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35 四川双马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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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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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7-12│ 4.50│ 2.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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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03-01│ 7.61│ 22.56亿│
├───────────┼───────────┼───────────┼───────────┤
│增发 │ 2015-03-06│ 5.64│ 8.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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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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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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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谐汇资创业投│ 19000.00│ ---│ 31.61│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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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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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8 │转让比例(%) │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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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0.89亿 │转让价格(元)│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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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878.69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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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 │
├──────┼────────────────────────────────────────┤
│受让方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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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9 │转让比例(%) │6.39 │
├──────┼────────────────┼──────┼────────────────┤
│交易金额(元)│10.89亿 │转让价格(元)│22.32 │
├──────┼────────────────┼──────┼────────────────┤
│转让股数(股)│4878.6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 │
├──────┼────────────────────────────────────────┤
│受让方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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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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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交易金额(元)│10.8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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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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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48,786,9│标的类型 │股权 │
│ │12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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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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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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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17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控股股│
│ │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与其一致行动人LAFARGE CHINA OF│
│ │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简称“LCOHC”)签署了《北京和谐恒源科技│
│ │有限公司与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 │
│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LCOHC拟通过协议转让 │
│ │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8,786,912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和谐恒│
│ │源(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协议转让”)。 │
│ │ 本次股份转让按照每股人民币22.32元定价(不低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协议转让交 │
│ │易价格下限),标的股份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088,923,875.84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已于202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 │司完成过户登记并于4月9日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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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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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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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了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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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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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根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
│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锦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西藏锦合”)与公司参与投资的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和谐锦弘”或“合伙企业”)签署并履行了《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管理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 │
│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7)及2017年9月2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 │每三年履行了为和谐锦弘提供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 │ 依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及《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和谐锦弘的存续期限为七年,为确保有序清算投资项目,经执│
│ │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存续期限可延长一年;此后再延期需经和谐锦弘合伙人大会审议。 │
│ │ 和谐锦弘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存续期为七年,即,2017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
│ │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和谐锦弘存续期限延长一年,延至2025年9月28日。 │
│ │ 为确保和谐锦弘投资项目实现有序退出,经与和谐锦弘合伙人多方协商,现和谐锦弘合│
│ │伙人大会拟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再延长两年,即存续期限延长至2027年9月28日。本次 │
│ │存续期限的延长期(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以下简称“延长期”)内,合伙企│
│ │业按其尚未退出的项目投资成本和合伙企业对已投资项目预留的后续投资成本(如有)之总│
│ │额1%/年向西藏锦合支付管理费。经测算,本次拟签署的《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管理协议(二)》(以下简称“管理协议(二)”)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 │ 为保障和谐锦弘的平稳运行,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西藏锦合拟在延长期内继续作为基│
│ │金管理人为和谐锦弘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并与和谐锦弘签署相应的管理协议(二│
│ │)。 │
│ │ 2、提供管理服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关联自然人谢建平(谢建平系公司董事长,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
│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担任了和谐锦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认定和谐锦弘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因此,西藏锦合与和谐│
│ │锦弘之间关于提供管理服务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栋梁为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交│
│ │易在董事会审批时,依据谨慎性原则,董事谢建平及林栋梁回避表决。 │
│ │ 3、审批情况 │
│ │ 前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
│ │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平、林栋梁已回避│
│ │表决。 │
│ │ 4、前述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需要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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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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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9157.73万 12.00 36.45 2026-07-25
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 3053.76万 4.00 --- 2018-05-09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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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2亿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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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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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5 │质押股数(万股) │3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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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0 │质押占总股本(%)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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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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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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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7-2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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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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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3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352.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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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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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6-24 │质押股数(万股) │13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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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39 │质押占总股本(%) │1.77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06 │质押截止日 │2026-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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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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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2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25.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22 │质押股数(万股) │1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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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53 │质押占总股本(%) │1.82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17 │质押截止日 │2027-06-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7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390.0万股给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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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5 │质押股数(万股) │79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5 │质押占总股本(%) │1.04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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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3 │质押截止日 │2029-06-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3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792.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2 │质押股数(万股) │74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6 │质押占总股本(%) │0.97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9 │质押截止日 │2029-05-2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9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744.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07 │质押股数(万股) │12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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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6 │质押占总股本(%) │1.66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5 │质押截止日 │2026-12-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5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266.73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 │
