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22 佳电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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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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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4-26│ 6.82│ 3.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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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2-06-18│ 8.61│ 19.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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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11-12│ 11.11│ 7.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27│ 4.30│ 377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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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4│ 3.52│ 413.95万│
├───────────┼───────────┼───────────┼───────────┤
│增发 │ 2025-02-21│ 10.92│ 11.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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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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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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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佳电电机运维│ 5000.00│ ---│ 100.00│ ---│ 237.96│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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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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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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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 11.10亿│ 11.10亿│ 11.10亿│ 100.01│ ---│ ---│
│托贷款的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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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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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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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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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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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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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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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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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除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
│ │公司外)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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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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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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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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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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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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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除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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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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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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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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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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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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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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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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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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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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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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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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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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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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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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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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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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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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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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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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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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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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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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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申请的项目获批│
│ │540万元,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
│ │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的规定,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哈电集团”)通过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
│ │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佳电公司拨付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540万元,贷款期限为12 │
│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 │
│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 │ 近日,上述委托贷款期限届满,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经相关方友好协商,将│
│ │上述委托贷款展期1年,贷款利率为2.55%。 │
│ │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展期无需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
│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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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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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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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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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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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 │
│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
│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泰岭先生、历锐先生、王晓辉先生、刘志强│
│ │先生、黄浩先生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 │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提高公司试验、生产能力,解决试验、生产过程关键瓶颈,提高重点零部件加工精│
│ │度,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08万元。 │
│ │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
│ │〕92号)的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 │
│ │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
│ │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 │
│ │,为满足国拨资金的使用要求,哈电集团将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
│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佳电公司发放并签署委托│
│ │贷款协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并具备条件时通过逐级增资的方式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
│ │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
│ │ 法定代表人:黄伟 │
│ │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7741M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助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
│ │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
│ │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
│ │ 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 │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资产总额907.3亿元,净资产259.5亿元;2025│
│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1.7亿元,净利润11.8亿元。 │
│ │ 经查询,哈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7号 │
│ │ 法定代表人:许瑛 │
│ │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股东: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
│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
│ │责任公司持股6%,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 │
│ │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
│ │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
│ │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41.45亿元,净资产26.38│
│ │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2亿元,净利润0.95亿元。 │
│ │ 经查询,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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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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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500.15万 4.17 80.65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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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500.15万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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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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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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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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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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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14:30。
提供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4月27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
026年4月2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截至2026年4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
3、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1号楼527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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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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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重组报告书(草案)》、相关各方为本次交易签
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等文件,本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
2023年7月,公司与原股东签署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40069.74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
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2023年11月公司已按照约定向原股东支付相关交易价款。本公司已
成为持有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东,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电气动
力装备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原股东签署的《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原股东对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收入分成额作出业绩承诺
并承担业绩补偿之义务,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共计3年。根据约定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内实现的经审计的收入分成
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78.71万元、1520.07万元、1201.09万元。
(一)业绩补偿原则
业绩承诺期内,若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收
入分成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后的
2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当期
累计实现收入分成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当期承诺收入分成额总和×交易对方转让哈尔滨
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已补偿金额
同时,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为负数或零时,已补偿现金不冲回。
(二)减值测试补偿原则
在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
工作日内,公司将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减值测试应当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
偿金额。
前述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对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
并扣除补偿期限内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
响。
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形式承担的减值补偿义务与业绩补偿义务之总额最高不超过交易对方转
让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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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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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重组方案概述
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股份”)持有的哈
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5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4006
9.74万元,动装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重组实施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哈电股份已将其持有的动装公司51%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
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和哈电股份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资产依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完成交割的当个会计年度及之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标的资产在2023
年11月27日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
(二)业绩补偿原则
业绩承诺期内,若动装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收入分成额低于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累计承诺收入分成额-当期累计实现收入分成额)÷业绩承诺期
内各年的当期承诺收入分成额总和×交易对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
作价-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已补偿金额同时,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为负数或零时,已补
偿现金不冲回。
(三)减值测试补偿原则
在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聘
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需另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减值测试应当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
偿金额。
前述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对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
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形式承担的减值补偿义务与业绩补偿义务之总额最高不超过交易对方转
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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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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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概述
