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34 泰慕士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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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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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 3.60亿│ 4987.21万│ 2.37亿│ 103.06│ ---│ 2024-06-30│
│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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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 1.40亿│ 1476.90万│ 1476.90万│ 16.41│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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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00亿│ 0.00│ 6325.70万│ 100.34│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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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泰慕士│六安英瑞针│ 785.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针纺科技股│织服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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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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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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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8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8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94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7%。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宜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发表意见,并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4年4月3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
6、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35)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4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4年
5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自2025年5月28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截至公告之日,《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于2025年5月28日后进入解除限售期,除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
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
7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2名激励对象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7%。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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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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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8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1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50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宜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发表意见,并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4年4月3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
6、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35)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4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4年7月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
24年7月29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将自2025年7月29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截至公告之日,《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于2025年7月29日后进入解除限售期,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的5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0.14%。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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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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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因此公司拟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股进行回购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20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000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
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
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3-87770989
5.传真电话:0513-87505566
6.电子邮件:tmscw@nttms.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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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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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江苏泰慕士针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并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
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
人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
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子公司领取的,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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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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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共同享受公
司发展的红利,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公司2025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
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权益分派,将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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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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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94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为179933.54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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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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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以前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独立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具备
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与其协商确定相
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堃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乔琪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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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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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70380087.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552879.6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155287.97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为64397591.68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201520922.40元,减去2024年实际分配利润76,401090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189517424.08元。
3、公司拟以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943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
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830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若在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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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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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计
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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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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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440800551.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7756709.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83043841.0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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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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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9)。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通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现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08315094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陆彪
注册资本:10943.37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8月26日
住所: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
经营范围:
服装的设计、生产、销售;印绣花生产、加工及销售;高档织物面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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