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59 利仁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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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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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17│ 19.75│ 3.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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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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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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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嘉兴)有│ 36900.00│ ---│ 100.00│ ---│ -8.8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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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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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 2.50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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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10万台智能厨 │ 2.53亿│ 9879.18万│ 2.47亿│ 97.67│ 0.00│ 2026-03-31│
│房小家电、220万台 │ │ │ │ │ │ │
│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 │ │ │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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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2490.41万│ 79.75万│ 251.48万│ 10.10│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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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15.89万│ 100.32│ 0.00│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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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10万台智能厨 │ 0.00│ 9879.18万│ 2.47亿│ 97.67│ 0.00│ 2026-03-31│
│房小家电、220万台 │ │ │ │ │ │ │
│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 │ │ │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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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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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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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仁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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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共同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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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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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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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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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仁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共同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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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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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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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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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延期后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延期后股权登记日不变,
仍为2025年12月12日。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取消议案的议案》。
基于上述议案涉及对原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决议的调整,所涉及的议案包括:《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同时,为保障会议筹备和工作安排有序进行,确保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延期至2025年12月24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直接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宋老亮先生持有公司47.19%的股份,具备提出临时
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
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除以上取消议案、延期召开股东会事项及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原股东会通知中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取消
议案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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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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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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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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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
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
36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
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
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为“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
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
及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72.24万元,合计25272.24万元投入到“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鉴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65.4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年产910万台
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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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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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利仁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利仁投资”)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806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总
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数值)。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利仁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51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0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7.1070%,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166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利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0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9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9038%
。本次权益变动前,利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00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1.06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利
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001%,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0.8667%。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利仁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
告知函》,利仁投资于2025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利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
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
77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78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利仁投
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1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001%,占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0.866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利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514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22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70.7879%。利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70.0001%降
低至69.9222%,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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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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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玲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黄玲艳,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1月-20
20年8月,就职于北京趣道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9月-2023年10月,就
职于北京初见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行政人力资源高
级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玲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玲艳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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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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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1:00以现
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杜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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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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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
标准领取薪酬:年薪总额=基本年薪+浮动奖金。基本年薪分12个月,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
级别标准按月发放;浮动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考核结果发放。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
生效。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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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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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开展不
超过1.5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本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
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票据查验、托管、到期托收、查
询统计等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满
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二、实施额度和协议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1.5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
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三、实施方式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四、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与作用
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集中管理,减少公司的票证管理成
本;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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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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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5大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萌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鹏飞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
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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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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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3、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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