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37 惠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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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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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5-13│ 53.26│ 18.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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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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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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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5月22日
(三)股票简称:惠康科技
(四)股票代码:00123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4835143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7087858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485602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3495402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公
开发行中不存在战略配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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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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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
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目录
一、保荐意见
财通证券受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之保荐机构及主承
销商。财通证券遵照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认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主营业务突出,经
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过必要的备案
程序,其实施能够增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予以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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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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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康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37”。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
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08.785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2225.285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3.5000万股,占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237.7902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83.
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41.735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67.05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
,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177973931%,有效申购倍数为5618.80042倍。本次发行的网上、
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5月15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2231830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9%,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6.02%。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65269股,包销金额为8802226.94元,包销股份的数
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0.4456%。2026年5月19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
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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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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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惠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37
08.78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607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
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708.785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5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5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
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1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
1室主持了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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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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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
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755286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66712618000股,配号总数为333425236个
,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3342523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237.7902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83.
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41.735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67.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
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77973931%,有效申购倍数为5618.80042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6年5月1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6年5月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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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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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3708.78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607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
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
票简称为“惠康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37”。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08.785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53.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0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7.2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5
月8日(T-3日)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81倍,但
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54.25元/股
(含54.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9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906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8978060万股的1.010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
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5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5月1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
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即为“四个值孰低值”53.7088元/股)。
5、本次发行价格为53.2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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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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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08.7
8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607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
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708.785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新股发行
,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4835.1430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25.285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3.5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26年5月15日(T+2)刊登的《宁波
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
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5月12日(T-1日,周二)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
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
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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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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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现就公司的无证房产事项,承诺如下:如发行人因有关土地及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不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则该等处罚或损失由本人全额予以承担。
本承诺函经本人签字后即生效,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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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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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愿意长期持有公
司股票。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股票代码(TO07):001237是否关联交易(T006):未知
项目性质(TO03):19-对外担保
4、若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若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
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若公司上市第三
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格式化
5、在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并予以公告,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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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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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说明文件出具之日,公司共有15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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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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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
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
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
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26年5月8日(T-3日)9:30-15:00。
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
zse.cn)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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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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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
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
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目的
公司深耕制冷领域,是一家以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
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制冰机、冰箱、冷柜、酒柜等,主要应用于民用及商用领域。公司于2024
年荣获“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冰机产品)”称号。
随着制冷设备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为拓宽融资渠道,突破产
能瓶颈,扩大经营规模,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
稳健发展的理念,力争打造盈利能力突出、业绩稳健增长、注重股东回报的高质量发展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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