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03 ST云动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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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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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6.03│ 12.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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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1-27│ 6.48│ 3.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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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2-08-28│ 9.36│ 1.77亿│
├───────────┼───────────┼───────────┼───────────┤
│增发 │ 2014-11-03│ 6.30│ 7.25亿│
├───────────┼───────────┼───────────┼───────────┤
│增发 │ 2016-12-01│ 8.15│ 6.35亿│
├───────────┼───────────┼───────────┼───────────┤
│增发 │ 2017-09-26│ 3.73│ 5.01亿│
├───────────┼───────────┼───────────┼───────────┤
│增发 │ 2017-11-01│ 3.61│ 2.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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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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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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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 6050.00│ ---│ 9.09│ ---│ 0.00│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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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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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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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VI柴油发动机研发│ 6.50亿│ 1927.08万│ 6.28亿│ 98.88│ 7577.98万│ 2020-06-01│
│平台建设及生产智能│ │ │ │ │ │ │
│化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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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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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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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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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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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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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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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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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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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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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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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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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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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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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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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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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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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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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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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伟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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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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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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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沃尔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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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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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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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恒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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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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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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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伟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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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沃尔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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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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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森世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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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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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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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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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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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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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恒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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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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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深圳市森世泰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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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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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云内动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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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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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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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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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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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恒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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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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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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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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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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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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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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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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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伟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无锡沃尔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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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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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9433.96万 4.79 14.51 2023-12-05
─────────────────────────────────────────────────
合计 9433.96万 4.7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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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昆明云内动│ 28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力股份有限│力智能装备│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昆明云内动│昆明云内动│ 1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力股份有限│力智能装备│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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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8-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
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书之日起至今已满十二个月。公司提交的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
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2、本次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后,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
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
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
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8月8日,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决定
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2、由于公司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中兴华审计字(2026)第0000746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本次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就因触及第9.8.1条
第(八)项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
5〕2号)。针对决定书中提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
公司及时进行了认真整改。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并对2023年度、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及时披露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020105号)。2、在公司董事会统筹部
署下,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选聘
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实施专项咨询评估。审计委员
会主任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召开现场推进会,跟进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要
求咨询机构重点就决定书涉及事项进行核查,并督促公司积极整改。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对
接监管机构,常态化沟通公司审计工作推进及整改进展事宜。
3、坚持制度建设主线,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针对本次事项,公司及
时修订、新建相关制度,包括采购返利管理制度、供应商索赔管理办法、《内控手册》、存货
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公司成立了合规委员会,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合规
管理委员会实施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并修订完善《合规管理手册》。
4、公司已进一步强化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会
计准则的规定核算项目的收入、成本及期间费用,有效提升了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5、组织培训,强化合规意识。自立案以来,公司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
内部控制等财务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内部审计、审计法规政策培训;此外,组织董
监高及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三会管理知识、《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等学习,通过
系列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董监高及业务人员的履职能力,
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截至
