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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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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11 盾安环境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6-16│ 11.42│ 3.03亿│ ├───────────┼───────────┼───────────┼───────────┤ │增发 │ 2007-12-24│ 14.84│ 13.36亿│ ├───────────┼───────────┼───────────┼───────────┤ │增发 │ 2009-09-04│ 10.26│ 4.96亿│ ├───────────┼───────────┼───────────┼───────────┤ │增发 │ 2011-10-26│ 11.30│ 9.4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12-06│ 9.18│ 7077.78万│ ├───────────┼───────────┼───────────┼───────────┤ │增发 │ 2016-03-14│ 11.52│ 8.37亿│ ├───────────┼───────────┼───────────┼───────────┤ │增发 │ 2022-12-13│ 5.81│ 7.9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4│ 6.61│ 5822.8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螺新材 │ 1656.52│ ---│ ---│ 1591.68│ 158.8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7.99亿│ 0.00│ 7.99亿│ 100.03│ ---│ ---│ │银行借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08 │交易金额(元)│2.1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合计人民币1,537.00万元 │ │ │ ├──────┼────────────────┴──────┴────────────────┤ │买方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天津)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三一│ │ │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能达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昆嵛双子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天津科创天使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科同│ │ │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亚洲鸿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盾安环境")拟现金收购│ │ │贾维新、大创(天津)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创合伙")等交易对方│ │ │持有的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创"或"标的公司")62.95%股权,交易│ │ │作价2.15亿元,并向上海大创增资3,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 │ │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大创65.95%股权,上海大创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 │ 收购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 │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创新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昆嵛双子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科创天使投资有│ │ │限公司、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科同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亚洲鸿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其中:承诺方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标的公司下属│ │ │公司;公司方股东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 │ │ │ 相关转让方拟向收购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大创62.95%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 │人民币1,537.00万元("标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时,相关转让方应按照规定的股权转│ │ │让价款向收购方转让不存在任何负担的标的股权。 │ │ │ 上海大创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4.87万元("增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 │由收购方按照规定的认购价款认购全部增资股权。 │ │ │ 作为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转让方合计支付转股对价21,459.77万元人民 │ │ │币;作为增资股权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公司缴付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214.87│ │ │万元应当作为增资额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应当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 │ │积。 │ │ │ 近日,上海大创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08-08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盾安环境")拟现金收购│ │ │贾维新、大创(天津)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创合伙")等交易对方│ │ │持有的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创"或"标的公司")62.95%股权,交易│ │ │作价2.15亿元,并向上海大创增资3,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 │ │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大创65.95%股权,上海大创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 │ 收购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 │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创新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昆嵛双子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科创天使投资有│ │ │限公司、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科同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亚洲鸿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其中:承诺方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标的公司下属│ │ │公司;公司方股东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 │ │ │ 相关转让方拟向收购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大创62.95%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 │人民币1,537.00万元("标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时,相关转让方应按照规定的股权转│ │ │让价款向收购方转让不存在任何负担的标的股权。 │ │ │ 上海大创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4.87万元("增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 │由收购方按照规定的认购价款认购全部增资股权。 │ │ │ 作为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转让方合计支付转股对价21,459.77万元人民 │ │ │币;作为增资股权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公司缴付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214.87│ │ │万元应当作为增资额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应当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 │ │积。 │ │ │ 近日,上海大创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 │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 │ │ │ │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 │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 │ │ │ │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70亿 29.48 --- 2018-09-06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万 9.71 --- 2019-09-16 ───────────────────────────────────────────────── 合计 3.59亿 39.1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盾安人│浙江盾安禾│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环境股份│田金属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盾安人│浙江盾安禾│ ---│人民币 │--- │--- │抵押 │未知 │未知 │ │工环境股份│田金属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盾安人│浙江盾安国│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工环境股份│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7-30│其他事项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4人(含退休人员),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307.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于2025年7月28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予以审议。 (二)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 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中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章周虎和李建军先生在前述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同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发表了《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7-30│其他事项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4866份,行权价格为1 3.21元/份(若在行权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 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于2025年7月28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予以审议。 (二)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 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中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章周虎和李建军先生在前述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同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发表了《浙江盾安 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7-30│其他事项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8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考核系数未达到10 0%或存在降职;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83.40万股,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0.08%,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予以审议。 ──────┬────────────────────────────────── 2025-07-30│其他事项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另有19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年度考核系数未达到100%,该1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中共有 17.11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予以审议。 (二)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 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中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章周虎和李建军先生在前述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同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发表了《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6-2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 工代表选举金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金国林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金国林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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