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53 河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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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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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9-03│ 4.15│ 1.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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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9-12-26│ 3.50│ 1.62亿│
├───────────┼───────────┼───────────┼───────────┤
│增发 │ 2020-03-04│ 4.64│ 1.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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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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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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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 26620.88│ ---│ 93.41│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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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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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 1.05亿│ 1.05亿│ 1.05亿│ 100.00│ 5532.76万│ 2019-12-26│
│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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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的│ 749.36万│ 749.36万│ 749.36万│ 100.00│ 0.00│ ---│
│相关税费 │ │ │ │ │ │ │
├─────────┼──────┼─────┼─────┼─────┼─────┼──────┤
│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的│ 800.00万│ 800.00万│ 800.00万│ 100.00│ 0.00│ ---│
│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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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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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2 │转让比例(%) │2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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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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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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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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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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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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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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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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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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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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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 │
│ │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
│ │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截止202│
│ │4年7月31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13,859.02万元。鉴于上述 │
│ │借款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根据目前的财务状况,拟继续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
│ │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
│ │。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分│
│ │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 │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银亿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
│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4、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 │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
│ │施伟光先生、王小丰先生、王海先生、覃宝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提案回│
│ │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出借方签署相关协议。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单位: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 │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
│ │ 2、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2809室 │
│ │ 3、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
│ │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5、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装潢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电子器材的批发; │
│ │国内陆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
│ │物装卸、搬运、整理服务;装卸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保洁服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 │
│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6、关联关系:银亿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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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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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8700.00万 29.59 --- 2016-07-15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 3749.36万 10.24 100.00 2023-05-1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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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4亿 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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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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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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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广西河化生│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工股份有限│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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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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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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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借助专业
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2025年7月11日,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融盛
管理”)、杨爱婷共同签署了《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或“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鹏誉弘源”或“合伙企业”“基金”,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首批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
鹏誉弘源认缴出资总额的45.45%。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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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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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
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9259319.57元,实收股本366122195.00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
1、2019年以前,由于主营业务长期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致使未弥补亏损累积较多,超过
了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2020年公司完成重整后,现有主业规模较小,公司经营效益尚不能较快的覆盖前期累
计亏损。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
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巩固公司现有主力产品市场,加强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提高盈利规模。
2、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方向,通过多元化发展来保障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
公司不能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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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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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同时,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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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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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
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截止2024年10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
司股份,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2、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公司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0)和《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3、截止2024年10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购买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为2.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39646.00元(不含交易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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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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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
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截止2024年7月
31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13859.02万元。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
将到期,公司根据目前的财务状况,拟继续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
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在此借款期限
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
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
条件不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银亿控股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
易。
3、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施伟
光先生、王小丰先生、王海先生、覃宝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提案回避表
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出借方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单位: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2、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2809室
3、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装潢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电子器材的批发;国
内陆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装
卸、搬运、整理服务;装卸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保洁服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银亿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财务情况:银亿控股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宁波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该重整事项于20
19年12月被宁波中院受理,银亿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资产负债等情况最终将以审计结果、
债权申报及审查结果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2、具体内容:向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借款;
3、定价依据:本次借款资金的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发放借款资金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
利率执行,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借款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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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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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
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有合伙人数量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从业人员总
数30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59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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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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