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19 岳阳兴长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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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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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2-12-01│ 100.00│ 2000.00万│
├───────────┼───────────┼───────────┼───────────┤
│配股 │ 1999-08-05│ 10.00│ 8869.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4│ 6.55│ 4699.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30│ 9.90│ 1738.44万│
├───────────┼───────────┼───────────┼───────────┤
│增发 │ 2023-12-21│ 15.80│ 9.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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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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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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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 ---│ ---│ 10.35│ ---│ -22.1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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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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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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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立拓30万吨/年 │ 8.00亿│ 21.13万│ 7.71亿│ 100.00│-3333.41万│ 2025-12-31│
│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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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 1.20亿│ 459.27万│ 7349.17万│ 63.91│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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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7709.8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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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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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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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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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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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
│ │存款、信贷、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财│
│ │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承诺具有签署、履行该协议的权利与授权。 │
│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石油化工│
│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财务公司分支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之规定,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高卫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交易。此项交易│
│ │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907C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
│ │ 法定代表人:程忠 │
│ │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 │
│ │ 成立时间:1988年7月8日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 │
│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2.74亿元, │
│ │存放同业款项91.08亿元;2024年实现利息净收入24.8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2.04亿元。 │
│ │ 主要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1%股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
│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9%股份。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
│ │同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财务│
│ │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
│ │ 财务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2、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667972471 │
│ │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大厦3号楼14-15层 │
│ │ 负责人:刘亚平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存放同业款项10.03亿元;2│
│ │024年实现利息净收入0.8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91亿元。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财务公司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之规定,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
│ │ 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
│ │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 │
│ │ (一)服务原则 │
│ │ 1、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 │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服务,按照“用款自由”原则,甲方可随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
│ │以满足资金的灵活需求;甲方选择乙方作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之一。 │
│ │ 2、乙方将甲方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承诺优先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且其于任何时候 │
│ │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需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 │
│ │ 3、双方可以本协议的条款作为基础,根据需要就实际发生的交易签署具体的金融业务 │
│ │协议。每份具体的金融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必要的服务内容,并于任何重大方面符合本协议的│
│ │各项约定。 │
│ │ (二)合作期限 │
│ │ 自协议约定生效之日起3年。 │
│ │ (三)交易限额 │
│ │ 1、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和承兑、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含应 │
│ │计利息)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等值外币)。 │
│ │ 2、每日最高存款额及该等存款应收的利息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等值外币│
│ │)。 │
│ │ 3、委托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结算等金融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 │
│ │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0.20亿元(含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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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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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 650.00万 1.76 53.71 2025-07-23
公司
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 330.00万 0.89 11.44 2025-07-2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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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80.00万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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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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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3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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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79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
│股东名称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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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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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7-1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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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7日兴长集团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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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7-23 │质押股数(万股)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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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44 │质押占总股本(%) │0.89 │
├────────┼──────────────┴────────┴──────────────┤
│股东名称 │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兴长企服质押了33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2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69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
│股东名称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6 │解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30日兴长集团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兴长集团解除质押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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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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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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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规避市场波动对公司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不利影响,提升经营稳定性。
2.交易品种: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铂、钯合约品种。
3.交易工具:期货合约。
4.交易场所:场内。
5.交易金额: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
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铂(Pt)、钯(Pd)作为贵金属催化剂的关键功能性原材料,二者直接决定催化剂的催化
效率与产品性能,且铂、钯贵金属在催化剂原材料成本构成中占比相对较高,其价格走势与公
司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密切相关,为降低该种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
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
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具有必要性。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控制体系、
明确流程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使得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品种与实际业务需求风险
敞口相匹配,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
合理运用期货工具及其组合进行风险对冲,帮助公司锁定成本与收益,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并提升经营稳定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铂、钯
合约品种。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内。
4、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了交易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单
笔交易完成。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同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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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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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依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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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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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长企服”),持有本公司股份2884
0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1%)。公司于近日收到兴长企服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岳阳
兴长股份的告知函》,兴长企服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12月23日-2026年3月2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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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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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7)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4.65亿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郑生军先生,2004年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威胜信息、
华菱线缆、金贵银业、华菱钢铁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梦婕女士,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菱线缆、
华曙高科、郴电国际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瑛瑛女士,2008年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
科瑞、同星科技、宏昌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2025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审计期间差旅费)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总额增加5万元。
年度审计以外其他服务的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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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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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
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兴长企服”,持股7.80%)之一致行动人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102376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3.27%),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7月22
日-2025年10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5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兴长集团出具的《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兴长集团自20
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6日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本次权
益变动后,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长企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40943363股减少至406385
63股,合计持股比例从11.075%减少至10.99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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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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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前述2人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3
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万股。(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
票市价较低值,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议案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截至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议案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价格,即公司以
授予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此外,公司于第六十九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
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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