为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334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计划29323万元,占年计划的87.54%;股权投资计划4175万元,占年计划的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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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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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翔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广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
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晓娜,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孙晓娜女士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5年以上,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晓娜和项目合伙人高翔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广利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翔君、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广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晓娜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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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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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
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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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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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日常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
为准。
因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间进行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
及品种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金融机构授信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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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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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及《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高薪酬(津贴)方案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上述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2026年,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津贴。外
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可享有
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按年发放,外部董事领取津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如股东单位对其委派的董事领取津贴有相关规定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和
要求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支付,每年10万元。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
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评价
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
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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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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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254073025.39元,提取盈余公积7137023.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396004887.2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498515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6448366.94元,不送红股
,占当年实现净利润254073025.39元的30.1%。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76448366.94元。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398218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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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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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全部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2628.3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13409.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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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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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佳
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由“刘汉成”变更为“历锐”,上述变更事项已
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壹仟玖佰叁拾玖万捌仟壹佰圆整
4.法定代表人:历锐
5.成立日期:2000年6月23日
6.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东路380号(一照多址企业)经营场所: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路2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路445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气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
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
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
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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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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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
合并三级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
”)吸收合并公司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佳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吸收合并三级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吸收合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吉林佳电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吉
林佳电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吉林佳电依法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吉
林佳电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和相关资质等均已由佳电公司承继,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
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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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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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申请的项目获批540万
元,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的规定,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哈电集团”)通过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以委
托贷款的形式向佳电公司拨付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54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近日,上述委托贷款期限届满,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经相关方友好协商,将上
述委托贷款展期1年,贷款利率为2.55%。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本次展期无需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774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助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
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
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哈电集团
资产总额907.3亿元,净资产
259.5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1.7亿元,净利润11.8亿元。经查询,哈电集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7号
法定代表人:许瑛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41.45亿元,净资产26.38亿
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2亿元,净利润0.95亿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交易展期总额为54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2.55%(参考同
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未提供任何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系交易双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自愿协商
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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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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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500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涉及人数21人,回购价格为
2.85元/股。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5216654股减少至694985154股。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0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7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
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对《激励计划》中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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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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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泰岭先生、历锐先生、王晓辉先生、刘志强先
生、黄浩先生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
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试验、生产能力,解决试验、生产过程关键瓶颈,提高重点零部件加工精度
,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佳木
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08万元。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
92号)的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
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
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为满足
国拨资金的使用要求,哈电集团将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佳电公司发放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
项目竣工验收后并具备条件时通过逐级增资的方式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774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助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
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
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资产总额907.3亿元,净资产259.5亿元;2025年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1.7亿元,净利润11.8亿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7号
法定代表人:许瑛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股东: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哈
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
公司持股6%,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41.45亿元,净资产26.38亿
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2亿元,净利润0.95亿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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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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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董事会战
略与科技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召集人》《增补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会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刘清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与
科技、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任职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选举李泰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李泰岭先生简历附后。
二、增补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公司增补历锐先生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历锐先生简历附后。
李泰岭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任党委书记,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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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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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
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全部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信用
减值损失本期计提1,23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6,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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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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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5年8月1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
,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玉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
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
3)。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哈尔滨电气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杨玉龙、朱宏光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
,属于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1名监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负债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
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出于子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此次交易将保
障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
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1)。公司监事杨玉龙、朱宏光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子公司担任
职务,属于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1名监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提升运维科技公司服务能力及水平,提高永磁电机研发、制造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实施进度,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等要求,监事会同
意增加2025年投资计划2651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不作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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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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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电股份”)于2025年3
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
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为优化生产服务价值链、推动业务结构多元化、提升企业抗波动韧性,佳电公司拟增加以
下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
,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佳电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现已取得了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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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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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电股份”)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动装公司为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反应堆冷
却剂泵设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60898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设备采购
(二)中标单位: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三)中标金额:60898万元
(四)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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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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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审议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全资子公
司持有的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佳木斯市佳时利投资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时利”)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
”)及苏州佳电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少数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
注销佳时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上述相关清算和注销等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受让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注销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佳木斯市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佳时利已完
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佳时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
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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