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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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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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24,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2、回售价格:100.241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4、回售有效申报张数:70张
5、回售金额:7016.87元(含息、税)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分别于2025年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9月11日、9月12日、9月15日、9月16日披露了《关
于“科华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2)、《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科华转
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科华转债”回售的第六次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提示“科华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
持有的“科华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41元/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一)回售结果
“科华转债”申报期已于2025年9月16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科华转债”(债券代码:
128124)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70张,回售金额为7016.87元(含息、税)。公司将根据有
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
到账日为2025年9月23日。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科华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股本结构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科华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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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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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额度及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并购和
项目贷款融资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
编号为ZB720120250000042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华(西安)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华”)自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与债权人浦发银行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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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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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售价格:100.241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9月5日
3、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19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2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
7、回售申报期内停止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41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
科华转债”。截至目前,“科华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
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
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20.64元/股的70%(即14.45元/股),且“科
华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科华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科华转
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
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
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科华转债”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
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期首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科华转债”第六个计息年度,即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的票
面利率),t=44天(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10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9月10日为回
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44/365=0.241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科华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41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科华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93元/张;对于持有“科华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
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41元/张;对于持有“科华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
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241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
税。
3、回售的权利
“科华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科华转债”。“科华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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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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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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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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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
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易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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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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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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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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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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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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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罗
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芳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担任
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其他职务。罗芳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
27年3月19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罗芳女士辞职后,将担任公司顾问,
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咨询与帮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5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有关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罗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公司聘任
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臧显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个人简历
臧显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
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盛
强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众晶鑫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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