│ │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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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质押股数(万股) │140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3 │质押占总股本(%) │1.84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09 │质押截止日 │2026-01-08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6 │解押股数(万股) │14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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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09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403.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6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0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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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41 │质押占总股本(%)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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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6 │质押截止日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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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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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6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50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11 │质押股数(万股) │17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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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69 │质押占总股本(%)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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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10 │质押截止日 │202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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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0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759.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07 │质押股数(万股) │197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88 │质押占总股本(%) │2.59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06 │质押截止日 │2026-11-0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2 │解押股数(万股) │1979.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6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979.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2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2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05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4 │质押占总股本(%)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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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04 │质押截止日 │2025-12-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27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4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7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151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9 │质押占总股本(%)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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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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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27 │质押截止日 │202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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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6-04 │解押股数(万股) │151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7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516.0万股给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4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1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151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9 │质押占总股本(%) │1.99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3 │质押截止日 │2026-06-04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01 │解押股数(万股) │151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3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516.0万股给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1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1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7 │质押股数(万股) │16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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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12 │质押占总股本(%) │2.18 │
├────────┼──────────────┴────────┴──────────────┤
│股东名称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23 │质押截止日 │2026-06-18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8 │解押股数(万股) │16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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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3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77.3333万股 │
│ │2024年04月23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666.6667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8日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66.6667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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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翔生│深圳健元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物制药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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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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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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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源”)的告知函,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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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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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6年8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7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1
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202
6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
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
10.会议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6年8月4日发布会议提示公告,提示股东参与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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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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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
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其对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
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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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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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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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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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出具
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中信金融资产于2026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93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93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742%,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2764%。
本次减持后,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46457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480%,占剔
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8960%。在本次减持过程中,中信金融资产所持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已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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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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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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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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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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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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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被否决的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2:0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7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785
7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7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6341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515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3.4063%。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7634403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6219875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757220458股。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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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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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形式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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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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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
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
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长年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
