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56 富岭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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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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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台州玉米环│ 990.00万│人民币 │2023-03-06│2025-03-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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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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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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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岭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获胜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获胜包装”)日常运营的资金
需要,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获胜包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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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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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岭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
。最终授信额度和品种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需求决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此次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
循环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
文件。
二、对公司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
公司经营效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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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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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富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岭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
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
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
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资深会员,自2004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
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经验,客户涉及贸易与零售业、房地产、制
造业、园区开发、高科技等诸多行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
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哲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制造业、高科
技行业及房地产业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安永华明2025
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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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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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岭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富
岭股份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100959.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910567.3
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2327743.2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694702209.06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于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38元(含税),以截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89320000股模拟计
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239416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10.17%,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形。预计20
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239416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10.1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
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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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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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岭股份”)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之日为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之日为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
酬。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4、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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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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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岭股份”)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投资概况
2024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F
ULINGPLASTICUSA,INC.(以下简称“宾州富岭”)共同投资3500万美元于印尼设立全资子公司
获胜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获胜包装”)并建设塑料餐饮具和纸制品生产线项目,其
中富岭股份持股95%,宾州富岭持股5%。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及宾州富岭拟以自有资金对获胜包装增加投资不超过5000万
美元,即对获胜包装的投资总额由3500万美元增加至不超过85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
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各股东同比例追加投资,投资款项主要用于购买土地、厂房
建设及购买设备等,主要用于生产塑料餐饮具、纸制品及拟新增的植物纤维模塑产品。植物纤
维模塑产品是指以蔗渣浆、木浆、竹浆等天然植物纤维材料为原材料,通过模具塑造成型的可
自然降解产品。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累计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85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重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了便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决定资金投入的进度、办理境外投资手续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及审批程序。
二、本次增加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获胜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TFOODPACKAGINGJAYA;
2.注册登记编号:2005240022666;
3.成立时间:2024年5月14日;
4.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InfinitiOffice,ArcadeBusinessCenter6thFloorUnit6-03,JL.PantaiIndah
Utara2Kav.C1,Pik,KapukMuara,Penjaringan,Adm.NorthJakarta,DkiJakarta;
6.经营范围:纸和纸板包装及纸箱行业;包装用塑料制品行业;通用橡胶和塑料批发贸易
;纸和纸板批发贸易;纸和纸板制品批发贸易;
7.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获胜包装的投资总额由3500万美元增加至不超过85
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持股95%,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宾州富岭持股5%。
因获胜包装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未有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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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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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岭股份”)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确保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
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并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
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五)资金来源
本次拟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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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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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岭股份”)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
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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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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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4733.0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4〕1625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富岭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5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4733.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5.30元/股。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
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2
09.9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金额已于规定时间
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2209.9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766.15万股,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99.9921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
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
数倍,即5009.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766.15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41666963
0%,有效申购倍数为2399.9829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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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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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625号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1月1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月16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月1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
室主持了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富岭股份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
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75,323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富岭股
份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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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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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625号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4733.00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
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2
09.9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金额已于规定时间
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2209.9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766.15万股,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99.99211倍,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
股的整数倍,即5009.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56.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766.1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
率为0.0416669630%,有效申购倍数为2399.9829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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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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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0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733.00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浙江富浙战配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209.9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金额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
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09.9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766.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富岭股份
于2025年1月14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富岭股份”股票3756.90万
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1月1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1月1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
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
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
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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