目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综上所述,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被实施的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撤销条件。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审核同意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2025年被审计机构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待符合撤销条件时,公司将及时公
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撤销申请。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后,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
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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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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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至今已满十二个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公司股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后,仍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
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3、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
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
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8月8日,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决定
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
2、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计字(2026)第00007464号),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二、本次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就因触及第9.8.1条
第(八)项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
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
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针对决定书中提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
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公司及时进行了认真整改。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差错更正,并对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及时披露了更正后
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02
0105号)。
2、在公司董事会统筹部署下,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选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
实施专项咨询评估。审计委员会主任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召开现场推进会,跟
进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要求咨询机构重点就决定书涉及事项进行核查,并督促公司积极整
改。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对接监管机构,常态化沟通公司审计工作推进及整改进展事宜。
3、坚持制度建设主线,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针对本次事项,公司及
时修订、新建相关制度,包括采购返利管理制度、供应商索赔管理办法、《内控手册》、存货
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公司成立了合规委员会,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合规
管理委员会实施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并修订完善《合规管理手册》。
4、公司已进一步强化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会
计准则的规定核算项目的收入、成本及期间费用,有效提升了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5、组织培训,强化合规意识。自立案以来,公司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
内部控制等财务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内部审计、审计法规政策培训;此外,组织董
监高及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三会管理知识、《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等学习,通过
系列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董监高及业务人员的履职能力,
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截至
目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综上所述,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被实施的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撤销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2025年被审计机构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待符合撤销条件时,公司将及时公
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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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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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报告期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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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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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1
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
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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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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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概述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盘
龙支行办理1000万元授信额度。
为保障该笔授信顺利办理,满足智能装备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智能装备公
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坤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经景路66号
云内动力技测大楼北楼617-618室
经营范围: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
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助动自
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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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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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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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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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抵押及融资情况概述
1、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向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抵押融资,融
资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实际融资金额、贷款利率、期限等以与银行协商签订的具体合
同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
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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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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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追加抵押物及质押物的议案》。
一、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
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抵押全资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云
内”)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向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45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
行申请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
根据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进一步要求,上述融资需补充担保措施,公司拟追加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特科技”)房屋所有权及公司持有的成都云内100%
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和质押,本次追加抵押物及质押物不涉及新增贷款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融资追加抵押物及质押物相关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追加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资产的账面净值为8942.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3.64%。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变价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追加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贷款项下抵押物及质押物,系应银行的要求,为满足
公司融资需要而进行的补充担保措施,不新增银行借款。成都云内和铭特科技均是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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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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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28日以
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
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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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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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由期初16.47亿元降至6.56亿元,致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诉讼
、仲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上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824
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2%(即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9146.46万元,
占本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总金额13.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
涉案金额为9096.52万元,占本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总金额的13.87%。
上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
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
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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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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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抵押及融资情况概述
1、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向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抵押融资,融
资额度不超过45000.00万元。实际融资金额、贷款利率、期限等以与银行协商签订的具体合同
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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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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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0日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云动”,股票代码未发生变更,仍为“000903”,股票交
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2、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
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计字(2026)第00007464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云动”
,证券代码仍为“000903”,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涨跌幅限
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云动”
3、股票代码:仍为“000903”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8日
5、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5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号)及《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
兴华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计字
(2026)第0000746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除上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外,不存
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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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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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
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公
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和
融资环境等方面,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
配作出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既要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并据此制定今
后三年内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形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二)分配周期
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公司原则上以年度利润分配为主;如果经营情况良好,经济效
益保持快速稳定增长,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分配比例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2026-2028年连续三年内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公司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
拟定,并提交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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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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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为1,
934,844,410.00元,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净利润为-993,906,133.12元,未分配利润为-3,926,15
0,266.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5年,在“双碳”战略深入推进、行业结构持续调整的背景下,商用车发动机市场面临
新能源渗透率提升、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公司传统业务规模与盈利空间承压。为加快转型升
级与市场布局,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且受前期亏损影响公司财务费用持续处于高位,
导致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营业收入不足以覆盖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报告期内净利润仍为负值
。
面对外部挑战,公司围绕产品优化、管理提效、新业拓展与海外布局综合施策,推动经营
质量改善。产品方面,通过结构优化与国产供应链替代,实现单台发动机毛利率的同比提升;
管理方面,全面推行精细化与费用管控,期间费用实现同比下降,并通过加强营运资金管理提
升效率;新兴业务方面,无人智驾物流车、智能割胶机等逐步形成销售增量;国际市场方面,
依托技术合作与服务网络建设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上述多维度