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
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
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渭华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媛媛女士
,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
从事与上市公司审计相关的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6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家灏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
在德勤华永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
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的审
计费用不超过2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
用一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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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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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
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
2026年4月27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合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本次董
事会批准金额。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六)投资方式和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协商并决定有
关前述业务的产品品种、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同时,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不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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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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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20
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
10、会议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6年5月13日发布会议提示公告,提示股东参与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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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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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收到了
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与其一致行动人LAFARGECHINA
OFFSHOREHOLDINGCOMPANY(LCOHC)LTD.(以下简称“LCOHC”)的通知,LCOHC向和谐恒源协议
转让公司48786912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7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和谐恒
源与其一致行动人LCOHC签署了《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与LAFARGECHINAOFFSHOREHOLDING
COMPANY(LCOHC)LTD.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
让协议》”),LCOHC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8786912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
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9%)转让给和谐恒源,转让价格为22.32元/股,股份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088923875.8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9)。该公
告披露后,转让方及受让方未签订补充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
二、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已于202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过户登记并于4月9日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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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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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健翔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健翔”)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贰亿元的八年期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主要用于多肽药物扩建项目建设。
湖北健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健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健元”)的全资子
公司,深圳健元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保
证合同》约定,深圳健元将基于前述贷款为湖北健翔向交通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同时,待具
备抵押条件后,湖北健翔将就前述贷款向交通银行提供该扩建项目固定资产及相关设备的抵押
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深圳健元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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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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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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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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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2月17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
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与其一致行动人LAFARGECHINA
OFFSHOREHOLDINGCOMPANY(LCOHC)LTD.(以下简称“LCOHC”)签署了《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
公司与LAFARGECHINAOFFSHOREHOLDINGCOMPANY(LCOHC)LTD.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LCOHC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
的公司48786912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和谐恒源(以下简称“本次
股份转让”或“本次协议转让”)。
2、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219875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
和谐恒源持有公司202446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6.74%;LCOHC持有公司126380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占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6.69%。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和谐恒源持有公司251232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1%,占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3.18%;LCOHC持有公司7759372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16%,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25%。
3、2018年5月,和谐恒源与LCOHC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LCOHC将通过其控制的四川双
马股份与和谐恒源在四川双马股东大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实施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
下述具体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a)召集、召开和出席四川双马的股东大会会议;(b)对所
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
、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c)四川双马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d)
四川双马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四川双马股东大会提案权。
2016年至2025年,公司第三大股东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
津赛克环”)与和谐恒源陆续签署了系列《授权委托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可撤销
地授权委托和谐恒源作为天津赛克环持有的四川双马全部股份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全权代
表天津赛克环,按照四川双马的章程规定行使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等权
利。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和谐恒源与LCOHC及天津赛克环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本次协议转让为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和谐
恒源与LCOHC及天津赛克环的一致行动关系未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和谐恒源控
制的四川双马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均为389239392股,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50.98%,占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1.40%,不会导致和谐恒源控制的四川双马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4、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
场减持,转让前后一致行动关系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数量和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
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
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确认意见书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
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LCOHC的通知,和谐
恒源与LCOHC于当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LCOHC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和谐恒源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48786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
司总股本的6.44%,股份转让价格为22.32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088923875.84元
。
如前所述,LCOHC与和谐恒源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且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注:四川双马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转让交割日之间(以下简称“过渡期”)
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次协议转让后的持股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LCOHC基于自身发展与资产规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和谐恒源基于对公司
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确认意见书后方能在中证登办理
股份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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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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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根据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
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锦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锦合”)与公司参与投资的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和谐锦弘”或“合伙企业”)签署并履行了《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管理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7)及2017年9月2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每
三年履行了为和谐锦弘提供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及《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和谐锦弘的存续期限为七年,为确保有序清算投资项目,经执行事
务合伙人决定,存续期限可延长一年;此后再延期需经和谐锦弘合伙人大会审议。
和谐锦弘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存续期为七年,即,2017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后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和谐锦弘存续期限延长一年,延至2025年9月28日。
为确保和谐锦弘投资项目实现有序退出,经与和谐锦弘合伙人多方协商,现和谐锦弘合伙
人大会拟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再延长两年,即存续期限延长至2027年9月28日。本次存续
期限的延长期(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以下简称“延长期”)内,合伙企业按其
尚未退出的项目投资成本和合伙企业对已投资项目预留的后续投资成本(如有)之总额1%/年
向西藏锦合支付管理费。经测算,本次拟签署的《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协议
(二)》(以下简称“管理协议(二)”)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为保障和谐锦弘的平稳运行,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西藏锦合拟在延长期内继续作为基
金管理人为和谐锦弘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并与和谐锦弘签署相应的管理协议(二)
。
2、提供管理服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自然人谢建平(谢建平系公司董事长,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担任了和谐锦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认定和谐锦弘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因此,西藏锦合与和谐锦弘之
间关于提供管理服务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栋梁为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交易
在董事会审批时,依据谨慎性原则,董事谢建平及林栋梁回避表决。
3、审批情况
前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平、林栋梁已回避表决
。
4、前述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重组上市,且不需要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9LULA0H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塘路128号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锦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谢建平经营范围
: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规模: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8.02亿元。主要投资方向:和谐锦弘主
