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15 千味央厨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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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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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千味御知菜食品│ 447.16│ ---│ 85.00│ ---│ -451.56│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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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百福源食品有限│ ---│ ---│ 100.00│ ---│ -56.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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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百顺源食品有限│ ---│ ---│ 100.00│ ---│ -601.78│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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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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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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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3236.61万│ 2407.27万│ 2415.87万│ 74.64│ 0.00│ 2024-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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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 2.50亿│ 1649.12万│ 2.56亿│ 100.00│ 4003.40万│ 2023-09-30│
│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 │ │ │ │ │ │
│项目(三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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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 2.50亿│ 1649.12万│ 2.56亿│ 100.00│ 4003.40万│ 2023-09-30│
│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 │ │ │ │ │ │
│项目(三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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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 2.02亿│ 7815.06万│ 7815.06万│ 38.76│ ---│ 2026-01-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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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 3.08亿│ 2.14亿│ 2.14亿│ 69.37│ ---│ 2026-01-31│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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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味宝食品80%股 │ 4186.13万│ 4141.13万│ 4141.13万│ 100.00│ 25.23万│ 2024-01-22│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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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850.08万│ 2819.34万│ 2819.34万│ 100.00│ ---│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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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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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 446.00万 4.49 11.18 2025-03-15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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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46.00万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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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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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5 │质押股数(万股) │4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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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18 │质押占总股本(%)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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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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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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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13 │质押截止日 │202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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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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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3日城之集质押了446.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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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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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6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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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1 │质押占总股本(%)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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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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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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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24 │质押截止日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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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3-14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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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4日城之集质押了100.0万股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共青城城之集│
│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之集”)通知,获悉城之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 │股份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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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4日城之集解除质押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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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6-01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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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78 │质押占总股本(%)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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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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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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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4-14 │质押截止日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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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3-14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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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30日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80.0万股 │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共青城城之集│
│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之集”)通知,获悉城之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 │股份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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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4日城之集解除质押3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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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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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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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
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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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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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
性原则,《关于确定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监事2024年度
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
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0万元/年(含税),其他
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发放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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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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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定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
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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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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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369291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485614.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
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73485614.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6636255.38元,扣
除2024年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18593570.4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752
8299.25元。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为99263146股。
3、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700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048元(不
含交易费用),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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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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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具体额度以相关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
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机构贷款规
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抵押物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执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条件,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应银行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就前述贷款事
宜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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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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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102700
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2.1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263146股
变更为97160446股。
2、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
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7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048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
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102700股,占公司本次
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
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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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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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所致,不涉及股东增持或者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
青城城之集”)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由40.18%增加至41.05%,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少
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02
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3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699780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263146股变更为97160446股,公司控股股东共
青城城之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40.18%被动增加至41.05%,持股比例被动
增加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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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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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90元/股(
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1、2024年5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39.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
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9385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013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78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399881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7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12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5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6743093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
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3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699780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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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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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共青城城之集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之集”)将其所持部分股份办理再质押和解除质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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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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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
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2
7484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9978.36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57309.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242668.46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2024年1月3日出具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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