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25 和泰机电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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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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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2-08│ 46.81│ 6.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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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2│ 17.19│ 2062.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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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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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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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 ---│ ---│ 100.00│ ---│ 2804.5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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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链运机械智│ ---│ ---│ 100.00│ ---│ 799.07│ 人民币│
│能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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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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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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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节大节距 │ 5.21亿│ 4601.30万│ 2.42亿│ 46.50│ 3946.69万│ 2026-12-31│
│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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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 9332.24万│ 1333.50万│ 1333.50万│ 14.29│ 0.00│ 2027-02-28│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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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设备技术研发中│ 7432.50万│ ---│ 154.73万│ 2.08│ 0.00│ 2026-02-28│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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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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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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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乌珠穆沁旗哈达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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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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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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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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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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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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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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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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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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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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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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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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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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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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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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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乌珠穆沁旗哈达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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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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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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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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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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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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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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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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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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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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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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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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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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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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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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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杭州和泰输│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电股份有限│送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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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杭州和泰链│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电股份有限│运机械智能│ │ │ │ │ │ │ │
│公司 │制造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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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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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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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
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
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较为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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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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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拟分别向合作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中期票据授信等。
上述授信额度、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内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
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6000万元、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子公司实际需求金额为准,担
保期限以担保协议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
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子公司之间对具
体授信额度、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并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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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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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以上金额均不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在2025年
审计费用基础上,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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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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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应收款项、
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64507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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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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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独立董事: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即每名独立董事津贴为8
万元/年(税前)。
(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按照实际担任职务、岗位级别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基本工资+补贴
基本工资按其担任职务、岗位级别确定;补贴主要指工龄补贴、通讯补贴等。基本薪酬相
对固定。
2、绩效薪酬=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
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及其担任职务和岗位月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
据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与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
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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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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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01839.0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439896.66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0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公司不再提取),加上期初未
分配利润,减去2024年度现金股利79022829.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376342214.0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9989095.0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9989095.01元,公司总股本
为65866800股。
3、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8668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96000股
后的股本6557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2元(含税),以此计
算拟现金分红总额为20458089.60元。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年度累计分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
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0458089.6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59.99%。
(二)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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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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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2026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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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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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拟
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600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内部OA系统将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2025年7月12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
行了说明,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7月22日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
025年9月10日上市。
(六)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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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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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6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65866800股减少至65570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5866800元减少至655708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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