要对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可转化为股权的债权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投资。和谐锦弘的投资方向为先进制造与新能源行业,包括光伏、芯片设计制造、消
费电子、智能装备、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无人驾驶、半导体设备等。
和谐锦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截至目前,和谐锦弘合伙人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比例的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3、和谐锦弘自设立以来,经营发展良好,和谐锦弘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45968.53万元,
净利润为-61464.70万元,截至2025年6月底的净资产为1801635.74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和谐锦弘成立于2017年,聚焦先进制造与新能源行业,投资范围涵盖光伏、芯片设计制造
、消费电子、智能装备、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无人驾驶、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目前,和谐锦
弘已投资多家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且创新效益显著的企业,其中部分投资项目已成功上市
,另有部分仍处于关键成长期。近年来,受投资项目正常成长周期及资本市场环境影响,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普遍呈现延期趋势。为实现合伙人的优质回报、确保项目退出质量,和谐锦
弘合伙人大会拟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旨在为未退出项目提供更充足的时间与资源支持,在更
优的市场时机完成退出,保障整体投资收益。
西藏锦合投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资本领域经验,熟悉证券市场的上市与并购等多种退出
途径,能够精准把握政策动态与市场时机,结合所投项目的业务形态、发展阶段及管理模式,
灵活选择退出时机与路径,保障投资收益最大化。在管理费率方面,目前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费率因基金规模、投资阶段、投资策略等因素而存在差异,和谐锦弘的管理费率符
合当前市场行业惯例与公允原则,与基金规模、管理强度匹配,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非公允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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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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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源”)的告知函,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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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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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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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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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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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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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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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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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的函告,获悉和谐恒源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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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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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
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7)。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和谐恒源”)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
为保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谐恒源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00万股股
份(包括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户期间产生的孳息,以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为准)存放于可交换
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其中,3300万股股份存放于
“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7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
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该部分股份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
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和谐恒源的通知,因暂缓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谐恒源于2025年10月
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全部共50
00万股股份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并已转回和谐恒源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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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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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34)。
持有本公司股份567679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358%,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4969%)的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
信金融资产”)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5年8月2日至
2025年10月30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106100股(含本数)的本公司
股份,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4667%。其中,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72200股(含本数),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33900股(含本数),占剔
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667%。
持有本公司股份51919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007%,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8565%)的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简称“
中融人寿”)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5年8月2日至20
25年10月30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106100股(含本数)的本公司股
份,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466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72200股(含本数),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33900股(含本数),占剔除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667%。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信金融资产及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关于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中信金融资产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0月30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572152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57000股,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10029152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3245%。中信
金融资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中融人寿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569903股,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69903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9997%。中融人寿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本次减持后,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67387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221%,占剔
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1724%;中融人寿持有公司股份4434926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091%,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8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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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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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
益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宜宾”)于2003年7月
获得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笔架山矿区石灰岩矿探矿权,并于2006年11月完成“探转采”后取得笔
架山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该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为双马宜宾,有效期至2036年12月3日,
矿区面积0.7141平方公里,开采标高720.00米至585.00米。
近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定该宗采矿权(未有偿处置资源储
量)适用矿业权出让方式,应以2017年7月1日为剩余储量估算基准日,缴纳未有偿处置的采矿
权出让收益价款。经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估并公示后,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5219
.37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双马宜宾预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5219.37万元。最终数据以宜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与相关部门协商并决定缴纳金额、缴纳期限以及缴纳方式等,
同时签署相关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双马宜宾承担该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预计将减少公司今年的营业利润5219.37万元,最
终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
常经营,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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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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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6)。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
源”)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可交换公司
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二个品种,债券名称分别为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
4亿元(含),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
和谐恒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00万股股份(包括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
户期间产生的孳息,以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为准)存放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
账户(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其中,33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
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7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
托财产专户”。该部分股份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和谐恒源的通知,和谐恒源已办理完成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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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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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和谐
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源”)的告知函,和谐恒源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
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
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730号)。和谐恒源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募
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二个品种,债券名称
分别为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4亿元(含),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
元(含)。
为满足本期债券发行需要,和谐恒源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
塔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
用证券账户(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专户名称为“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1担保
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和谐恒源拟于近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00万股股份(包括登记在担保及信
托专户期间产生的孳息,以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为准)存放于以上担保及信托专户(简称“担
保及信托登记”),其中,33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1担保及信托
财产专户”;1700万股股份存放于“和谐恒源-红塔证券-25和谐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前述股份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
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和谐恒源目前持有公司202446032股股份,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04383669股
股份,前述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3
6%,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期可
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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