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82 新亚电缆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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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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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3-11│ 7.40│ 4.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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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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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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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 2.74亿│ 0.00│ 0.00│ 0.00│ 0.00│ 2027-02-2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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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 3457.67万│ 78.89万│ 78.89万│ 2.28│ 0.00│ 2027-02-2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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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086.10万│ 620.88万│ 620.88万│ 20.12│ 0.00│ 202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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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6163.31万│ 6163.31万│ 100.01│ 0.0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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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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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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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宁市硕盈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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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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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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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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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1 │
├──────┼────────────────────────────────────────┤
│关联方 │常宁市硕盈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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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
│关联方 │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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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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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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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授信融资情况 │
│ │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
│ │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
│ │提升运营能力,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
│ │),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
│ │、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
│ │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 │ (二)担保事项 │
│ │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
│ │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伟杰先生回│
│ │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 │
│ │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
│ │保等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
│ │取担保费用。 │
│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
│ │以及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
│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 │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截止2025年3月31日,陈家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0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39.81%;陈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2,000,000.0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19.90%;陈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陈│
│ │伟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陈强先生与陈伟杰先生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为堂兄弟关系,│
│ │四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 │
│ │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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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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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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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计划在清远市清城
区辖区内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
本次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项目运作的具
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协议由协议签约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商定,并将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签署。本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
审核批准,相关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协议能否按照约定内容执行尚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3、本次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尚处于前期的筹划阶段,投资协议中涉及项目
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
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在清远市清城区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
业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紧邻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旁,规划用地面积约为82.0257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投资,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关
3、法定代表人:庄志辉
4、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6、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以最终备案为准)
2、项目投资内容:主要新建35kV及以下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等产品车间约27000㎡,配建
中高压电线电缆及特种电缆等产品生产线,并建设物流区及道路、停车场等其它配套工程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
4、项目用地位置、面积: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紧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旁,规划用地面积约为82.0257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5、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
6、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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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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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
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潘泽国
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示,2025
年7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潘泽国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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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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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
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基于对市场潜力的重新评估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的考量,公司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
和清远建设营销网点,现调整为在原计划营销网点建设基础上增加中山和肇庆营销网点建设,
减少珠海、湛江和阳江营销网点建设。
(二)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地点调整,为合理配置资金,确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高效推进,公司拟对该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增加软硬件设备购置、品牌建设及推广等项目投资金额;减少装修工程
、房屋租赁费、人员投入等项目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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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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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707507358T
2、名称: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陈志辉
6、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壹仟贰佰万元
7、成立日期:1999年7月2日
8、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塑料制品业;电力电缆管、线槽管及
配件制造;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零售;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检测
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同步修改,与上述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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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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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反担
保;
2、本次担保属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广东新亚光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
运营能力,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授
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
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
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伟杰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2
025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
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3月31日,陈家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39.81%;陈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20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19.90%;陈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陈伟杰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强先生与陈伟杰先生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为堂兄弟关系,四
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和依据
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主要用途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
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2025年
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实际担
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也不需要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
款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限期自审议本次借款的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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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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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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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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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3月21日
(三)股票简称:新亚电缆
(四)股票代码:00138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12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5%,本次
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013.9493万股(八)本次上市的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186.0507万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
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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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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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亚电缆”,股票代码为“00138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0元/股,发行数量为620
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4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6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348.1449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
48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
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9503214%,有效申购倍数为3577.77639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3月1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186050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027%,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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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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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3月1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新亚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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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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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
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
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
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等相关
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5年3月11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
披露的4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2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
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112776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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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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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35366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55275495500股,配号总数为310550
99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1055099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348.1449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480
.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6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4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
上发行中签率为0.0279503214%,有效申购倍数为3577.7763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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