、系统性的举措,公司经营状况得到改善,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99,060.07万元,同比减亏22
,112.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966.87万元,同比减亏22,745.89万元,亏损
幅度较去年同期收窄。
三、应对措施
一方面稳固主营业务基本盘。车用柴油机按专项方案细化营销策略、强化品牌推广,全力
拓展全自主可控产品市场;非道路柴油机巩固传统优势、提升装机占比,积极开拓新领域,加
快向“大马力大厂”转型;车用汽油机聚焦二三四线城市物流市场精准发力;燃气机优化产品
结构、开发重点车型、拉动终端订单;同时强化与控股股东各子公司技术协同,扎实推进国七
、油耗及非道路五阶段等核心技术预研。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新能源产品产业化,以市场需求为
导向实现专用混动发动机量产,聚焦冷链、重载、专用车等细分市场争取批量订单,加快天然
气增程、非道路增程产品开发,推动产品标准化、平台化。此外,深化国际市场布局,加速海
外渠道拓展,提升海外服务能力,依托国际公司与代理商推动各型产品出口大幅提升。
通过上述举措,持续优化发动机产品结构,着力提高高毛利发动机产品销量占比,通过供
应链集中采购、生产工艺精益化管理有效降低制造成本,全面提升产品毛利率与整体盈利水平
。
无人智驾装备方面,公司与国内一流无人驾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多场景车型,
构建完善的产品与运维体系,加快相关项目商业化进程。智能农机装备方面,产品自2025年投
放市场后销量稳步增长,已在海南建成示范胶园,并计划在泰国、越南、印尼等国际市场试运
行。
持续加大无人智驾和智能农机等新兴业务项目的技术研发与市场推广力度,积极推动新兴
业务产品规模化应用,实现创收增利。
持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快盘活与处置闲置资产,多渠道回笼资金,切实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同时主动加强与各债权银行及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积极推进融资续贷、债务展期等
工作,不断优化融资结构、稳定流动性支持,有效缓解偿债压力,为公司稳健经营与持续发展
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探索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资本运作模式,通过资本手段多渠道提升资产质量与盈利水平,
同时积极争取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
与资源保障,稳步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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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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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
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
8.86万元。中兴华所在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
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
为6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为12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5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中兴华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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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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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
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36115541.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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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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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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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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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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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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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1、授信额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
2、授信对象: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3、办理截至时间:2027年7月31日
4、使用方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5、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流动资金借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包含
应收账款、票据质押融资)、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6、授权给控股(全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子公司每次申办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业务时,
根据股东会授权,由子公司董事会办理,并需获得子公司董事长出具的相应单项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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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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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本次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后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并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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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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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概述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办理1000万元授信额度。
为保障该笔授信顺利办理,满足智能装备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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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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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3
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
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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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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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
4名激励对象辞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合计持有的14582762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
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5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34844410股变更为1920261648股,公司注册资
本也相应由1934844410元变更为1920261648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
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程红梅
联系电话:0871-65625802
联系传真:0871-65633176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邮箱:assets@yunneidongli.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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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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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
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1)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
标企业75分位值;(2)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31%,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分位值;(3)2025年度总资产周转率不低于0.67次。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
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
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未
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应对3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4444762股。
2、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4、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
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鉴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8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582762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537%,公司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所涉及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
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亦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
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元/股,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
61元/股。按照孰低原则,上述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4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2457453.48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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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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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
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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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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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报告期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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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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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17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兴华所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卓丹女士(项目合伙人)、朱旭先生
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旭先生离职,为更好
的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现指派汪军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卓丹女士、汪军先生。
(一)基本信息
汪军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
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6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
签署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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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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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抵押及融资情况概述
1、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抵押融资,
融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实际融资金额、贷款利率、期限等以与银行协商签订的具体合
同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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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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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概述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
观支行办理2800万元授信额度。
为保障该笔授信顺利办理,满足智能装备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2025年12月3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大观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坤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经景路66号
云内动力技测大楼北楼617-618室
经营范围: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
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轮
机及辅机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器仪
表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木材销售;珠宝首饰批发;
珠宝首饰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农副
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太阳能热
发电装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
、储运活动);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机动车
鉴定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
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
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插电式混合
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
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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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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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2、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
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权益当年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
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当
年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78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限售期(2024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39000股本应于2025年4月回购注销,但该部分股票当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无法办理回购
注销手续。2025年6月12日,该部分股票解除司法冻结,故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7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060%,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1、1名激励对象退休,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即按照1.54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
2、1名激励对象解除司法冻结的因第二个限售期(2024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应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1.54元/股,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3.15元/股。按照孰低原
则,上述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4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85590.41元(含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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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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